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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科普知識:森林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1、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方法

首先是戰鬥方法。撲救森林火災有壹些基本方法,如人工拍打、土滅火、水滅火、氣體滅火、以火滅火、設置火線防止火勢蔓延、人工降雨、風力滅火機、化學滅火、爆炸滅火、航空滅火等。

二是消防設備。主要有撲滅明火、殘火和開通火線的機具。包括風力滅火器、2號滅火機、手推滅火器、小水泵、水槍、砍刀、鏟子、鋤頭、割灌機、電鋸、鋸子、斧子、鋤頭等。

第三是戰鬥形式。壹種是直接滅火法,用滅火器材直接對抗火勢,阻止火勢燃燒。這種方法壹般適用於弱、中度的地表火(人可以靠近滅火),不適用於猛烈燃燒的火或樹冠火。直接滅火法使用的機器和工具很多,如機械滅火工具、化學滅火劑、水和土。第二種是間接滅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離帶,比如開火線,挖防火溝,以火攻火。主要適用於猛烈燃燒的地表火、樹冠火和難以撲滅的地下火。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和火災撲救特點,森林火災撲救必須遵循“先控制、後破壞、後鞏固”的程序,分階段進行。滅火的四個階段:

第壹,控制火場。即滅火初期也是滅火最緊急的階段。它的主要任務是堵住火頭,控制火勢,把火勢限制在壹定範圍內。

第二,穩住火舞臺。堵住火頭控制火勢後,必須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拍打火翼,防止火勢向兩側蔓延。是滅火最關鍵的階段。

第三,清理殘火階段。火撲滅後,要巡視被燒區域,發現余火立即撲滅。

第四,守火階段。主要任務是留守守火。壹般荒山、幼林地保持火燒12小時,中齡林、成熟林地保持火燒24小時以上,防止死人恢復燃燒。

2、森林火災撲救程序和時機

(1)撲救森林火災的程序(壹般有六種)

首先是劃分戰略防火區。根據火災威脅程度,分為壹級和二級滅火區。火場附近沒有天然和人為的防火屏障,火勢可以自由蔓延,是滅火的主要戰略地帶。防火邊界外有天然和人工的防火屏障,火勢不易擴大。當火勢蔓延到防火隔離帶時,火自然會熄滅。這是消防的二級區域。先撲滅主區的火,再重點撲滅次區的火。

二是先控制火勢蔓延,再消滅殘火。先撲滅明火防止火勢蔓延,再撲滅余火。

三是打防結合,以戰鬥為主。在火勢兇猛的情況下,應在火勢發展的主要方向的適當地點設置火線,並使火翼撲動,防止火勢蔓延。

四是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火情是不斷變化的,滅火指揮員要顧全大局,把守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抓住滅火的有利時機,集中優勢兵力壹舉撲滅。

五是犧牲局部,挽救大局。為了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火勢兇猛、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必須采取犧牲部分、保護全局的措施。保護的重點和順序是:先保護人,後保護村,再保護林。即先人後事,先重點林區後壹般林區;如果森林和歷史文物受到火災的危害,應先保護文物,再保護森林。

第六,安全第壹。滅火是壹項艱苦的工作,緊張的行動往往會導致繁忙工作中的失誤和混亂中的事故。滅火時,特別是在大風天,要時刻註意火勢的變化,避免被火困住,造成人身傷害。在火場面積大、滅火時間長的情況下,各級指揮員要從安全第壹出發,嚴格要求,嚴明紀律,切實做到安全打火。

(2)撲滅森林火災的有利時機。

壹種是剛開始會生氣。火勢弱,面積小。只要消防隊及時到達火場,就可以壹舉消滅。

二是下山。蔓延慢,火弱,易打。下山階段必須消除下山火,防止下山後林火進入森林,火勢迅速增大,難以撲滅。

三是夜火。溫度低,相對濕度大,風速低,可燃物含水量高,火勢蔓延慢,火勢弱。窪地的火線會自熄,山火慢慢爬。有的火線快死了,壹打就滅。

3、森林火災撲救方式及註意事項

(1)撲救森林火災的三種方法

壹是散熱降溫,使燃燒的可燃物溫度降到燃點以下熄滅。主要采用冷水噴射燃燒物質,吸熱,降溫,降溫至著火點以下滅火;用濕土覆蓋燃燒的物質也能達到降溫的效果。

二是隔離熱源(火源),使正在燃燒的可燃物與未燃燒的可燃物隔離。破壞火的傳導,達到滅火的目的。為了切斷熱源(火源),通常采用防火隔離帶、防火溝、防火墻、防火林帶和化學滅火劑來隔離熱源(火源)。

三是切斷或減少森林燃燒所需的氧氣,使其窒息而死。主要是用滅火工具直接滅火,用沙子覆蓋火場,用化學藥品稀釋燃燒所需的氧氣,會使可燃物暫時與空氣隔絕,窒息而死。這種方法只適用於初期火災。當火勢蔓延擴大時,要隔離的空間過大,效果差。

(2)撲救森林火災的註意事項

壹個是“三不命中”。是指在山高坡陡、地形復雜、風向多變的特殊條件下,原則上應在夜間包圍火場,不進行撲救,組織防火隔離帶進行間接撲救;原則上不得利用群眾撲火,應由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撲火隊伍撲火;在復雜、危險的條件下,原則上不應使用大兵團作戰,而應由有能力的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滅火隊進行突擊,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幼參加滅火。

二是“六不燒”。是指未經縣級防火辦批準不得焚燒;領導不在現場,沒有指定負責人的,不燒;未鋪設50米以上寬的防火隔離帶,不準焚燒;不組織滅火人員,不準備工具,不燃燒;不要在三級風以上的天氣裏燃燒;不要在沒有通知鄰近單位的情況下燃燒。

4、撲救森林火災時,容易造成傷害的事故及撲救方法。

(1)容易造成傷害事故的“四種情況”

壹個是危險的地形。首先,在陡坡上。當火頭遇到陡坡時,速度會加大,撲火人員躲閃不及很容易被燒傷。第二,在狹窄的山谷裏,山野起火燃燒時,很容易引燃對面山上的植被,消防員被火包圍而燒傷。第三,火線建在狹窄的山脊上,火往上沖,人容易被火燒傷,被煙嗆到。第四,在馬鞍形山場和破碎地形中,渦流、湍流等小地形影響引起的氣流變化對消防員造成傷害。

第二是危險的天氣條件。壹個是幹燥的天氣。地被含水量降低,濕度低,可燃物極其幹燥易燃。壹旦點燃,難以控制,發生大面積火災。火災強度大,人容易被火燒傷。第二是大風天。壹旦發生火災,火助風,風助火。火勢蔓延迅速,消防員難以靠近,在火場前方滅火時容易造成傷害事故。三是高溫低濕天氣。特別是12 -14,溫度和濕度達到壹天的極限,受高溫和人體生物鐘的影響。此時消防員戰鬥力下降,容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第三是可燃條件。壹、向陽的草坡。當植物高度大於1米,達到每平方米2公斤時,火災發生後,火勢強度大。第二,針葉林。壹旦發生火災,很容易由地表火轉為樹冠火,而且火勢強度很大。第三,易燃的灌木叢等等。壹旦發生火災,燃燒的強度非常高。

第四是指揮不當。指揮員不熟悉消防知識和地形。當火勢沖上來時,他們不能果斷處理,或者有的對消防知識有所了解,頭腦麻痹,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缺乏應有的警惕。他們進出火場時,不在安全區行進。壹旦遭到火力攻擊,他們就會措手不及,發生意外。

消防員壹旦被森林火災圍困或襲擊,應果斷決策,迅速選擇突圍避火路線,采取正確方法,避免人員傷亡。

(2)撲救森林火災中常見的“四種人身傷害事故”。

壹是直接被火燒死。主要是發生消防人員有危險,來不及撤離的情況。根據實驗數據,火的溫度達到800到1000攝氏度,人只能活7.5秒到18秒。

第二是窒息和傷亡。壹是壹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當空氣中的壹氧化碳含量達到1%以上時,虛弱的身體會在1分鐘內死亡,強壯的身體會在2分鐘內死亡。第二,在火面前,吸入高溫氣流後,氣管因喉部水腫而死亡。

第三是摔死。主要是救火時被碎木、滾石砸到,或者掉下懸崖摔死的。

第四,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傷亡。在滅火中,使用鐵鍬等工具時,不保持壹定距離而相互碰撞,或滅火彈使用不當,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3)火災現場自救互救的“四法”。

在相對開闊的平地上,依托河流、小溪、道路,用點火器點燃迎面火,使新的火頭向火頭方向逆風蔓延,阻止火鋒清除。請註意,控制線的另壹邊必須有巡邏人員,以防止飛火出現新的火點。

壹是撤退到安全區域。滅火時,滅火隊應觀察火場的變化。當遇到飛火和氣旋時,應組織消防人員進入被燒毀的區域,植被少,火焰低的區域。

二是按照規範點火自救。要統壹指揮,選擇相對平坦的地方,壹邊打兩邊的火,壹邊點燃順風的火,順著火頭的方向,進入點火自救造成的燃燒區域,避免發生火災。要搞清楚火勢的大小和火焰的方向,就要逆風逃生,千萬不要順風逃生。

三是趴著,按照規範躲避危險。如遇危險,應在附近植被較少的地方躺下,雙腳朝向火場方向,扒開浮土,直至看到濕土,將臉埋進坑內,用衣服包住頭部,雙手放在身體前方。

四是按規範破風。當風向突變,火場掉頭時,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突圍的命令,隊員自己要果斷決策,選擇草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頭部,面對火場屏住呼吸,沖上去突圍。人應該能在7.5秒內突破。永遠不要和火賽跑,只有沖向它。如果在半山腰被火堆包圍,要迅速跑下山,避免跑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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