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農民工犯罪分析策略探討。
“農民工”這個名稱是近年來的壹個新名詞。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民工”往往把人和“農民工問題”聯系在壹起,其中就包括農民工犯罪率的上升,社會對此非常關註。農民工為什麽會犯罪?我們應該有什麽對策。
關鍵詞:農民工,農民工問題,犯罪原因,對策
1984以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主要途徑是通過鄉鎮企業,形成了“離土不離鄉,入廠不進城”的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1984之後,國家放寬了農民進城的限制,允許農民進城落戶。於是出現了大規模的“民工潮”。20世紀90年代達到高潮。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從1978到2000年,我國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共130萬人,平均每年59100萬人。據南方網消息調查,未來10年中國將從農村向城鎮轉移的人口將達到65438+7600萬,預計未來20年將從農村向城鎮轉移的人口將達到3億。這個數字令人擔憂。農民進入城市為城市化和工業化服務,但由於壹些制度問題,農民工的處境相當艱難,社會犯罪率上升等。我們把這些問題統稱為農民工問題。
農民工——壹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登記為農民,卻從事非農產業;他們生活在城市,卻無法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傳統上,他們既不是真正的農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所以很多學者幹脆給了他們壹個統稱:“農民工”。
“農民工是由經濟和社會雙重因素造成的典型弱勢群體”
壹,農民工的特點
經濟貧困
“起得比雞早,睡得比貓晚,幹得比驢辛苦,吃得比豬差。”這是壹個描述中國農民工生活狀況的“經典”比喻。現在經常被壹些“憤青”引申為自嘲,後面還有壹句:“掙得比農民工還少。”據相關統計,70%以上的農民工收入在600元以下,20%左右的收入在600-800元之間。他們中只有少數人能拿到1000元以上的工資,所以大部分人在文化娛樂上的花費為零,即使有,最多也就二三十元。
經濟貧困決定了弱勢群體生活質量的低下和心理承受能力的脆弱。
生活質量低
我們每天看到的大部分城市農民工,在衣食住行方面,都和他們所居住的城市的居民有很大的不同。在衣著方面,由於與各種粗、重、臟的工作有關,農民工的衣著壹般都極其簡單甚至簡陋。在住房方面,農民工壹般租住在城鄉結合部的農村居民點。建築工地的農民工大多就地住工棚,很多住在自己用各種建築垃圾搭建的窩棚裏。農民工居住條件的特點是居住擁擠,采光通風條件差,潮濕,蚊蠅滋生,往往成為城市的衛生死角。為了盡可能地在城市省錢,農民工的飲食壹般比較簡單。他們是農貿市場和路邊大排檔低檔蔬菜的主要顧客。自行車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是二手自行車的主要銷售對象。在所有城市都極為普遍和麻煩的自行車失竊案往往與他們有關。由於農民工的勞動強度普遍較高,工作時間較長,閑暇時間較少,他們基本上處於壹種原始簡單的生活狀態,比如工作、吃飯、睡覺。他們日復壹日地重復著從居住到工作再到居住的循環過程,這與普通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相去甚遠。
(三)單調的文化生活
從目前農民工的就業分布來看,在很多城市,農民工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和建築業。兩者相比,從事娛樂、餐飲、美容美發、家政服務等服務的農民工有壹些基本的文化生活,比如看電視、看報紙。然而,從事艱苦建築行業的農民工,90%以上沒有業余文化生活。聊天、睡覺、打牌賭博、閑逛是他們打發閑暇時間的主要方式。少數農民工偶爾參加壹些文化活動,比如看電視或者去廣場看電影、表演,但是頻率和時間沒有保障。
長年重復著“工作-吃飯-睡覺”的單調生活,加上缺乏健康的文化生活,使得相當壹部分農民工靠看色情視頻或書刊打發時間。
(D)他們大多數是年輕人和中年人。
據統計,人均耕地不足壹畝的地方,出來打工的農民95%左右是青壯年,大部分留在家裏種地。
(五)文化程度普遍較低,職業技能較差,謀生能力較弱。
大部分是文盲,小學文化,初中文化,大部分初中都沒畢業。由於受教育程度較低,農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和建築業。從事這些行業的普通勞動工作,對專業技能沒有要求,收入自然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較弱。
(6)缺乏法律意識
很多人沒有受過完整的教育,在學校學的法律知識很少,從各種渠道接受的法制宣傳教育也很少。可以說大部分農民工都是法盲。
(七)具有群體特征。
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如果不是壹個大隊、壹個鄉鎮、壹個縣、壹個省的,壹般都是壹個村的。很少有單身的農民出來打工,我們經常能聽到工地上說著同樣家鄉話的農民工在壹起聊天。表現出群體的特征。
第二,因為農民工有這樣的特點,所以農民工犯罪有以下特點。
(1)年輕人參與的比例高。據某法院統計,壹年針對農民工犯罪的472名被告人平均年齡29歲,其中30歲以下383人。
,占總人口的81.1%。
(2)涉案人員文化程度低。據某法院統計,被告人中,文盲14,小學文化程度130,初中文化程度221。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初中都沒有畢業,所以許多人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就來到了城市工作。
(3)涉案人員就業情況不穩定。在被定罪的被告中,317人失業,占總人數的67.2%。其余被告中多達80%的人有過失業經歷。也有壹些被告找到了工作,但很少是臨時工。
(4)壹定比例的涉案人員有犯罪記錄。在被判刑的被告人中,有74人是累犯,32人接受過勞動教養,有的還受到過不同程度的治安管理處罰。而且這些人流動性強,再犯率高。受到法律懲罰後,他們又壹次次去外地作案,有的甚至剛出獄就重操舊業。
(5)犯罪類型以侵犯財產案件為主。472名被告人中,犯盜竊罪306人,搶劫罪40人,搶劫罪14人,詐騙罪9人。
(6)“老鄉”聚眾犯罪。在* * *相同的犯罪案件中,74%的被告來自同壹個地區。他們是鄰居或親戚,有些人甚至搶劫和其他財產侵犯案件增加。
第三,越來越多的農民工犯罪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註,人們開始認真思考導致這壹問題的原因。說法很多,理由也不壹樣。我認為導致民工犯罪的原因如下。
(壹)城鄉生活差距是農民工犯罪的社會原因。
農民工外出打工前很盲目,經常聽老鄉介紹,或者來到壹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幾乎沒有什麽旅遊和生活費用,完全沒有任何了解。因為他們素質低,適應城市生存的能力弱,獲得工作的機會少,競爭壓力激烈,他們要麽。根本找不到工作,或者從事低收入高強度的勞動。沒有生活保障,他們不得不成為城市中新的貧困弱勢群體。懷揣致富夢想的農民工壹方面對城市致富抱有很高的期望,另壹方面卻苦於生活條件艱苦、生存環境惡劣。殘酷的現實,兩者的反差產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壹方面,農民工最終選擇違法來顯示自己的存在,借貸。為了獲取生活資源,這導致了盜竊。成為兄弟。壹個人只要有犯罪意圖,總想找老鄉幫忙。
(二)缺乏法律控制手段
目前,處理社會犯罪的專門機構在力量和經費上普遍不足,遠遠落後於壹些發達國家。社會犯罪日趨嚴重、規模化、組織化,法律監管機構管控不嚴、能力不足,自然為鋌而走險的農民工犯罪提供了冒險的環境。此外,我們的執法人員在處理農民違法犯罪行為時的簡單做法和歧視態度,要麽降低了農民工求助於公共部門的願望,要麽增加了他們對公共部門乃至社會的不信任甚至敵視。這些都為農民工出走犯罪埋下了伏筆。
(三)教育不到位,腐朽思想乘虛而入。
近年來,隨著高校的不斷擴招,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壓力不斷加大,在社會尤其是農村形成了新的“讀書無用論”。在農村,有大量適齡兒童只讀完初中甚至小學,即使
“完成學業”這些人文化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精神空虛,抵抗力差。往往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引發打架,釀成大禍。與此同時,頹廢的文化渣滓也乘虛而入,他們禁不住誘惑,學習影視劇中的搶劫、盜竊、傷害等犯罪,闖入法律的禁區。
(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農民離開農村進城打工,工頭和老板經常無故克扣農民工的打工費用,甚至根本兌現不了。農民無論在家務農還是外出打工,如果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很容易為了生計而犯罪。
(五)心理失衡,好逸惡勞。
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特別是近年來,城市的生活水平提高得比較快。面對社會財富分配多元化、收入差距大的現實,農民工心理失衡。他們不僅羨慕別人大手大腳的花錢和享受生活,也不願意通過誠實的勞動創造財富。而是想通過非法渠道快速致富,最後卻中了圈套。
(六)勞動保障機制不健全,就業環境有待改善。
由於盲目流動,農民工就業形勢嚴峻,壹些用人單位和個人不註重誠信,拖欠農民工工資,而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機制和相應的救濟手段還遠未完善,惡化了農民工的生存環境,誘發了犯罪。2002年,某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其雇傭的3名農民工將企業的部分生活用品帶回了家。
四、應采取的對策
(1)對於農民工因經濟窘迫而實施偷盜搶劫等犯罪的問題,應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規範職業介紹機構,使其充分發揮積極作用,避免詐騙等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同時也要教育農民工,讓他們知道只有勤勞合法的工作才能致富,否則只能害人害己。要完善農民工登記管理制度。建立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制度,向民政部門申報,定期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培訓;用人單位應當了解流動人口的來源,掌握其基本信息,並與勞務輸出地密切聯系和合作;公安部門經常對流動人口的主要落腳點和活動場所進行治安檢查,對條件較差的場所組織清理整頓,可以在人口密集地區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對戶籍、檔案、就業狀況等進行系統管理和登記。民政部門要密切關註農民工的生活,給予其子女平等的教育,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有效預防犯罪。
(二)全面落實社會保障措施。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多種措施,嚴格制度管理,加強治安防範和犯罪預防,搞好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壹是要切實提高依法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及時解決村民與鄰裏之間新的矛盾和問題,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消除不穩定因素;二是積極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和違法情節輕微的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各類治安問題的發生;動員全社會維護農村青少年合法權益。最大限度保證青少年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3)針對農民工素質低的問題,除了嚴格落實和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外,還應進行道德和法律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道德素養,使他們了解壹些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他們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可以設立法律援助服務站,組織專門的社會工作服務。通過這些機構與移徙工人直接接觸。壹方面,社工可以及時掌握矛盾糾紛,妥善調解,用法律說服矛盾雙方,避免矛盾激化,事態擴大,導致治安問題,減少犯罪的發生。另壹方面可以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讓農民工了解法律,了解自己的權利,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維權。而且社工可以定期組織法制宣傳活動,達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目的。
(4)丟掉群體排斥的思想。要在農民工心中樹立“成為這個城市的壹份子”的觀念,這不僅需要在農民工身上下功夫,也需要更新本地人的觀念,消除壹些歧視和排斥外地人的心理,善意對待他們。相關執法者要把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農民工管控的藝術性結合起來,讓新來的農民工以靈活多樣的方式了解和適應城市的社會生活、社會管理、法律保護等法律法規,讓他們感受到城市的接納和包容,愉快地成為城市的壹部分,接受城市的調控。如2003年5月,我市開發區管委會和青龍街道高石村委會在開發區紡織工業園區設立新市民公寓,為城市外來務工人員提供集中的公寓管理服務。公寓內建有教育、服務、管理等相關基礎設施。不僅警察、醫療、計生配備齊全,16以下的女孩全部被安排接受學前教育和九年義務教育。整個公寓管理良好,安全和諧,成為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安居樂業的“新居住區”。
(5)積極教育和引導農民走勤勞致富的道路。農民犯罪很大壹部分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因此,基層組織除了要進壹步加強對進城務工農民群眾的管理外,還要引導農民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積極教育和引導農民通過自己的勤勞致富,使他們安居樂業。
(6)政府應該對解決民工問題給予足夠的重視。
據國家發改委消息,中華全國總工會近日發布《2004年中國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藍皮書》。藍皮書透露的信息顯示,在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組織,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已經成為各級工會組織的工作重點。
目前,各級工會正在努力解決企業欠薪問題。藍皮書稱,去年,中華全國總工會向國務院提交了相關提案報告,得到了國務院及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廣東等地工會還積極推動制定企業工資支付地方性法規,加強對企業欠薪的監管。
在企業拖欠工資的問題中,最突出的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各級工會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建立欠薪預警預報制度、欠薪保障制度、勞動用工誠信制度,督促勞動部門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設立職工投訴信箱和電話,建立欠薪案件處理制度,暢通社會監督渠道。
(7)取消二元戶籍制度,實行壹元戶籍制度。
20世紀50年代初,我國建立了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以避免國家工業化初期農村人口過多流向城市帶來的城市擴張和工業化成本上升等問題。但現在條件變了,各種社會現象表明,二元戶籍制度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然而,我們不能只是改變它。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中國有8億農民,農民階層在最新的中國十大階層劃分中壹直排在最末。意味著農民地位低下。如果這個改革來得太快,城市農民工的問題不會更嚴重嗎?所以只能壹步壹步來。同時,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可以“以工助農”,緩解農民流動。
(八)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將農民工納入保障範圍。
建立城鄉壹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長遠目標。應該承認,在目前的條件下,實現這個目標還是很困難的。但是,作為壹種制度創新,將農民工首先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不僅可以解決農民工的工傷、疾病、養老等實際問題,而且有助於建立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通道,對於逐步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最終實現城鄉壹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這些做法都可以借鑒。我相信,只要社會、政府和用人單位能真正從農民工的要求出發,農民工能真正自立,農民工的問題就能得到更好的解決,農民工犯罪率也會下降。
參考
1,犯罪社會學,宋浩波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2月版1。
2.《城市犯罪治理與穩定機制研究》,宋浩波編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
3.中國弱勢群體研究,第36頁。
4.農民工的社會網絡和社會地位,李培林。
5.《壓力型農民流動:壹個新的解釋模型》,中國農村研究,徐增陽2001,258頁。
6.《中國的社會問題》,袁等著,著,第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