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流程
1.名稱驗證:準備公司名稱和字體大小。公司名稱主要由這幾部分組成:行政規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之後要確定出資人即股東、股東人數和股東比例,確定公司的主要經營範圍和註冊地址。
填寫《企業名稱預先設立登記通知書》並提交。
2、資料準備
準備經營範圍,監事法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股東比例,租賃協議,房產證復印件,財務會計身份證。
擬定公司章程、股東協議和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如果沒有,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拿——其實就是原工商所和行政中心的工商窗口。
3.申請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後,確定符合企業登記申請的,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後,發給工商企業營業執照,並公告企業成立。壹般需要5個工作日。
4.郵票
提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印花卡需要部門審批,然後可以找正規的刻字店。
5.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企業以後壹定要有自己的基本賬戶,可以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任何壹家最方便的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第二,對信息的需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明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其他股東應提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名;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提交職工民主選舉證明;設立監事會的,應當提交監事會主席的任職證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名。
7.居住使用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過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的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文件復印件。
三、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30天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沒有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企業申請工商登記,由登記機關審查。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第十五條申請企業法人工商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壹)機構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二)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三)公司章程;
(四)資本信用證明、驗資證明或者資本擔保;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六)住所和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七)其他有關文件和證明。
第十六條申請企業法人營業登記的單位,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企業成立。企業法人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開展經營活動。
登記主管機關根據企業法人業務的需要,可以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