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天津港保稅區的土地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禁止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國有土地和鄉鎮(街道)村建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
鄉(鎮)、村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制止亂占濫用耕地。第五條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壹管理全市土地。
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領導。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領導。
鐵路、港口、農場等部門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的土地規劃、利用和保護,業務上受市、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領導。
駐津部隊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軍事用地的規劃、利用和保護,業務上受市土地管理部門指導。第六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遵守土地法律法規,積極打擊土地違法行為,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進行有關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第七條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壹)城市土地;
(二)依法沒收、征用、征收、收購、收歸國有的土地(依法劃定或者確定為集體所有的除外);
(三)未確定為國家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原、山嶺、荒地、灘塗、河灘等土地;
(四)依照法定程序,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售給全民所有制單位、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其出售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第八條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國有土地以外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第九條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指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第十條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所有者和集體土地的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者,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經審查批準後,由市人民政府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頒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第十壹條跨區、縣行政區域占用土地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土地權屬性質,按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分別頒發土地權屬證書或者使用證書。第十二條因依法出售、轉讓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導致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或者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更換土地證書。第十三條臨時使用土地,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由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核發《臨時土地使用證》。第十四條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收回後,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辦理註銷土地登記手續。第十五條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做好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評估和土地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應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土地統計和土地調查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不得偽造和篡改。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和國務院《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第三章土地利用和保護第十七條土地利用應當制定總體規劃。土地利用應符合城市規劃。
市和區(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別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第十八條非農建設用地實行計劃管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計劃編制土地利用規劃指標。土地利用規劃指標不得突破。
企業安全承諾書範文1
為保持“安全警鐘長鳴”,進壹步強化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作為農機生產經營單位(個人)或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我們應該深刻認識到,安全不僅是我們自己的權利,也是我們對社會的義務。駕駛農業機械,壹定要保證安全操作,安全行使。因此,我鄭重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遵守農機法規和操作規程,掌握駕駛、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