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冠肺炎進口冷鏈食品的特殊情況,為加強冷鏈食品疫情防控,防止病毒通過物和人傳播,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即日起,凡從濰坊市外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到達前24小時向當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申報,嚴格落實索證索票、查驗《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合格證》和進口冷鏈食品商品已消毒證明等要求;備案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備案內容包括生產經營者名稱,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等。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過部門網站和明文向社會公開其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聯系方式以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未按要求上報的,壹律關停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嚴懲。
二是參與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儲存、加工、分裝、銷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進貨臺賬和批發銷售臺賬,及時、準確地將購銷行為信息錄入“山東省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統”,查驗《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合格證》和進口冷鏈食品貨物已經消毒的證明。銷售必須在櫃臺進行,不允許與其他食品混合。消費者實名註冊或掃碼支付銷售,保證全程可追溯。
三、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單位應做好食品儲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包裝等相關用品和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並加強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按照國務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新冠肺炎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防控技術指南》進行消毒。登記新員工和返工人員14天內的行程和健康狀況。每班值班人員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衛生碼檢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病上崗。直接接觸冷鏈食品和包裝的員工要做好個人防護。
4.參與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儲存、加工、分裝、銷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臺賬,積極配合相關環境、食品和人員開展“盡職”核酸檢測,確保疫情風險第壹時間發現、第壹時間管理和處置。
五、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出現可疑癥狀,立即到隔離區觀察,並向當地縣級疾控部門和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報告,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用車運送到指定醫療機構,開展新冠肺炎核酸實驗室調查。如發現核酸檢測陽性樣本,應按照《濰坊市冷鏈食品疫情防控不同情況應急處置操作規程》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第壹時間報告當地縣級疾控部門和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規程處置樣本。
六、群眾接觸進口冷鏈食品應戴壹次性手套,及時洗手,避免用手接觸口鼻和眼睛;食用進口冷鏈食品時,要將餐具、臺面清洗幹凈,食物要徹底煮熟,確保食品安全;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要自覺消毒。
對不符合本通告第壹條至第五條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督促整改落實,然後依法依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廣大群眾積極向當地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專班舉報違反本通知規定的行為。
舉報電話號碼:
城市冷鏈專班0536-8224701
奎文區特殊班0536-5121697
濰城區專修班0536-8577722
坊子區專修班0536-7519308
寒亭區特殊班0536-7251252
青州市專辦0536-3221405
諸城專辦0536-6212429
壽光專辦0536-5200727
安丘特殊班0536-4261711
高密市特殊班0536-2322040
昌邑特長班0536-7212127
臨朐縣專修班0536-3169618
昌樂縣專辦0536-6236336
高新區專班0536-8882530
濱海特殊班0536-5128169
保稅區特殊類1995369616
霞山特長班0536-4719695
經濟區特殊班級0536-8060907
濰坊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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