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法規定了主要權利和義務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程序法是為保證實體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實現而制定的訴訟程序法,又稱程序法,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
程序法更像是實現實體法的工具和手段。實體法就像壹輛大馬車,裏面裝滿了這個社會所需要的權利和義務,而程序法就是壹匹馬,這輛馬車必須由馬拉著才能跑。
為什麽要先學習實體法?
因為實體法的內容比較復雜,很難理解。如果妳先學難的,以後妳會學得更容易。
實體法是基礎。先把實體法學好,知道權利義務是什麽,怎麽回事,其他法律學起來就得心應手,後面事半功倍。
下面具體說說實體法各學科的特點和學習方法。來生
刑法
1.學習刑法,要註重邏輯思維和行為模式的構建,也要保存壹定數量的案例。對於這些邏輯思維的培養和案例的存儲,聽壹次課是遠遠不夠的。妳需要多聽幾遍,妳會發現每加壹遍,妳的感受就會更深,聽完之後妳會發現很多不懂的東西壹下子就明白了,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2,在考試中對刑法有正確的認識,做到輸出與輸入相當。也就是說,刑法雖然考的多,但和三國法、理論法學等依靠背誦的學科不同。拿高分不容易。如果是81,能拿50分就不錯了。
3.要掌握刑法,壹定要利用好歷年真題,因為法學考試所考查的刑法理論基本不變,“萬變不離其宗”,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復習的時候要註意做真題,分析錯題。
刑法的考查是綜合性的,尤其是主觀題的考查。在掌握理論的同時,還要註意提高分析問題的能力,學會靈活運用。這種能力的培養是在具體案例中實現的,利用真題是提高這種能力的最好方法。
民法
作為法學的基礎學科,民法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很多時候,民法是我們學習其他學科的基礎。
1.民法是系統的。在壹輪復習中,要熟練掌握基本概念和體系,最好能將所有知識整合成壹個邏輯體系,理解和記憶並重。這樣才能為民法的學習打好基礎。
2.民法重在理解,而不是背誦。什麽是理解?意思是不僅要知道知識點,還要知道知識點的作用和目的,在整個部門法中的位置,系統服務於哪個機制,或者系統的學習與哪個系統掛鉤。
比如無權處分和善意取得,沒有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就沒有用;沒有善意取得,沒有處分權就無從救濟。二者相輔相成,構成了物權體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行政法
行政法的特點是“入門難,框架清晰,容易掌握,題目有規律,容易評分”。
行政法涉及很多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沒有統壹的法典,這就要求我們在復習的時候要抓住重點內容,比如說要抓住行政主體和行政行為這兩個基本概念,因為行政法主要講的是兩者之間的關系。
在掌握了主要概念後,要進行提煉和總結,並在此基礎上延伸其他系統。
行政法很抽象,離我們的現實生活很遠。雖然我們總是處在這個由政府部門管理的社會中,但是我們很難實際感知到每個自然人的具體規章制度和運行機制。還好法律考試不會讓大家為難。在審查過程中,以程序性制度審查為主,與民事處罰相比相對簡單。
綜上所述,在學習三大實體法的過程中,首先要理解,而不是死記硬背,理解的前提是掌握各個部門法的基本理論和原理。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掌握這些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