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
1.請求權是指要求他人做或不做某種行為的權利。
2、請求權人不能直接取得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而必須通過他人的具體行為實現自己的利益。
3.請求權是相對權的壹種模式,即只相對於特定的人有效。
4.請求權可以獨立存在,也可以只是壹種權利的內容(權力)。
5.請求權連接實體法和程序法,民事訴訟分為確認、給付、變更三種。
6.除了請求權,債權的權能還包括“選擇權、解除權和終止權”。
7.當債權請求權因時效而消滅時,該債權仍然存在,盡管其強制力受損。債務人仍支付履行費用的,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由主張返還(“
民法通則)第138條,人民意見(第173條)。
問題2: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什麽區別?還可以補充的是,前者可以在壹審之後、生效之前的期間行使上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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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沒有獨立權利要求是什麽意思?雖然對爭議的訴訟沒有獨立請求權,但對案件結果有法益從而參與到已經開始的訴訟中的人,就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梗。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與訴訟,其地位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獨立訴訟地位的當事人。在訴訟中,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他總是協助壹方進行訴訟,因為只要他協助的壹方勝訴,他自己的利益通常都會得到維護。壹般來說,他總是協助被告進行訴訟,但有時也會有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協助原告進行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了解原告起訴和被告答辯的事實和理由,並向人民法院提交意見陳述書,陳述自己對爭議的意見。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應當傳喚他出庭。在庭審中,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陳述意見、提供證據、參加法庭辯論的權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確定由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上訴權。
問題4: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方是什麽意思?用普通人的話解釋壹下。謝謝妳。通俗:原告與被告爭奪的權利或貨物、財產不是自己的,而是第三人的。這個真正享有權利的人,就是擁有獨立請求權,能夠參與正在進行的訴訟,為自己爭取利益的人。
理論: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認為自己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從而起訴並參與已經開始的訴訟的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第三人認為對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參加訴訟:
(1)他人之間的訴訟正在進行。他人之間發生的民事權利和經濟權利糾紛,未導致訴訟的,屬於訴訟外糾紛。訴訟外糾紛侵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權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但不要求參加訴訟。因為訴訟還沒開始,所以談不上參與訴訟。只有當他人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經濟權利糾紛已經形成訴訟,且訴訟程序正在進行中時,第三人才能參加訴訟。
(二)對他人之間的糾紛的全部或者部分訴訟標的具有獨立的實體權利。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兩種情況:壹是全部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壹是部分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至於第三人是否真的對原訴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擁有全部或者部分獨立請求權,需要在庭審結束後才能確定。
(3)第三人參加訴訟時,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共同被告。如果雙方不是同壹被告,只有壹方是被告,另壹方利益壹致,則不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由於第三人對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享有獨立請求權,因此本案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實質上與第三人的權益相沖突,無論原告還是被告勝訴,第三人的利益都會受到損害。因此,第三人必須針對爭議的訴訟標的向雙方當事人主張獨立請求權,提出參加訴訟的請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壹百五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合並審理。以他們為* * *共同被告,處於原告的地位,享有原告的全部訴訟權利,承擔原告的全部訴訟義務。
問題5:什麽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第三人是指認為自己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因而起訴參加已經開始的訴訟的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第三人認為對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參加訴訟:
(1)他人之間的訴訟正在進行。
(二)對他人之間的糾紛的全部或者部分訴訟標的具有獨立的實體權利。
(3)第三人參加訴訟時,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共同被告。
問題6: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什麽區別?在司法實踐中,兩者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參與訴訟的基礎不同。具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具有獨立請求權。但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無獨立請求權,對原被告與被告之間的案件結果有法益。
2.訴訟地位不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相當於訴訟中的原告,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具有獨立訴訟地位的訴訟參與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更多時候處於被告的地位。
3、享有不同的訴訟權利。因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處於原告的訴訟地位,享有原告除異議之外的全部訴訟權利。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基於其訴訟地位,僅享有維護其民事權益所必需的訴訟權利,而不享有與實體權利處分相關的訴訟權利,包括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撤訴等。此外,它不享有異議權,只享有相對的上訴權。
4.參與訴訟的方式不同。擁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參與訴訟,完全是自願的。不願意參加訴訟的,可以另行提起訴訟,法院不能強制其參加訴訟。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申請參加訴訟,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後壹種方式,壹經通知,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義務參加訴訟。否則會導致缺席判決。
問題7: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向法院提交什麽陳述?真的每個人都有,不懂裝懂。
壹樓,被告提出反訴。
在第二層,把妳問的任何人列為被告。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既不站在原告壹方,也不站在被告壹方,而是獨立主張自己的訴訟請求。以訴訟方式參與訴訟。
問題8: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被告的區別。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都參與了原、被告之間正在進行的維護其民事權益的訴訟,都不是本案的當事人。但兩者有很多不同之處,要註意不要混淆。
在司法實踐中,兩者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代有不同母質的衛鈾侗系。具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具有獨立請求權。但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無獨立請求權,對原被告與被告之間的案件結果有法益。
2彼得·董才華橫溢。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相當於訴訟中的原告,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具有獨立訴訟地位的訴訟參與人。......
問題9: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如何?作為當事人,除了不能對管轄權提出異議之外,與原告地位相當!
問題10: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的區別。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務關系請求特定的人實施特定行為的權利。
註意:
1.請求權是指要求他人做或不做某種行為的權利。
2、請求權人不能直接取得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而必須通過他人的具體行為實現自己的利益。
3.請求權是相對權的壹種模式,即只相對於特定的人有效。
4.請求權可以獨立存在,也可以只是壹種權利的內容(權力)。
5.請求權連接實體法和程序法,民事訴訟分為確認、給付、變更三種。
6.除了請求權,債權的權能還包括“選擇權、解除權和終止權”。
7.當債權請求權因時效而消滅時,該債權仍然存在,盡管其強制力受損。債務人仍支付履行費用的,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由主張返還(“
民法通則)第138條,人民意見(第17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