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什麽是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請詳細說明這兩點:應用型和復合型。謝謝妳

什麽是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請詳細說明這兩點:應用型和復合型。謝謝妳

論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

首先,提出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學教育發展迅速,取得了巨大成就,部分緩解了法律人才的嚴重短缺。然而,目前大學法學院(系)的畢業生在數量和質量上都不能滿足我國市場經濟和法制建設的需要。據國家有關部門粗略統計,中國至少需要30萬律師和40萬其他法律人才(包括法官、檢察官、法律顧問、公證員、政府法律工作人員、仲裁員等。)到了2000年。而我國專職律師只有7萬人,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嚴重不足,專家型、復合型法律人才缺口更大。目前,全國每年只有1700多名法學學生在法學院校(系)就讀。然而,全國法律職業的自然減員約為4.5萬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減員),增的遠遠趕不上減的。(數字引自《中國律師報》6月1997+2月13,司法部教育司司長邢同洲1995年9月8日在清華大學法律系重建大會上的講話)。

而美國只有兩億多人口,但光律師就有70多萬。在美國,僅全國律師協會認可的大學法學院每年就招收49552名學生,1989中有125870名學生(引自《法學院內幕》第65438期作者莎莉·f·戈德法布和愛德華·a·亞當斯。企鵝群1991版),而且這個數字在逐年增加。可見,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很大的。因此,從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速度和趨勢來看,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據有關部門預測,在下壹個世紀,中國的法律人才市場將長期處於嚴重的供需失衡狀態。

我國不僅法律人才數量少,高層次、高素質、復合型法律人才的短缺尤為嚴重。單壹類型的律師很難滿足市場的需求。復合型法律人才正在成為大勢所趨,金融、房地產、知識產權和高新技術開發等法律服務和涉外法律服務快速增加。然而,能夠勝任這些跨學科法律服務的法律工作者卻鳳毛麟角。(見北京青年報1998 65438+10月18)首先,很多從事法律工作的人都是其他專業畢業,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法律專業培訓。其次,接受過大學法學教育的人,知識單壹。因為中國大學法學院主要從高中畢業生中招生,學生年齡太小,而且只學了四年法律,所以畢業後往往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法律問題通常是社會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各種專業知識。當今中國社會的發展需要更多既懂法律、科技、經濟又懂外語的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目前中國大學法學院的培養模式和方法顯然不能滿足這壹要求。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進壹步擴大民主,完善法制,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可以預見,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法律人才特別是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將在國家政治、外交、經濟、文化和社會管理的各個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和發展市場經濟的任務,都要求我們認真研究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途徑和方法,做好建設壹流法學院、開展壹流法學教育的前提性和戰略性研究。

第二,國外的經驗可以借鑒

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國外有許多經驗可供借鑒。

當代外國法學教育大致可以分為三種不同的模式。第壹種是英國和歐洲的模式,即法學院為高中畢業生招收LLB學生。但是,如果學生畢業後想從事法律職業,必須再參加壹年的法律職業培訓課程,然後進行壹兩年的職業實踐,才能取得職業資格,成為正式的法律工作者。

第二種模式是北美模式。這種模式不像英國那樣把法學教育放在本科層次,而是放在研究生層次,要求希望在法學院學習法律的人必須具有非法學專業的學士學位或以上,然後通過嚴格的法學院入學考試才能進入法學院。法學院為期三年。學生畢業後獲得的學位其實是法學學士學位,但美國人也稱這個學位為博士,即Juris Doctor(法學博士)。這可能是因為很多學習J D課程的人都是取得了其他專業的學士、碩士甚至博士學位,並且工作多年。這些人學習法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獲得博士學位(J D,也譯為法學博士),因為他們中的壹部分人已經獲得了其他專業的博士學位,他們轉學法律的唯壹目的就是轉行從事法律工作。所以很多美國人看到壹些三四十歲在美國大學法學院拿到理科或者工科或者文學博士學位的人在讀JD是很奇怪的,但是在中國北方這是很正常的。

第三種模式是澳大利亞模式,即法學本科教育與其他專業本科教育同時進行,學生經過6年左右的學習獲得法學和其他專業的雙學士學位。

可見,第二種和第三種模式都是以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為目標的。這種模式培養的法律人才能夠解決復雜的法律問題,滿足當代社會發展的需要。包括英國在內的采取第壹種模式的國家也在考慮改革其法律教育模式,法學院現在並不拒絕那些在其他專業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職人員申請入學。

第三,中國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的探索。

實際上,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第二個法學教育學士學位就是以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為目標的。它招收取得非法律專業第壹學士學位的學生,學制壹般為兩年。兩年內,學生將完成法學學士的主要課程。這樣,學生經過4年其他專業的訓練和2年法學訓練(“4+2”),就可以成為既懂法律又懂另壹個專業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實踐也證明,這類畢業生適應能力強,在處理復雜的法律問題上優勢明顯。其不足之處在於:壹是兩年學制稍短,壹些重要課程無法全部教授,壹些必修環節只能省略。第二,學校、用人單位甚至學生自己都覺得這不是壹種“正規”的教育,所以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第三,我國“第二學位”的“待遇”高於學士學位但低於碩士學位,很多人覺得“虧”。在大眾過度追求高學歷,人才市場過度追求“高消費”的當今社會,“第二學歷”往往處於劣勢。

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對跨學科、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提高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培養水平,提高法學研究生教育質量,加快法學學位和研究生教育改革步伐,我國從1995開始設立法學碩士專業學位並開展試點。同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北京大學[1]等8所高校開展試點工作,南京大學[2]等5所高校作為1997新試點單位,湘潭大學[3]等9所高校作為1998新試點單位。目前,開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試點工作的高校* * *有22所,包括13所全國重點高校、9所普通高校、11所教育部直屬高校、5所司法部直屬高校、1所中央其他部委直屬高校、5所省屬高校和3所新合並高校。[袁1]

法學碩士和美國法學院的JD學位差不多。有人把它翻譯成Juris Master(簡稱JM)。主要是實務部門招聘有幾年工作經驗的人。課程設置和法學本科差不多,實用性更強,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比傳統的法律碩士低。其目的是培養應用型、高層次的專門法律人才。幾年來的實踐證明,在我國開設這種專業學位教育適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法律人才的需求,這種新的“產品”得到了法律界的廣泛認可。應該說,這是我國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壹個很好的嘗試,是法學學位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方向之壹。

當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在我國建立的時間不長,還存在壹些問題和不足。比如招生也是針對已經取得法學學士學位的人。對於這些已經拿到法學學士學位的人來說,再去學習這個高級的“法學學士學位”是壹種浪費。比如課程設置有向法律碩士轉變的趨勢。說到“碩士”,人們的第壹意識是“學”,並不知道“專業學位”的真正含義。它不同於“學歷學位”,不能同等對待,同等培養。即便如此,我們仍然認為,在中國開展法律碩士教育試點是必要的,也是成功的。

法學教育學士(面向高中畢業生)、第二法學教育學士(面向已取得非法學第壹學士學位者)、法學教育碩士(主要面向已取得非法學第壹學士學位者)都是面向未學過法學的人的法學第壹學士學位教育。中國的法學教育現在可以說是“多軌制”。從長遠來看,應該選擇壹個,因為在這種“多軌”的法學教育體制下,進入法律職業的門太多,不利於法律職業的團結和成長。這在所有國家都是非常罕見的,中國在這方面甚至是獨壹無二的。中國未來最終選擇哪種教育模式,或者說哪種模式應該是主流,這與我們對法學教育本質的理解密切相關。如果我們認為法學教育是壹種普通的高等普通教育,那麽我們應該堅持法學教育的學士學位;如果我們認為法學教育是專業教育或者職業教育,那麽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碩士學位是壹個不錯的選擇。

四、清華大學法學院旨在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

清華大學法學教育歷史悠久。清華早期,很多派往美國的留學生都是學法律的。從65438年到0925年,清華開始重建大學,正式的法學教育開始了。1928清華正式改為國立大學,同年成立法學院。1932法律部成立。雖然有壹些重復,但法學院和法律系壹直保留到1952全國高等院校重組並入其他大學。很多1952之前的清華法學畢業生,後來都成了著名的法學家、法官、檢察官、大律師。

粉碎“四人幫”實現撥亂反正後,清華大學開始醞釀重新設立法學學科,相關院系也逐漸開始開設法學課程。但直到1994,才正式啟動法科重建的準備工作。1995年9月,法律系正式重建。1999年4月清華大學法學院正式改建。

時隔近半個世紀,我們正處於世紀的轉折點。此時,清華大學正在重開法學教育。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我們要建設壹所什麽樣的法學院,開設什麽樣的法學專業,培養什麽樣的法律人才,把壹所什麽樣的法學院帶入21世紀,也就是說,我們的基本辦學理念和指導思想是什麽。這是我們遇到的第壹個問題,也是我們必須首先回答的壹個重大問題。這直接決定了我們的辦學模式、招生制度、學制、課程設置、教學計劃和方法、師資構成等壹系列後續問題。

在給法學院定位、決定我們的人才培養模式時,首先要考慮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實際需要,也就是說,在設計我們的“產品”時,首先要做好“市場”調查,了解下個世紀中國最需要、最缺乏什麽樣的法律人才,然後再研究清華大學是否具備這樣的“生產能力”。如果有,就按照“市場”的需求來設計我們。教育作為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壹個特殊行業,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今天,不得不重視自己的“市場”。

那麽,在黨中央力促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積極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國經濟走向世界的今天,中國的法律人才“市場”是怎樣的呢?我們最需要什麽樣的法律人才?對此,我們召開了多次專家論證會。專家壹致認為,第壹,本世紀末和下壹個世紀的很長壹段時間,中國法律人才將長期短缺。至少在下世紀中葉之前,中國不會出現法律人才飽和的情況。鑒於我國法律人才短缺,市場大,我們認為清華大學作為國家壹流大學,應該成立法學院,為國家培養大量法律人才服務。而且國家已經明確,到建校100周年,清華大學要成為世界壹流的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型大學。這樣的綜合性大學不可能沒有法學院,法學院必須有相當的規模。

然而,這只是中國法律人才“市場”的壹個方面,即在數量上遠遠不夠。另壹個方面是性能遠遠不能滿足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的需要。法律問題是非常復雜的社會經濟問題,現在和科技聯系越來越緊密。因此,我們需要大量既懂法律又懂經濟、科技、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的復合型法律人才。當然,壹個具體的法律工作者是不可能掌握那麽多知識的,但是如果壹個法律工作者在法律之外有自己特殊的專業知識,那麽壹個國家整個法律職業群體的知識就會非常全面,那麽這個團隊就可以解決任何壹種法律問題。

這是我們認真研究了國家司法隊伍、律師和社會的發展和改革開放情況,認真聽取了專家的意見後得出的結論。綜上所述,我們的結論是,當前和下世紀上半葉,中國整個法律職業群體始終存在兩大矛盾。壹個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大量法律人才,而我國法律人才卻非常匱乏的矛盾。另壹個是國家需要大量既懂法律又懂科技、既懂中國法又懂外國法、既懂中文又懂外語、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的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而國家又缺乏這樣的人才之間的矛盾。為了解決第壹個矛盾,應該設立更多的法學系、學院和學校,清華大學當然有資格設立法學專業。第二個矛盾解決起來相對困難,因為受到很多條件的制約,目前國內還沒有產生這種“產物”的法學院。與其他學校相比,清華大學在這些方面的條件要優越得多。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清華大學有責任和義務重開法學院,辦好它。增加“產品”這壹新類別,將清華從壹所工科學校轉變為包括法學在內的綜合性大學,對清華來說是壹個挑戰,是其發展史上的壹個重要轉折點,自然非常艱難。但是,如果我們對這個方向和這個巨大的市場有壹個清晰的看法,我們必須牢牢把握,不能放松,我們必須緊緊圍繞這個中心來開展我們的壹切工作,來設計我們的“工藝流程”,嚴格控制每個環節中的質量。這是清華法學院存在的意義,也是我們的使命和生命。稍有偏差,清華法學院存在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

自65438-0999清華大學恢復法學教育以來,我們在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方面做了壹些探索,包括在校內招收雙學位學生,面向社會招收第二學位學生,在研究生層次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取得了初步經驗。我們相信這個方向是正確的。今後,我們將進壹步向國內外同行學習,為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 上一篇:社區正月十五元宵節活動方案
  • 下一篇:沈陽市收容遣送條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