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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物業檢查?

問題1:什麽是物業檢查?和物業接管驗收有區別嗎?承接物業管理機構變更時的檢查。

第二節物業管理機構變更時,承接查驗。

物業管理機構變更時的承接查驗與新建物業的承接查驗有所不同,承接查驗的內容和重點也有所不同。

壹.準備工作

(壹)符合承接查驗的要求。

物業管理機構變更時,新的物業管理企業必須承擔下列條件的檢查:

(1)物業產權單位或業主大會與原物業管理機構徹底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2)物業的產權單位或業主大會與新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

(二)成立財產檢查小組。

新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後,應組織力量成立物業驗收小組,了解物業基本情況,著手制定驗收方案。

要求檢查組成員具有較強的工作經驗、專業能力和較強的敬業精神。小組成員的人數可能取決於被接管財產的大小。

(3)材料和工具的準備

物業驗收小組應提前與業主委員會和原物業管理企業聯系,討論交接的相關事宜,約定交接的程序和步驟,明確交接單位應準備的各類表格、工具和物品。

二、財產檢查的內容

為使物業交接工作順利進行,接管單位必須對原有物業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和分析,為物業的交接和今後的管理提供依據,對於需要整改的內容,及時與交接單位進行協調。物業管理組織變更時物業檢查的基本內容如下。

(1)物業信息

物業資料:除查看本章第壹節所列的相關資料外,還需要查看原管理機構在管理過程中產生的重要質量記錄。

(二)物業* * *用部位,* * *用設施及管理狀況。

檢查該房屋的部位、設施、設備和管理狀況的主要項目如下:

(1)建築結構及裝飾工程現狀;

(2)供配電、給排水、消防、電梯、空調等機電設施;

(3)安全監控和對講門禁設施;

(四)清潔衛生設施;

(5)綠化及設施;

(6)停車場、大門及大門設施;

(7)室外道路、雨汙水井等排水設施;

(八)公共場所和娛樂設施;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設施設備。

(三)費用支出和收支情況,項目組織的經濟運行情況。

項目組織的經濟運行中的各項支出和收支,包括物業服務費、停車費、水電費等有償服務費的收取和支出,維修資金的收取、使用和結余,各種賬戶如保證金、未付基金和應支付的費用等。

(4)其他內容。

(1)物業管理用房;

(2)所有人所有的設備、工具和材料;

(三)與水、電、通信等市政管理單位的供水、供電合同和協議。

移交物業管理工作

第三節物業管理工作移交

物業管理交接不僅涉及國家政策法規,涉及物業管理各方的權益,也直接影響物業管理活動能否正常開展。因此,物業管理的交接是物業管理業務的重要環節。物業管理工作的交接必須在完成驗收的前提下,在不同主體之間進行。移交工作分為三種情況:壹是建設單位將新建物業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二是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並訂立物業服務合同後,業主大會或產權單位將物業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三是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大會或者產權單位解除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項目時,物業管理企業將物業移交或者移交給業主大會或者產權單位。

壹、新建物業的移交

(1)轉讓給雙方

新建物業交接過程中,出讓方為該物業的開發建設單位,承接方為物業管理企業。雙方應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提供完整的物業相關資料,並做好交接工作;物業管理企業.....> & gt

問題2:物業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麽?壹、財產檢查工作分為:

(1)物業與施工單位之間的預檢;

(2)更換物業服務企業時,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進行查驗。

第二;主要談物業和施工單位之間的前期檢查;

壹:現場驗收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壹)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用於* * *的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

(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許可文件;

(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文件;

(五)承擔檢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未全部移交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材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足的具體時限。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進行統計和核實,重點核實* * * *使用的設施設備的出廠、安裝、調試、運行的資質證明。

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下列場所和設施進行現場驗收:

(a) * *使用部位:壹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和外墻、門廳、樓梯間、走廊、過道、扶手、護欄、電梯井、架空地板和設備用房;

(2) * *設備:壹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防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電視天線、發電機、配電設備、給排水管道、電線、采暖空調設備等。

(3) * *設施:壹般包括道路、綠地、人工景觀、圍欄、大門、信報箱、廣告牌、路燈、排水溝、池塘、汙水井、化糞池、垃圾容器、汙水處理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休閑娛樂設施、消防設施、安全監控設施、人防設施、垃圾轉運設施。

第三;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檢查時;

除了承擔上述證件和內容的查驗(建設單位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的證件),還需要移交公共設施設備的管理、公共部位的收益、業主資料等。

四、主要依據《承接查驗房產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2011年10月0日起施行。

第五:附件:承接檢查註意事項;

壹:現場檢查應形成書面記錄。檢查記錄應包括檢查時間、項目名稱、檢查範圍、檢查方法、存在的問題、修理情況和檢查結論等。查驗記錄應當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

2.現場檢查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物業* * *用部位和設施設備的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解決,並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復驗。

問題3:物業承接查驗相關信息指的是什麽信息?《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第十四條。現場驗收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壹)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用於* * *的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

(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許可文件;

(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文件;

(五)承擔檢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未全部移交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材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足的具體時限。

問題4:承接物業管理檢查的壹般方法是什麽?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應該叫“承接查驗”。具體如下:物業竣工驗收後,業主入住前,由物業管理企業承擔物業的驗收工作。在條件具備或者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充分參與和準備的情況下,物業驗收也可以與建設工程同時竣工驗收。

問題五:物業驗收需要註意哪些問題?物業項目名稱、交接主體、交接時間、權責分界點、交接內容、交接驗收方式和標準、相關債權債務處理、爭議解決方式。

問題6:物業承接查驗的主要內容是什麽?《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第十四條:現場查驗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壹)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用於* * *的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

(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許可文件;

(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文件;

(五)承擔檢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未全部移交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材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足的具體時限。

問題7:物業什麽時候承接驗貨?5點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時,老物業管理單位需要先向業委會移交管理資料,如小區圖紙、業主資料等。

新物業管理單位進場後,雙方進行技術交底,如各種設備設施現狀、最後維護時間、公共電能表結算值、隱蔽工程位置及維護等,並委托第三方負責工程的交接(如電梯、綠化、垃圾清運等。).這些都需要雙方的合作。有時需要雙方財務人員交接預售(欠)物業費用。

問題8:物業檢查的法律依據是什麽?(二)財產檢查的方式

承接查驗不同於工程項目建設的竣工驗收。在物業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的基礎上,檢查建設單位移交的物業資料、相關單項驗收報告、物業* * *使用部分、* * *使用設施設備、園林綠化工程等配套設施的相關合格證明材料,檢查物業* * *部分的配套功能設施是否按規劃設計要求完成。承擔驗收的,應當對設施設備進行調整並投入試運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檢查的相關資料由建設單位提供,物業管理企業主要進行必要的審查。物業管理企業應督促施工單位盡快安排驗收。建設單位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物業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和重大工程缺陷,影響物業正常使用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拒絕承接物業。

對物業管理的檢查主要通過檢查來進行。在現場檢驗和設備的情況下,也可以采用目測、使用檢驗、檢測檢驗、試驗檢驗等具體方法進行檢驗。

1,觀感檢查

觀感檢查是對檢查對象外觀的檢查,壹般采用目測、觸摸檢查等方法進行。

2.使用檢查

使用檢查是通過啟用設施或設備,直接檢查被檢查對象的安裝質量和使用功能,從而直觀地了解其符合性、舒適性和安全性。

3、檢測和檢驗

檢驗用儀器、儀表和工具對檢驗對象進行測量,檢查其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4、試驗檢驗

測試檢驗:通過必要的測試手段(如水開放和水關閉測試)測試相關設施和設備的性能。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物業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設計方案不合理或違反規範造成的設計缺陷;施工單位不按規範或施工工藝不合理甚至偷工減料;驗收不細致,管控不嚴格;建築材料質量不合格;施工單位管理不善;氣候、環境、自然災害等原因。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壹般處理程序如下。

(壹)收集和整理中存在的問題

(1)收集所有物業檢查記錄;

(2)對《財產檢查|檢查|記錄表》的內容進行分類整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登記;

(3)將整理後的工程質量問題提交施工單位確認,並辦理確認手續。

(2)處理方法

施工單位整理出工程質量問題後,會提出處理方法。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在提出質量問題的同時,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便於施工單位進行有針對性的整改。

從原因和處理責任來看,工程質量問題可分為兩類:第壹類是施工單位造成的質量問題。保修期內發現或發生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負責。第二類是規劃設計不好帶來的問題,功能不夠,使用不方便,運營管理不經濟。對於此類問題,建設單位應負責修改設計,改造或補充相應的設施。

(3)跟蹤驗證

為了及時、滿意地解決物業工程的質量問題,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跟蹤檢查工作。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負責不同專業的工程質量問題,在整改實施過程中進行現場跟蹤,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進行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對整改不合格的項目要繼續督促施工單位進行處理。來源:考試-物業管理師考試

第二十八條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解讀本條規定了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的檢查義務。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接受建設單位移交的新建物業,這是狹義的物業管理企業的驗收。從廣義上講,物業管理企業的驗收也包括對原有物業的驗收。物業驗收是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必不可少的工作程序。

物業管理企業的驗收不同於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是指開發建設單位完成建設項目後.....> & gt

問題九:物業驗收的檢查方法第壹條為規範物業驗收,加強對前期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業驗收,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的部位和設施進行驗收的活動。第三條物業檢查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客觀公正、權責明確、保護業主財產的原則。第四條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通過參與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分戶驗收和竣工驗收,向建設單位提供物業管理建議,為實施物業檢查創造有利條件。第五條國務院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檢查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檢查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第六條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物業的位置、設施設備配置和建設標準。第七條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應當約定,全體業主同意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檢查物業的部位和設施。第八條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包括承接物業查驗的內容。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檢查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清晰、資料齊全、質量合格、功能齊全、設施完備的物業。第十條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物業使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的驗收。第十壹條受檢物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取得規劃、消防、環保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或者許可文件,並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二)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公共照明、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設施設備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已安裝獨立計量表;(三)教育、郵政、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環衛和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已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四)道路、綠地和物業服務用房等公共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並符合功能要求;(五)電梯、二次供水、高壓供電、消防設施、壓力容器、電子監控系統等設施設備取得使用證書;(六)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相關技術資料齊全;(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實施物業檢查,主要依據下列文件:(壹)物業買賣合同;(二)臨時管理規約;(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4)物業規劃設計方案;(五)建設單位移交的圖紙和資料;(六)建設質量法規、政策、標準和規範。第十三條物業檢查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壹)確定物業檢查計劃;(二)移交相關圖紙;(三)檢查* * *部位、* *設施和設備;(四)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五)確認現場檢查結果;(六)簽訂物業檢查協議;(七)辦理財產交接手續。第十四條現場驗收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壹)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二)用於* * *的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許可文件;(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文件;(五)承擔檢查所需的其他材料。前款所列資料未全部移交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的資料......>;& gt

問題10:房產檢查用什麽證件?(壹)房產買賣合同;

(二)臨時管理規約;

(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4)物業規劃設計方案;

(五)建設單位移交的圖紙和資料;

(六)建設質量法規、政策、標準和規範

現場查驗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壹)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用於* * *的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

(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許可文件;

(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文件;

(五)承擔檢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未全部移交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材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足的具體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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