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輸出國組織的石油政策主要集中在產量控制和油價控制上。
石油輸出國組織通過控制該組織的聯合產量和分配各國的生產配額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從1982開始,石油輸出國組織采用配額制實現生產控制。配額制是在所有成員之間分配生產配額,以協調石油產量的減少。
石油輸出國組織在不同階段采取了不同的油價政策。
會議地點生效日期變更(萬桶)最高日產量(萬桶)65,438+2月利雅得0998-27.30 * 65,438+4月利雅得0998-65,438+0.35525.9565,438+7月阿姆斯特丹/維也納0998-65,438+0。維也納-1.71622.97200年4月維也納+1.71624.692007年7月維也納+0.70825.10年10月維也納+0.80026.2000108086年2月維也納0-1.50025.2001年4月
石油輸出國組織石油生產政策的歷史變遷概述
*石油輸出國組織10產量基準,沙特減產的依據。
在成立的前10年,鑒於國際油價的下降趨勢,石油輸出國組織為維護成員國的石油權益,實行凍結油價政策,通過控制增產、實現油田費用和減少原油銷售補貼等手段,爭取獲得更多的石油收入。從1961到9月的1970,原油價格壹直穩定在每桶18美元的水平。
20世紀70年代,石油輸出國組織實施了大幅提高油價的政策。通過實施提價、加稅和取消銷售回扣的策略,采取“股份制”和國有化,利用“石油武器”實施禁運和減產,從西方石油公司手中奪回了石油資源主權和石油定價權,獲得了巨額“石油美元”,在國際石油市場上占據了壹半以上的銷售份額。阿拉伯輕質油官方價格從9月1970前的每桶1.8美元飆升至1980第四季度的每桶33.33美元,國際市場現貨價格升至每桶38.63美元。這期間爆發了兩次世界範圍的“石油危機”:1973和1979-1980。
上世紀80年代,鑒於世界石油消費增長緩慢甚至下降,非石油輸出國組織石油產量增加,石油輸出國組織為防止油價下跌,首先實行限產保價政策,隨後采取擴大市場份額等政策,以保證石油收入,維持市場份額。在此期間,石油輸出國組織損失嚴重,其中壹個重要原因是石油輸出國組織前期過度提高油價政策的負面影響。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特別是最近兩年,石油輸出國組織調整並交替實施“限產保價”或“增產保價”政策。前者是在油價長期處於低位時,通過限制或減少產量來減少市場供給,促使油價掉頭回升;後者是通過增加產量、擴大市場投入、抑制油價暴漲來穩定市場、增加石油收入、維持市場份額。2000年,石油輸出國組織建立了“油價自動平衡機制”,明確提出了新的政策目標,即抑制油價波動,努力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維持在對產油國和消費國都有利的水平。
石油輸出國組織的石油政策對世界石油市場的供求平衡和國際油價有著重大影響。石油輸出國組織的石油政策從爭取恢復自身權益轉變為主張建立公平、合理、有利的油價水平,以確保持續有效的石油供應,從而穩定世界石油市場。這對世界石油工業的發展無疑是壹個有益的新飛躍。近年來,石油輸出國組織的能源政策圍繞上述新目標進行了調整。1999期間,石油輸出國組織秋季部長級會議提出了由庫存而不是價格決定產量的油價政策。2000年3月,石油輸出國組織進壹步調整政策,建立了油價“自動平衡機制”,將油價波動區間確定為22 ~ 28美元,作為其增加或減少原油產量的油價政策,以確保國際市場的石油供應和穩定。2001年,石油輸出國組織再次進行調整研究,建立了能夠反映市場真實供求情況的新的原油定價基準。除了調整油價政策,成員國還在修改能源發展戰略,包括適度開放國家壟斷的油氣領域,通過改善投資環境和提供優惠條件吸引外國石油公司參與本國石油勘探。委內瑞拉的能源戰略十分重視加強與南美國家的能源合作,在建立統壹自由貿易區的過程中爭取包括能源在內的基礎設施的現代化,促進拉美地區經濟盡快復蘇和發展。
非石油輸出國組織產油國的石油政策:俄國案例研究。油氣工業是俄羅斯國民經濟的主要支柱,關系到社會的整體發展。合理利用和保護此類資源,保證其再生產水平,提高資源管理效率,在對外資源合作中維護國家利益,是俄羅斯政府當前的首要任務。作為最重要的非石油輸出國組織產油國,俄羅斯高度重視油氣資源的開發和保護,並制定了壹系列政策法規。
(1)制定行業長期發展規劃。
2003年5月,俄羅斯政府通過了《至2020年俄羅斯能源戰略》,詳細分析了能源行業面臨的現實問題,明確了未來20年該領域的主要發展方向和基本框架。為了不斷尋找新的礦脈,避免國家已探明資源枯竭,2004年,俄羅斯政府通過了2005年至2020年國家礦產資源勘探和可持續發展長期綱要,規定了37個主要礦床的開采量與再生量的比例關系。為加大大陸架資源的研發力度,2004年,俄羅斯政府通過了《至2020年俄羅斯大陸架油氣資源研發戰略》,並制定了大陸架油氣資源開采的階段性目標。
(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修改稅法,建立促進油氣產業發展的稅收制度。首先,合並稅種,簡化征稅方式。2002年6月5438+10月起,取消礦區使用費、礦產原料基地再生產留用和原油開采消費稅,改征“統壹開采稅”。其次,取消不合理的優惠,彌補稅收漏洞。5438年6月+2004年10月,俄羅斯政府取消了中國最後三個近海區,杜絕了石油巨頭利用它們逃稅、避免企業間不正當競爭的漏洞。第三,增強稅收公平性,促進行業均衡發展。為了鼓勵開發地質條件差、效益低的油田,俄羅斯政府計劃將目前簡化的、壹刀切的石油開采稅改為差別開采稅——根據油田質量和開采效益確定不同的稅率。
制定新的礦產資源法,完善政策法規和管理機制。俄羅斯現行的礦產資源法頒布於1992,很多條款已經不適應當前行業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壹些條款過於空洞,給不法分子創造了可乘之機,導致官員腐敗嚴重。為扭轉這壹現象,俄羅斯當局正在重新制定礦產資源法草案,對包括石油和天然氣在內的地質礦產資源的勘探、開采和利用做出詳細規定,以盡可能避免人為因素的幹擾,確保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國家的根本利益。該法律預計將於2006年最終通過。屆時,它將成為規範俄羅斯油氣工業發展的重要法律之壹。
(3)建立有效的國家管理部門體系。
要實現國家對石油天然氣行業的有效監管,就必須建立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門。
從行政分工來看,為了減少采礦許可證發放的無序,正在重新制定的礦產資源法草案將明確規定地質礦產資源歸聯邦所有,采礦許可證由中央政府統壹發放。在部門設置上,俄羅斯工業和能源部、下屬的聯邦能源局、自然資源部、下屬的聯邦地質礦產利用局和自然資源利用監督司、經濟發展和貿易部、下屬的聯邦海關署、財政部和下屬的聯邦稅務署將從不同角度規劃和監督油氣行業的整體發展。從人事安排來看,總統親信將被安排在油氣企業的重要崗位。
(4)加強進出口運輸環節管理。
俄羅斯政府牢牢控制著油氣產品的運輸渠道,不允許私營油氣公司建設和擁有自己的管道系統。目前,國家控股的俄羅斯石油運輸公司、俄羅斯鐵路公司和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分別在油氣產品的管道和鐵路運輸中占據絕對壟斷地位。2003年6月5438日至10月,俄羅斯交通部起草了旨在放開交通運輸業的“至2025年俄羅斯交通發展戰略”,該戰略僅未涉及管道運輸改革,也未談及在油氣運輸領域吸引私人投資。
(5)在國家控制的前提下,拓寬資金來源。
首先,通過“產品分割協議”增加對外資的吸引力。“薩哈林-1”和“薩哈林-2”項目都以這種形式吸引了大量外資。包括英荷殼牌石油公司、日本三井公司和三菱公司、美國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和印度ONGC公司在內的國際油氣巨頭均參與了上述項目的實施。其次,鼓勵油氣企業發行歐洲債券,增強其投融資能力。目前,俄羅斯多家大型石油公司已在歐美股市上市,企業資本化程度和資本運作透明度顯著提高。第三,外國公司可以購買俄羅斯公司的股份。2004年9月,康菲石油公司以654.38美元+9.88億美元(占其總股本的7.59%)的價格成功收購了俄最大石油公司盧克石油公司的國有股份。
(6)實現油氣出口多元化,在能源外交中發揮重要作用。
普京上臺後,從國家經濟安全角度出發,強調油氣出口多元化,靈活運用能源牌,巧妙地實現了國家利益的最大化。
為了使油氣出口多元化,俄羅斯試圖從東、南、西、北四個方向拓展油氣運輸通道。在東面,利用中日在輸油管出口問題上的爭執,我們得以在兩個強國之間遊刃有余,最終選擇了壹條最有利的通往太平洋港口的管道路線。向南,為了反制美國提出的跨裏海天然氣管道,阻止土庫曼斯坦的天然氣進入歐洲,更重要的是為了打開東南歐的巨大市場,2003年修建了橫跨黑海至土耳其的“藍流”天然氣管道。向西,為了減少對烏克蘭、波羅的海國家、波蘭和其他不友好國家的過境依賴,於2005年6月5438+2月開始建設穿越波羅的海至德國的北歐天然氣管道。在北方,幾家大型石油公司提議修建壹條通往摩爾曼斯克的輸油管道,以打開北美市場。
對於傳統的勢力範圍——獨聯體其他國家,俄羅斯利用油氣出口打壹批、拉壹批,增加對地區政策走向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