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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財政廳關於進壹步規範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有關事項的通知

陜財辦[2022]1號

各設區市、楊淩示範區、韓城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增強我省政府采購透明度,解決我省政府采購透明度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現就進壹步規範我省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範圍和主體

(1)公告和宣傳信息。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單壹來源采購公告、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競爭性談判(競爭性談判和詢價)公告、補正公告、中標(交易)結果公告、合同公告、履約驗收信息、電子商店交易信息和中小企業預留股份落實情況。發布主體為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發布的,采購人應當在代理協議中載明。

(2)監督檢查信息。政府采購監管和監督檢查信息主要包括各級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處理、行政處罰、監督檢查結果公告、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重大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而發布的主體是各級財政部門。

二、落實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

(1)嚴格信息發布格式。各出版單位在指定媒體上發布的政府采購信息應符合《關於印發的通知》(財辦〔2020〕50號)規定的格式,公開期限和公開內容應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要求。

(2)保證發布時間壹致。發布者需要在其他非指定媒體上發布政府采購信息的,應當保證在不同媒體上發布的同壹政府采購信息內容壹致;同壹政府采購信息在不同媒體發布的內容和時間不壹致的,以陜西省政府采購網發布的信息為準。

(3)加強信息發布管理。各發布單位應當將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納入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對本單位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合法性承擔主體責任,明確崗位職責和權限,不得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與政府采購無關的信息,不得發布其他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

三、強化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時間。

(壹)采購人或其委托代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時限要求,及時公開政府采購意向、單壹來源公示、采購文件、采購人推薦的供應商及評審專家意見等信息。註重政府采購合同的公示。采購人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通過陜西省政府采購網上傳合同掃描版,並如實填寫合同簽訂時間。自2022年起,每年4月底前,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本部門預留中小企業份額的執行情況。

(2)各級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監督檢查處理決定的公告,應當在相關申報程序完成並履行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政府采購機構公布采購結果時,采購文件應當與中標(成交)結果同時公布。采購文件在中標(成交)前已經公告的,不再重復公告。

四、工作要求

(壹)切實提高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是財政部委托開展的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的主要內容。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對標表,按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要求和政府采購透明度評價指標,對近兩年已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進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全過程。

(2)加強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本級預算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預算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開展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自查,依法處理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依法公開結果。

(3)建立問題整改約談機制。省財政廳將建立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和政府采購透明度評價結果的問題整改約談機制。根據當年政府采購透明度第三方評估結果,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存在突出問題的市(區)和單位進行約談,督促相關責任方進行整改。

陜西省財政廳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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