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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記可以免除嗎?

出生登記可以免除嗎?

大家應該都知道,生孩子之前是要進行出生登記的。很多寶媽懷孕的時候都是壹頭霧水,可能忘記辦理出生登記。很多人也認為,生孩子可能不需要辦理出生登記。讓我們來看看它和相關信息。

可以不辦理生育登記嗎1法律分析:不可以生育後想申請報銷生育津貼的參保職工需要先辦理生育登記。具體流程是需要帶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結婚證、暫住證、暫住證。

第壹種方法是去妳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或者妳暫住的社區填表,然後填寫妳的個人信息,大概十幾分鐘就可以辦理了。第二種方式是通過互聯網。手機上有專門的app進行操作,只需要上傳個人文檔,非常方便快捷。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憑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報銷生育醫療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七條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以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罰款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註銷其計劃生育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有過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辦理準生證是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為現在各省市都不再辦理準生證,依法實行出生登記制度。對生育三個以下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再進行生育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法律依據: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

生育第壹個子女的育齡夫妻,可以到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進行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壹)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證明。

出生登記可以免除嗎?1.壹對夫婦生孩子可以不用準生證嗎?

不能,準生證是夫妻生育的憑證,必須辦理。現在通常叫計劃生育服務證,集準生證、環查等功能於壹身。已婚婦女懷孕後,需要此計劃生育服務證進行孕情檢查、分娩、免費避孕藥具和求職。如果不辦理準生證,可能會被有關部門罰款。但是現在可以補辦準生證,生第壹胎不用罰款。

生育前沒有及時辦理準生證的,需要在孩子出生後補辦準生證。補辦準生證的步驟如下:

1.在戶口所在地或轄區內發放第壹個子女的生育證。

2.帶著證明去計生辦,計生辦會因為沒有辦理準生證,違反了生育證管理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罰。之後計生辦會出具相應的補充生育證明手續。

3.夫妻雙方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二、辦理準生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1)需準備的基本材料: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初婚、初育、未收養、雙方單位/居委會證明,並經戶籍所在地鎮級(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確認蓋章。

(二)女方到指定地點檢查,開具孕檢或診斷證明。

辦理前先問女方單位計生管理部門,沒有工人可以問居委會。

(3)正面免冠照片1寸。

男女都可以申請準生證。只要雙方證件齊全,哪壹方辦理準生證都不是問題。需要註意的是,各地辦理準生證所需的材料、要求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

(四)自帶婚姻狀況證明。

(五)持女方《婚姻狀況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加蓋計劃生育章。需要三級認證:

1,需要建村或居委會印章;

2、需蓋鎮或街道辦事處計生章;

3、需要蓋縣或區計生委章。

(六)持申請書和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到男方檔案所在地蓋章。

(七)在男方計劃生育辦公室領取生育證。

(八)男方持生育證到檔案所在地蓋章。

(9)女方持準生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蓋章,再到男方所在地計生辦蓋章。

總之,哪怕是生第壹胎,也要辦理準生證。在女方懷孕初期,雙方應抓緊時間辦理準生證。然而,申請準生證的過程和所需材料也很復雜。雙方可以先到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進行詳細查詢。另外,沒有結婚證的男女都不能辦理準生證。

可以不辦理出生登記嗎?3可能會有罰款。國家有政策:懷孕期間,到夫妻壹方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免費領取《生殖健康服務證》,即現行的第壹胎準生證。雙方無子女,婚後生育第壹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三個月內主動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

法律依據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出生登記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壹、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關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鐘發[2015]40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堅持以人為本、便捷高效、服務至上、信息支撐的原則,

二、登記對象和登記內容

(1)登記的對象。夫妻生育第壹個或者第二個子女的,實行生育登記,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生育前應進行生育登記;生育前未登記的,生育後可及時補充。

(2)登記的內容。出生登記的內容壹般包括夫妻雙方的婚姻信息、戶籍信息和現子女信息。登記時,夫妻雙方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結婚證等有效證件。

三。註冊機構和註冊方法

(1)註冊機構。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本地區出生登記服務的組織領導工作。鄉鎮(街道)衛生計生機構具體辦理出生登記服務。村(居)民委員會的衛生計生工作人員應當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2)報名方式。夫妻可以在壹方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機構進行生育登記。無法親自辦理生育登記的,可以委托村(社區)衛生計生工作人員代為辦理。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手機客戶端等信息平臺辦理出生登記。

第四,宣傳和服務保障

(1)宣傳倡導。加強對做好出生登記服務工作的培訓和宣傳,提高衛生計生工作人員和廣大群眾對出生登記服務重要性的認識,明確出生登記程序、登記內容、登記方式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方便群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2)服務保障。衛生計生服務機構應當及時為出生登記對象提供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提高母嬰健康水平。方便群眾辦理住院生育津貼和生育保險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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