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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拆除上海的違章建築

壹個城市的環境質量與其建築的位置有關。如果壹個城市的違章建築太多,那麽這樣壹個城市的環境就不是那麽好,所以要依法處理違章建築。所以接下來的原因將帶來上海如何拆除違章建築的知識。請閱讀並理解帶給您的文章。壹、上海違章建築如何拆除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違法建築的管理,提高城市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違法建築的拆除,但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除外。

第三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統壹領導並負責本轄區內違法建築的拆除工作,建立健全違法建築拆除工作機制,完善並落實違法建築拆除責任制,對實施違法建築拆除的部門進行考核。

市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違法建築拆除的綜合協調工作。

市和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房管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以下簡稱“拆違實施部門”)依據規劃管理、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市人民政府的規定,負責拆除違法建築,具體職責分工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配合實施部門做好違法建築的拆除工作。

公安、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拆除違法建築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本市建立健全違法建築發現檢查制度。

實施部門和區縣負責城管巡查的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采取措施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違法建築並依法查處。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力量開展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搭建違法建築的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在其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現違法建築建設的,應當予以勸阻和制止;勸阻和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的區、縣房管部門報告。

第五條市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應當設立本市統壹的違法建築舉報電話,並向社會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建築,均可向統壹舉報電話或違法拆遷實施部門舉報。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市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告知區縣拆遷實施部門。

拆違實施部門應當在壹個月內向舉報人報告查處違法建築的情況。

第六條區縣負責拆除違法建築的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的違法建築進行記錄、查處,由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匯總,並納入市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建立的信息系統,作為違法建築管理的依據。

第七條發現違法建築並接到相關舉報或者物業服務企業舉報後,負責拆除建築的部門應當在24小時內到現場調查取證,正在施工的應當在2小時內到現場調查取證。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違法建築,應當立即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拆遷實施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建築進行調查取證後,應當作出責令限期拆除的決定,並使用統壹的事先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有關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當事人在事先公告規定的期限內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拆遷實施部門應當聽取其意見,並制作筆錄。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實施部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審查。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成立的,實施部門應當采納;實施部門拒絕采納拆遷違規意見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九條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陳述或者申辯,或者當事人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不能成立的,拆遷實施部門應當作出責令限期拆遷的書面決定。

第十條拆遷實施部門應當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事先告知書和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當事人難以確定或者送達的,可以采用通知的形式。通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不少於十天。

第十壹條當事人應當在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內拆除違法建築。當事人自行拆除確有困難的,執行部門可以代為拆除。

當事人逾期不拆除違法建築的,由拆遷實施部門向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報告,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責成拆遷實施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強制拆除,並可以依法處以罰款。

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築的,應當在強制拆除的七日前發布公告。

第十二條對正在修建的違法建築,拆遷實施部門應當責令當事人當場停止施工,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調查取證後,責令當事人書面停止施工並自行拆除,並可以采取暫扣施工工具和材料等措施;當事人拒不停止施工或者拒不拆除的,負責拆除的部門應當立即強行拆除,並可以依法處以罰款。

第十三條強制拆除違法建築時,拆遷實施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取走違法建築內的財物。當事人未帶走的,拆遷實施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並通知當事人限期帶走。當事人逾期不領取的,拆遷違法實施部門可以在保留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違法建築強制拆除後,實施部門應當配合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為當事人做好工作。

第十四條違法建築拆除後,當事人應當在清理通知規定的期限內清理建築垃圾;逾期未清理的,違法實施部門可以予以清理。

第十五條違法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查處違法建築時,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依法行使職權,文明執法,不得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給當事人合法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十六條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

在實施部門查處違法建築過程中,承擔違法建築施工作業的單位應當立即停止施工,配合調查。

第十七條屬於違法建築的房屋不得出租。

違法建築不允許進行不動產權利登記。

利用違法建築從事經營活動的,不得辦理營業執照和其他相關證照。

第十八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保障拆除違法建築的經費,所需經費應當納入有關部門年度預算。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執行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對違法建築的強制拆除。

第二十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查處違法建築的考核制度,對在拆遷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處理。

第二十壹條在發現和查處違法建築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按規定履行檢查職責,或者對違法建築不予報告、制止,情節嚴重的;

(二)依法應當作出拆除違法建築的決定,而未作出的;

(3)推卸屬於部門的責任;

(四)正在修建的違法建築應當立即拆除而未拆除的;

(五)違法登記房地產權利、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的;

(六)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二條阻礙拆遷實施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修建的違法建築,應當主動拆除;拒不拆除或者阻礙查處違法建築的,拆遷實施部門將書面告知其所在單位或者監察部門有關情況,並建議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鄉、村莊規劃區內的違法建築,由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予以拆除。

二、違法建築的法律性質

1,違法建築的法律性質可以糾正:

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采取措施糾正違法行為,將違法建築改造為合法建築,則該建築具有“不動產所有權”的法律性質,其權利受法律保護。

2、違法建築的法律性質無法糾正:

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能采取措施糾正違法行為的。該建築的最終性質是違章建築。違法建築壹旦被拆除,構成不動產的建築材料可以獨立於土地或建築物而存在,成為動產,產生動產上的權利,其動產權利仍受法律保護。

違章建築的“動產所有權”:來源於原材料(磚、鋼筋、木材等。)和附屬設施(吊燈、樓梯、吊扇、窗戶、門等)。)由建設方投資。上述動產是建造方合法取得的,其依法享有動產權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

三、房子被拆,如何提起行政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可以同時請求國家賠償,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後,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予以賠償;逾期不支付賠償金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金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論國家賠償請求的限制。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關於時效中止的規定適用於本請求權的效力,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自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的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被拆遷人遭遇行政機關強制拆遷時,可以在行政機關對強制拆遷提起的行政訴訟中提出行政賠償請求,人民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他也可以先確認行政機關強制拆遷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後,再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進行賠償。逾期不支付補償或者對補償金額有異議的,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根據以上內容,我們就可以知道上海的違章建築如何拆除,違章建築的法律性質。在壹定程度上也介紹了相關知識是如何操作的,比如如何提出行政賠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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