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相鄰權,法律是如何規定相鄰權的?
1.什麽是相鄰權,法律是如何規定相鄰權的?
答:相鄰權是基於相鄰關系的權利。相鄰關系,是指兩個以上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使用人之間,因對其所擁有或者占有的不動產行使權利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障礙和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障礙,賠償損失。
2.起訴侵害采光權、通風權等鄰接權需要註意哪些方面?
答:壹是及時收集並保留相對方侵權的證據,如相關照片、視頻等;第二,妳要在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侵害鄰接權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否則將喪失請求法律保護的權利。
3.對方噪音汙染影響作息造成損害如何索賠?
答:公民受到噪聲汙染損害時,有權要求產生噪聲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或者工程所屬單位采取限制工作時間、夜間停止施工或者采取隔音、消聲措施等措施,減輕或者消除噪聲汙染的危害。如果噪聲汙染受到損害,包括強噪聲振動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疾病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要求其賠償合理費用。
4.我是農民,我種的地位於幾塊地的最裏面。排水通行時,我要經過別人的土地,所以經常發生糾紛。我想問壹下,在這個問題上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妳可以通過別人的土地排水;但是,您應該在必要的限度內使用它,並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來排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合理賠償。
如果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措施排水而不采取,排水對他人土地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他人財產的,他人有權要求妳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如果壹定要讓相鄰方使用的土地通過,應當給予許可;所以,如果造成了損失,就應該賠償對方。
5.別人有權利對歷史上形成的道路進行分流嗎?
答: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不得堵塞壹方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內歷史形成的通道。堵塞影響他人生產生活,他人要求清除堵塞物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支持。但是,如果有條件再開壹個渠道,也可以再開壹個渠道。
6.不動產的相鄰方對自己的土地使用有什麽限制性規定嗎?
答:可以,如果相鄰方挖掘溝渠、水池、地窖等。在其使用的土地上,或者所種植的竹木樹根、樹枝延伸,危及對方建築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責令其消除危險,恢復原狀,並根據情節賠償損失。
7.新買了壹套商品房,準備改變房子的結構,方便自己裝修,但是聽說裝修有限制性規定。它們是如何規定的?
答:住宅室內裝飾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壹)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同意,改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
(三)擴大承重墻原有門窗尺寸,拆除與陽臺連接的磚混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的;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8.我想裝飾我的房子。裝修還需要到相關部門登記嗎?
答:妳要在裝修工程開工前到物業管理部門或房管機構申報登記,也要在施工前告知鄰居。作為物業管理部門,應當告知您和您委托的裝修單位住宅室內裝飾工程的禁止行為和註意事項。妳或者裝修單位應當與物業管理部門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不動產相鄰各方應如何處理裝修造成的侵害他人利益的問題?
答:裝修自己的房子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裝修不能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在裝修過程中,如果他人有破壞性裝修,其裝修行為損害了對方的合法權益,受害人可以要求物業管理部門或者房管部門處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每到下雨天,我的公寓壹上樓就滴水,給家裏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給我造成了壹些經濟損失。我該怎麽辦?
回答:處理相鄰房屋滴水糾紛時,首先要明確是誰的錯。有過錯的壹方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責令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相鄰權明確規定了鄰居之間的利益劃分,條文可以對生活中大多數鄰居之間的糾紛給出明確的處理方式,相比以前可以解決很多民事糾紛。需要註意的是,如果鄰裏之間能夠就壹些糾紛達成壹致,不壹定要完全照搬法律的規定,需要靈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