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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樣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什麽樣的合同形式是合法有效的?

1.合同當事人具有法律資格。

自然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中,個體工商戶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並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訂立合同。

法人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法人條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中,企業法人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並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訂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全權代表法人單位訂立合同。簽訂合同時,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和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項目證明。

其他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法人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等。)還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取得合法資格。這些組織的負責人依法代表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

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簽訂合同時,必須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並在授權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對被代理人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理論上確定代理人是否有資格簽訂合同的唯壹依據是授權委托書(委托證明),但實際操作中註重能證明其代理資格的書面文件,如介紹信、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但介紹信的基本功能是證明壹種關系,起到壹定的介紹和證明作用。它是人們交流的媒介,不完全具備代理證書的性質、特征和內容,很容易被他人利用進行經濟詐騙。

2.當事人的意誌是真實的,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

意思表示是當事人相互訂立合同的外在行為。意思表示應當是當事人自主、自由、自願表達的真實意思。只有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內容表示了真實意思,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因此,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合同。強迫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惡意串通訂立的合同,利用合同規避法律、行政法規的適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沒有法律效力。

3.合同的內容、形式和訂立程序不違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采用特定形式或者必須經過公證、認證、批準、登記的合同,只有符合特定形式或者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發生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502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二。合同什麽時候生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因追認而成為有效合同,但法律沒有規定合同何時生效。根據理論學說,合同自追溯成立時生效。主要原因有三:第壹,追認通知不是訂立新合同的行為,而是對現有合同的更正;二是根據《民法典》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追認不產生合同的第二次生效時間;第三,該計劃能夠公平地保護各方的利益。

三、哪些合同待定?

《民法典》第145條、第171條、第51條規定了三種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的合同。是指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的合同,該合同不是純利益合同。

2.由未經授權的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無權代理有三種情況:

(1)未經代理而簽訂的合同。即簽訂合同的人在完全沒有委托人授權的情況下,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合同。

(2)超越代理範圍簽訂的合同。即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代理關系,但代理人擅自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與第三人簽訂合同。

(3)代理終止後簽訂的合同。即曾經簽訂合同的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代理關系,但因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完成或者被代理人終止代理關系,該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已不存在,但仍作為代理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

3.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人訂立的合同。即行為人處分的財產屬於他人,行為人無權處分。承租人轉賣租賃物、保管人出售保管物等。這裏的處分是指法律意義上的處分,即財產權利的轉移或設定,如財產的轉讓、贈與,以及在財產上設立抵押權、留置權、地役權等。

壹般來說,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就會被認定為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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