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開百度app,在搜索框輸入“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欄”,點擊“搜索”。
2.選擇“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欄目官網入口”,點擊官網鏈接。
3.點擊左下角“積分查詢”進入積分查詢頁面。
4.輸入您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然後點擊“查詢”。
天津積分落戶若幹政策內容解讀
社會保障
政策內容
參加天津市社會保險按險種計分:
1,繳費滿12個月但不滿36個月的,年度最高分22分。
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0分)、基本醫療保險(3分)、失業保險(3分)、工傷保險(3分)、生育保險(3分)。
2、繳費36個月,自下月起自滿36個月,最高年積28分。
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2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4分)、失業保險(4分)、工傷保險(4分)、生育保險(4分)。
政策解讀
1.申請人須為本市戶籍,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壹整年是指:
上半年申請的,為上壹年6月31日之前十二個月,即上壹年6月1日至2月1日;下半年申請的,當年6月30日前十二個月,即去年7月至今年6月;不間斷期間,逾期,個人窗口繳費等。,應用仍處於正常支付狀態。
2、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是指:
首次申請,從2014 1年10月至1年2月累計繳費滿3年;第二次申請,從2014 1到申請當年6月30日累計繳費滿3年。
社會保險費繳費年限、異地轉移的外省市繳費年限、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年限不得連續累計計算。
3.社保的分數計算由系統自動給出,不需要提供或上傳信息。
活著
政策內容
1,在天津租房(租房),每年累積6分。
2.如果在天津買房居住(自由住房),居住在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每年積10分;
住房在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的,年積11分;
住房在武清區、寶坻區、寧河區、靜海區、吉州區的,年積12分;
濱海新區住房,年積15分。
3.申請人依法辦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居住證,每年簽註壹次,每次累計6分。
政策解讀
1,租房需要租賃備案證明,所以租房的朋友壹定要第壹時間去區房管局登記備案。
2.租房和買房的積分是按月累計的,積分也是上半年到65438+去年2月申請的結算,下半年到當年6月申請的結算。
3.* * *有產權的房子,僅限夫妻、子女、父母。* * *有些情況可以加分,有些情況不會加分。
4.未出租的房屋,有購房合同和契稅票的,可以計分。
5.房子在配偶名下,婚後必須購買。婚前購買的不能使用。
法律依據: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居住證積分制是指科學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各項指標賦予壹定分值。通過量化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落戶時相應指標的內容,按照當期設定的落戶分數線排名確定落戶資格。
第三十五條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基本分、引導分、附加分和負分四類,總分為所有指標的累計分值。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可以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進行調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居住證持有人積分落戶市級受理點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區人民政府負責安排相關部門組織受理積分落戶申請。
市政務服務辦、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管理中心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聯辦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受理居住證持有人積分落戶申請,審核相關材料,分指標打分,匯總積分、排名積分,發布積分,公示擬落戶人員名單。市公安局負責居住證積分落戶申請人的戶籍狀況、相關材料審核及分指標評分。市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積極配合,做好相關材料審核和分項指標評分工作,對區級部門進行工作指導、專業培訓、審核和檢查考核。
第三十八條申請居住證積分落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中國具有合法有效的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三)受聘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或者在本市投資開辦企業;
(4)用人單位和職工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或者自2065年日本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起連續繳納3年,438+04+06,5438+0年,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狀態,未同時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參保繳費,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數(申報指導分數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