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由深圳住建局起草的《關於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穩定住房租賃價格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提出了進壹步規範租賃市場行為、促進深圳住房租賃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多項政策措施。
主要內容有哪些?
壹是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意見》提出了“力爭2022年新增建設各類住房60萬套、租賃住房不低於30萬套”的目標,包括增加租賃住房用地在新增建設用地中的供應比例;新建商品住房中,自持租賃住房供應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中,租賃住房總體供應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工業園區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上限由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提高到15%,新增部分主要用於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二是規範住房租賃市場行為。
《意見》提出,建立住房租賃行業主體備案制度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建立住房租賃指導價格發布制度,引導市場合理定價;加強對租賃企業和中介機構交易信息和行為的監管;完善住房網格化管理機制等政策設計。
三是規範城中村大規模改造和租賃經營行為。
《意見》從不同角度提出加強對城中村大規模改造的引導,合理設置租賃企業準入門檻,通過規劃引導、統籌規劃、價格引導等方式,有序推進城中村大規模改造。同時要求租賃公司優先滿足原租戶的租賃需求,按照租賃價格指導標準制定合理價格,嚴格執行政府制定的水電氣價格。
四是發揮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作用。
《意見》提出了加快完善服務平臺功能、加強信息化建設的政策措施,要求建立全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同步發布住房租賃相關信息的長效機制。
第五,加大住房租賃政策支持力度。
《意見》從加強租賃法律制度建設、創新土地出讓方式、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力度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為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帶來了有力支撐。
第六,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整治。
《意見》從打擊非法租賃、加強租賃貸款監管、鼓勵投訴舉報非法租賃等三個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力爭借助住房租賃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有效打擊市場亂象,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會給租房帶來哪些改變?
1,稅收優惠
無論是住房租賃企業,還是將房產出租給住房租賃企業的企業,甚至是出租房屋的個體房東,意見在稅收方面都給予了相應的政策優惠。
比如《意見》提出,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房屋,在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采集、登記或備案新簽訂或續簽的住房租賃合同信息,租金不高於租金指導價的,適當降低增值稅征收率;對在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采集、登記或備案新簽訂或續簽的住房租賃合同信息,租金不高於租賃指導價的個人,采取綜合征收方式進行征稅,2023年底前綜合征收率為0%。2065438+2009年9月30日起,個人和企業未在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采集、登記或備案新簽訂或續簽的住房租賃合同信息,或租金高於租賃指導價的,按現行規定征稅,過去應納稅款依法追溯。
深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此舉是為了充分發揮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的功能,提高租金價格的引導性。因此,建議在政府租賃平臺簽約且租金不高於指導價,給予壹定的稅收優惠。
2、房屋租賃指導價格
證券時報記者註意到,上述優惠政策中反復出現的“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早在2017 12 18就已正式上線。與此同時,《意見》將去年推遲了壹年的深圳住房租賃指導價再次提上日程。但作為上述稅收優惠的前提條件之壹,判斷租金的住房租賃指導價何時發布,《意見》中並未說明。
事實上,深圳每年都會發布房屋租賃指導租金。記者查詢了深圳市房屋租賃管理處發布的《深圳市2017房屋租賃指導租金》。深圳官方租房指南顯示,2017年深圳住宅平均租金為26.1元/平方米,2016年為24.6元/平方米,整體平均租金價格上漲6.1%。
但現實中,深圳普通商品住房的租金遠高於這些數字。房屋租賃指導價雖然號稱“官方租賃指導價”,但由於與實際租賃市場價格的距離,並沒有得到廣大房東和租客的認可。那麽,房屋租賃指導價什麽時候出來就成了輿論跟蹤的焦點之壹。
3.個人租房更有保障。
《意見》提出,制定全市統壹的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租賃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隨意扣除押金或以各種借口收取費用。
此前,“房租貸”引發的債務糾紛曾引發關註。據悉,“租金貸”模式是指住房租賃企業將承租人的信用抵押給第三方金融公司,金融公司提前向租賃企業支付全部租金,再由租賃企業交給房東,承租人定期向金融公司還款的資金運作模式。
《意見》明確提出,嚴禁中介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自負盈虧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等方式,違規為租賃住房提供產品和服務;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金額不高於租賃合同約定的金額,貸款期限不長於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貸款資金只能劃入住房承租人賬戶,住房租賃合同中不得嵌入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的相關內容;嚴禁發放長期、大額個人住房租賃消費貸款;貸款機構要加強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的使用和風險監控,防範挪用、侵占和盲目加杠桿風險。對收取零售房源並出租的住房租賃企業(輕資產策略),銀行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通過信托渠道和金融工具進行融資和加杠桿。
《意見》還進壹步明確了城中村住房大規模統租改造,符合條件的可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
無獨有偶,近日市場傳出萬科正在與城中村承包的房東協商違約賠償,準備放棄深圳坪山、光明等偏遠地區的部分承包“農民房”。萬科願意根據合同與房東協商,並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對此,萬科回應稱,租賃住房業務是萬科的核心業務之壹,公司將堅定不移地推動該業務的長期健康穩健發展。“萬村計劃”作為租賃住房商業模式之壹,將繼續穩步推進。到目前為止,萬村已經開了400多棟樓,10000多間房,但是在推廣過程中確實遇到了壹些實際困難。基於全面推進過程中的客觀情況,擬對現有住房結構進行部分調整優化,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調整是為了更好更長遠的發展,感謝外界對萬村商業的關註。
2017年,萬科在深圳大力推進“萬村計劃”,這是萬科專業從事城中村綜合改造和租賃運營的新業務。然而,2018年,深圳市場爆發了壹場關於城中村住房改建為租賃公寓後房租暴漲的討論。隨後,壹場關於綜合整治還是城市更新的討論,讓深圳城中村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再次來到去年深圳城中村綜合整治的輿情中心——羅湖區筍崗村。相關綜合改造工程完工後,這裏恢復了往日的平靜。
有當地村民告訴記者,“這是村裏主幹道和寶崗路旁邊壹排房子的改造,其余地方基本沒變。當時確實有壹些公司想容納壹些房子,改成長租公寓,但是這裏的租金已經很高了。改成長租公寓後的租金可想而知,壹般人肯定難以承受。記者調查發現,50平米的農房,月租金大多在2500元到3000元之間,租金本身也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然而,筍崗地區附近壹個大規模的城市更新項目即將入市,大量的就業人口使得這裏的租金居高不下。
城中村的綜合改造已經成為租賃房源的重要來源,但城中村顯然是壹個非常復雜的系統主體,房企的整個戰略布局也必須隨之調整。然而,除了城中村的住房問題,長租公寓行業過去問題頻發:多個長租公寓品牌爆炸、甲醛超標、捆綁借貸平臺等新聞接連被曝光,部分房企不得不收縮長租公寓業務。
有曾經投資給城中村村長租公寓的業內人士表示,壹旦業主交房,企業就開始付房租,還不算人工費和後期裝修費用。另外,房屋的結構改造也會有很多麻煩。事實上,無論是二房東還是大型房企自有物業,長租公寓普遍進入了發展瓶頸期。
可見,對於長租公寓行業來說,目前仍在征求意見中的《意見》將產生重要影響。
距離房租指導價出臺還有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上述《意見》會帶來哪些變化?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