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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的原則是什麽?

法律主觀性:

司法鑒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鑒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判斷鑒定過程和結果是否合法,鑒定結論是否具有證據效力的前提。這壹原則主要體現在立法和鑒定過程中:鑒定主體合法;身份證明材料合法;評估程序合法;認定步驟、方法和標準是否合法;鑒定結果合法性的五個方面。1.司法鑒定機構必須是依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取得執行司法鑒定權的法定鑒定機構,或者是按規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必須是符合規定條件,取得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2.司法鑒定材料主要是指鑒定的對象和要比對的樣本(樣品)。鑒定的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問題,法律沒有規定的專門問題不能作為司法鑒定的對象。比如,目前我國司法心理測量(俗稱測謊)、氣味鑒定(警犬鑒定)都沒有作為法定的鑒定對象,其鑒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且,鑒定材料的來源(包括提取、保存、運輸、監管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3.鑒定程序的合法性,包括提交、決定和委托、受理、執行、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和專家鑒定,必須符合《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4.鑒定的步驟和方法應當依法確認有效,鑒定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者部門(行業)標準。5、鑒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為司法鑒定文書的合法性。鑒定文書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要內容,鑒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第二,司法鑒定獨立原則。司法鑒定堅持獨立性原則,這是由科學技術本身的特殊性和鑒定結論的證據要求決定的。司法鑒定本質上是鑒定人提供證據材料的活動,必須獨立進行,才能有利於鑒定結論的客觀性、科學性、真實性和公正性。評估活動的獨立性是評估結論客觀性和公證性的保證。司法鑒定活動的獨立性原則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1。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相對獨立,社會鑒定機構必須是獨立的法人組織,設立在偵查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與偵查業務部門分離;鑒定人的活動,包括鑒定方案的制定、鑒定的實施、鑒定結論的出具、鑒定人出庭質證等,必須獨立進行,司法機關和鑒定機構負責人不得暗示和幹涉;2.鑒定人必須在鑒定機構執業,鑒定機構對鑒定進行日常管理,為鑒定人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但不能幹預鑒定結論,不能要求或暗示鑒定人出具某壹結論。鑒定活動不受機關、團體、社會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幹涉,幹擾鑒定活動的訴訟當事人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司法鑒定機構平等獨立,相互之間沒有隸屬關系,鑒定結論互不制約、互不影響,不存在服從與服從的關系(現行地方規定對鑒定結論實行“雙檢鑒定”和“兩審終審制”,與獨立性原則相沖突);4、實行專家負責制,專家應對鑒定結論的活動承擔法律責任,並必須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蓋章。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應當在鑒定書上分別註明持不同意見的人數及其理由。在鑒定過程中,任何機關、團體、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鑒定人的活動。專家結論實行專家負責制,少數服從多數。5.堅持司法鑒定活動的獨立性原則和接受法律監督並不矛盾,而是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證鑒定活動及其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我國司法鑒定的許多法律法規中都有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從事司法鑒定活動,應當接受國家、社會、當事人和鑒定委托機關的監督。司法鑒定監督貫穿於鑒定活動的全過程,體現在各個方面。如對鑒定程序合法性的監督、對鑒定標準和文件規範性的監督、對鑒定人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監督。第三,司法鑒定的客觀性原則。司法鑒定的客觀性是司法鑒定活動的生命。其根本要求是鑒定結論的真實性和全面性。如果鑒定結論是假的,鑒定活動就沒有客觀性。如果鑒定結論是片面的,說明鑒定活動的客觀性較差。鑒定活動的客觀性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1。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必須秉公辦案,不得徇私舞弊。不受個案、人情、個人利益、內外幹擾等因素的影響而偏離科學鑒定的軌道,是實現客觀鑒定的前提,也是堅持鑒定活動客觀性的思想保證。2.司法鑒定必須遵守法定程序,自覺接受法律監督,這是堅持鑒定活動客觀性的法律保障。非法鑒定難以達到客觀要求。3.司法鑒定必須堅持科學的方法和標準。鑒定材料的提取、收集、保存和復制應當符合科學要求;評估材料的數量和質量應符合規定的評估條件;鑒定的步驟要符合科學原則;評價的手段和方法要科學、有效、先進;鑒定結論應符合科學標準;鑒定原則必須得到科學和法律的確認。鑒定結論不符合科學標準,就是不科學,就是最大的不客觀不真實。鑒定結論不科學,即不客觀;4.鑒定結論的科學依據不足,說明其客觀性不強。對於不符合科學標準的鑒定結論,雖然與案件事實本身沒有錯誤,但鑒定行為也是客觀表現。四、司法鑒定的公正原則。司法鑒定的公正原則是司法鑒定結論所追求的目的之壹,也是司法鑒定活動——訴訟活動的服務對象。司法鑒定中的正義原則體現在三個方面:程序正義、實體正義和鑒定主體正義。1,程序正義,即鑒定請求、鑒定決定與委托、鑒定受理、鑒定實施、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專家鑒定、鑒定結論質證等。,應該在立法和司法層面都體現平等合理的原則,更多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在證據規則和鑒定法的制定中,主張鑒定請求與鑒定決定、委托壹致的原則應實行舉證責任,重新鑒定應實行協商制約原則,鑒定活動應實行監督原則,鑒定結論法庭質證應實行技術顧問辯論原則,這些都是程序正義的體現。2.司法鑒定的實質正義是保證鑒定結論的客觀性、準確性和真實性,這是司法鑒定最大的正義,也是鑒定的根本目的。要實現實質正義,最重要的是立法規範各類鑒定的步驟和方法,制定各類專門問題的鑒定標準,嚴格遵循科學要求,克服不重視科學方法、不嚴格遵守鑒定標準的不科學、不嚴肅的鑒定作風,杜絕武斷的鑒定結論。如果鑒定結論沒有標準,就很難科學判斷其對錯,在法律上也無法確定其真實性。沒有科學的標準,鑒定結論是不公平的。3.司法鑒定主體的中立性是保證鑒定活動和鑒定結論公正性的關鍵。評估程序和實體的公正性必須通過評估主體來實現。如果考核主體沒有集中實施,考核過程和結果可能會不公平。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必須站在科學技術的立場上,不能偏袒訴訟主體的任何壹方。這是由司法鑒定為訴訟活動提供鑒定結論——證據材料的根本性質決定的。在中國和大陸法系國家,對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中立地位有嚴格的要求。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與案件重要的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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