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
內部會計監督通過會計核算、會計檢查、會計分析和會計評價,保證會計工作的正常有序和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它是從微觀角度對具體經濟活動及其結果的監督。很多單位的內控制度表面看起來很完善,實際執行過程流於形式,大多形同虛設。內控人員沒有嚴格履行職責,執行不到位,效果不理想,導致內部監督弱化和缺失。首先,由於會計是由企業負責人任命的,會計人員的任免、晉升、獎懲都是由企業負責人決定的,他們的利益往往依附於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壹方面,會計人員作為單位的“內部人”,與單位的利益是壹致的,難免觸及自身的個人利益對單位的所有會計業務進行全面監督;另壹方面,如果會計人員堅持制止企業經營者違法違規的原則,可能會被領導刁難,甚至打擊報復。其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不重視內部審計工作,更談不上將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貫穿於單位的經濟活動之中。
3.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不到位。根據《會計法》的規定,銀行、金融、審計、稅務等。都是《會計法》的監督執法部門,但各部門的執法依據和監管目標明顯不同。這些部門對會計信息的檢查和審核是為了實現各自的監控目標,這就導致了多重監管,多個部門同時介入,甚至出現重復和沖突。出了問題沒人負責,監管不落實。此外,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存在社會監督不到位的現象,缺乏壹些必要的行業規範和行業管理制度。會計師事務所面臨著嚴峻的競爭壓力和生存危機,必然會迎合客戶,滿足他們的不合理要求。在辦理會計報表審計、驗資、破產清算等審計業務時,出具了不恰當的驗資和審計報告,制造了壹些虛假信息,導致企業會計監管不力,嚴重阻礙了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
建議:1。完善會計法律制度。
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會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與《會計法》相適應的法律、法規或實施辦法,促進《會計法》與相關法律的銜接,堅持行政執法的嚴肅性,提高行政執法質量,為有效實施會計監督提供法律保障。我國新頒布的《會計法》加快了會計法制建設的步伐。要進壹步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保證《會計法》各項規定的實施,建立健全統壹的會計制度,適應企業多元化經營的需要,明確會計監督的責任和權限,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曝光違規單位及其連帶責任人,使會計監督真正有法可依。
2.完善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目前,壹些企業會計基礎規範不健全,會計人員職責不清,內部管理混亂,存在擠占攤薄成本、隱瞞或虛報收入利潤、資產不清、虛假負債、設立表外賬戶等現象,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監管能力減弱。完善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關鍵是落實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涉及經濟業務事項全過程的工作人員都要進行分離和制約;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實施要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程序;明確財產檢查的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明確會計資料定期內部審計的程序。必須從源頭上杜絕舞弊的發生,防止經濟腐敗,切斷會計舞弊的環節和載體,及時糾正和預防經營決策失誤和經濟欺詐,實現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通過建立完整的內部監督機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形成壹系列內部控制方法和措施,並使之規範化、系統化、制度化,使內部監督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3.加強國家監管。
加強國家監督,完善會計人員管理制度,實行會計委派制,強化會計監督職能,發揮會計監督作用,也有利於加強國家宏觀管理。主管會計或會計機構負責人可以通過直接委派制的方式委派到企業,代表國家對經營者作為所有者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委派的會計人員有權管理和監督會計事務,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參與和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決策。財務部門或主管部門負責會計人員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支出,會計人員的人事關系脫離單位,將會計人員的經濟利益與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掛鉤,實行獎勵制度,制定會計人員行為準則,規範其行為,調動會計人員的積極性和執法意識。這樣可以有效制止單位負責人對會計的幹預,保證會計工作的正常運轉。
4.加強外部監管。會計監督僅僅強調內部監督是不夠的。必須加強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即加強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督。社會監督是指註冊會計師接受委托,根據有關規定,作為獨立第三方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作出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並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增強註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充分發揮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作用。大力發展會計(審計)事務所,通過社會中介機構檢查企業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督促企業加強財務監管,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信息。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對本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我國財政、審計、稅務、銀行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進行會計監督檢查,實施宏觀調控。必須完善企業內部監督控制制度和建立違法違規行為報告制度,規範企業經營者和會計人員行為,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企業外部會計監管部門也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建立嚴格的會計處罰機制。采取新聞曝光、重新確定信用等級等措施,提高企業會計人員違法違規的成本和風險,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發揮會計處罰機制的威懾力,遏制會計信息失真,整頓會計秩序,凈化會計環境。
綜上所述,加強會計監管不僅需要宏觀環境的改善,更需要微觀運作的調整。既要治理表面現象,更要根治深層次的病源。需要將其視為壹項綜合工程,集中壹切力量攻克這壹頑疾。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會計人員面臨的經濟問題會越來越復雜,會計監督的作用會越來越重要。針對會計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完善會計法制、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國家監督、強化社會監督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