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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拉底教學法的啟示_美國當代法學教學方法及其啟示

在美國法學教學方法中,案例對話教學法和研究型寫作教學法具有獨特的優勢。其中,案例-對話教學法有利於培養學生的綜合概括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批判性思維能力;研究型寫作教學法不僅有助於培養批判性思維能力,而且有助於提高寫作能力,促進知識學習。當前,我們應該批判地吸收美國法學教學方法的合理內核,探索壹條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學教學之路。

關鍵詞法學教學案例對話教學法,研究性寫作教學法

中國圖書館分類號G642文獻識別碼A文號1006-9682(2012)08-0051-03。

在美國法學教育的教學方法中,案例教學法和啟發教學法都具有獨特的優勢。案例教學法有利於提高概括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批判性思維能力。吸引思想法有利於提高批判性思維和寫作能力。在吸收美國法學教育教學方法的優點中,我們可以找到壹條改進我國法學教育教學方法的途徑。

關鍵詞法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吸引人的想法法

到目前為止,美國法學教學已經形成了以案例對話教學法和研究寫作教學法為基礎,以更系統的教學理念為支撐的更系統有效的教學方法。縱觀我國法學教學,雖然在教學方法改革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嘗試,但成效並不明顯。鑒於此,本文試圖介紹美國當代法學教學方法,並試圖發掘其合理內核,希望能為探索中國法學教學方法提供參考。

美國當代法律教學方法簡介

哈佛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朗德爾創造了蘇格拉底教學法(案例對話教學法),並很快成為美國法學教育中的主流教學法。今天,美國法學教學方法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具體表現為:

1.案例對話教學法仍然占據重要地位。

案例對話教學法是蘇格拉底倡導的討論與教學的辯證法。教師通過提問引導回答者得出符合邏輯的結論,通過對其進行嚴格的邏輯檢驗來判斷論點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法學院,案例對話教學法遵循壹定的模式。其核心是教科書上規定的案例,包括合同法、刑法、侵權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憲法等等。這些案件來自法院公開記錄的判決。上課前,學生首先要熟悉這些案件,尤其是案件的具體事實、裁判的爭議、結論和支持結論的理由。此外,學生還需要將每個案例與當前或過去的相關案例壹起考慮,以防學生在討論過程中無法抓住主題。在此基礎上,指導老師會提出問題讓學生回答,然後根據每個答案進壹步提出不同於指定案例的假設事實,討論如果增加或減去壹些事實,結論是否會發生變化。這些練習采用類比法,要求學生比較案例之間的異同,以加強自己的洞察力和敏銳度。在這些比較之後,學生通過演繹三段論來檢驗陳述的理由,並探索支持這種情況的具體理由是否可以應用於其他事實模型。通過這種訓練,學生掌握了演繹和歸納的原理。除了邏輯訓練,學生還需要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發展。學生可以通過壹個又壹個主題的學習,掌握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要點,發展邏輯技能。通過這種教學方法,學生可以獲得未來進入職業世界的基本技能。

2.研究性寫作教學法

雖然案例-對話教學法是美國法學院特有的教學方法,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教學方法也受到了批評。比如過於註重邏輯而忽略現實生活經驗,忽略與其他人文知識的交流,效率低下,缺乏職業道德訓練等。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其他不同於案例式對話教學法的非講授型課程應運而生。其中,研究性寫作教學法是其典型代表。與案例對話教學法不同,研究型寫作教學法首先應用於教育學領域,然後才廣泛應用於其他學科。近年來,美國高等教育中開展了兩個強有力的運動,即把多樣化寫作融入所有學科的運動和培養學生批判性思維的運動。[2]研究型寫作教學法綜合了這兩種運動的特點,提供了壹種新穎科學的教學方法(當然也是壹種學習方法)。在法學院,學生通過寫作提高他們的研究和寫作技能。書面練習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法律訴狀、客戶法律意見書、內部備忘錄、法律期刊論文、專題研討會報告等。通過這種寫作實踐,學生不僅可以提高自己的研究和寫作能力,還可以學會獨立思考。

3.臨床項目

在中國,實踐課程已經轉化為臨床教育。現在,實踐課程已經成為美國法學教學方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比如威斯康星大學法學院,學校定期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每年法學院的大部分畢業生都至少學習過壹門課程。此外,在美國,各種短期或長期的校外實習也很常見。短期實習包括由政府機構、非政府機構或私人機構提供的環境保護、社會正義、公共衛生和其他領域的工作,而長期實習包括在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公共辯護辦公室和法院作為改造學生工作。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發現,在現代美國法學教學方法中,已經形成了講授式案例——對話教學法、非講授式研究性學習和實踐課程相結合的綜合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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