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表在網絡上的作品壹般都是侵權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可以先聯系侵權人,要求其停止侵權,移除侵權作品,或者按要求轉載。
2.如果侵權人在給定時間內不予理睬,可以向侵權人網站的域名註冊機構和主機提供商投訴。
3.當然,妳也可以向搜索引擎公司投訴侵權內容。如果侵權網站有廣告,這樣的投訴會更有效。
4、通過以上還不夠,必須采取法律行動,給侵權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
侵犯網絡傳播權、網絡作品鄰接權、網絡署名權的,將依法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對於民事責任,包括排除妨礙、消除危險、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傳統形式。
二、對於侵權賠償的數額,有關規定有兩種計算方式:
1,按照侵權人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加上預期應得利息損失計算;
2、根據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
如果侵權人不能證明自己的成本或者必要的費用,那麽他從侵權行為中獲得的收益就是收益。不能確定被侵權人損失數額的,可以采用固定賠償方式。固定賠償的數額可以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確定,在三十萬元以上不滿三十萬元。對於故意侵權且情節特別嚴重的,考慮到網絡傳播速度快、範圍廣的特點,對權利人造成嚴重侵權後果的,上限可達50萬元。
最後,網絡發表的作品被侵權後,由於網絡的特殊性,在實踐中壹般很難取證,也很難確認對方侵權。所以如果損失較大,自己取證困難,建議找專業律師。
3.發表在網絡上的作品被侵權了怎麽辦?
發表在互聯網上的作品被他人侵權,著作權人可以先收集侵權證據,通過以下途徑維權:
(1),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侵權賠償問題,協商壹致的,可以簽訂賠償協議;
(2)著作權人可以向作品的主管部門投訴,主管部門會介入調查;
(3)著作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侵權人賠償損失;
(4)侵犯著作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四、侵犯著作權罪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1)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在分析著作權侵權的構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權的含義。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是指作者對作品享有的獨占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和排除他人非法幹擾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因此,我們把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稱為侵犯著作權罪。顯然,侵犯著作權罪的客體是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主觀上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故意,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3)客觀方面如下: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3.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4.制作或者銷售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品。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如果在網絡上發表的作品被他人侵權,著作權人可以先收集侵權證據,再與侵權人協商賠償事宜,或者向主管部門舉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眾利益的,由著作權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並無害化銷毀侵權復制品和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作品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播放、復制或者傳播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規避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故意制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於規避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為他人提供規避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技術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變更廣播電視上的作品、布圖設計、表演、音像制品或者權利管理信息,明知或者應知廣播電視上的作品、布圖設計、表演、音像制品或者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變更,仍向公眾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銷售署名他人的作品。
第五十四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使用費進行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特許權使用費難以計算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賠償500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為確定賠償數額,權利人已履行必要的舉證責任,且與侵權行為有關的賬簿、資料主要掌握在侵權人手中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有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等。,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除特殊情況外,應當根據權利人的請求,裁定銷毀侵權復制品;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責令無償銷毀;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設備無償進入商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