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註冊商標的保護條件
(壹)具有壹定的知名度
未註冊商標的保護是建立在壹定知名度的基礎上的。《商標法》第十三條中?出名?要求
現行商標法第十三條
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請求該馳名商標保護。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有壹定影響?
現行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出名?商業?獨壹無二?名稱、包裝、裝潢都是對未註冊商標可見性的要求。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利益: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與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2)域名搶註者采取了不當措施。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未註冊商標的保護需要先占權。通過不正當手段?前提是。
所謂?通過不正當手段?主要體現在註冊申請人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標,在先使用人與在先申請人是否在同壹地區是審查其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重要因素。
(三)在法定期限內。
法律不保護睡在自己權利上的人?。未註冊商標被註冊的,權利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主張權利,維護自身權益。《商標法》規定的救濟期限是自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0日,自註冊之日起5年的異議期(惡意搶註他人馳名商標的案件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侵犯《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侵權行為繼續的,可以隨時提起訴訟。侵權行為已經停止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內提起訴訟。
被搶註後如何維權?
(1)行政手段
1.商標異議: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註冊人在註冊商標公告期內,可以依法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2.商標無效: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註冊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申請(馳名商標不受限制)。
(2)司法方法
註冊人可以依照《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代表註冊人向有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通過司法手段維權時,需要註意以下問題:
1,委托專業律師
當今社會,專業分工越來越細,律師的業務大致可以分為民事、商事、知識產權、刑事、行政、外事。任何人都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掌握各個領域的法律知識和技能,所以委托喬治知識產權來維護商標的合法權益是非常重要的。
2.保存關鍵證據
證據是案件的核心。對於註冊商標,要註意保留最早的使用證據、實際使用證據、宣傳推廣證據、獲得的榮譽等能夠證明未註冊商標知名度和經營範圍的相關證據。
盡早註冊,避免給別人做嫁衣。
經營者想好品牌名稱後,要找商標代理機構查詢商標註冊事宜。如果商標註冊成功率比較高,馬上申請註冊。這有兩個優點:
(a)防止自己的商標被他人預先註冊;
(2)他人申請自己的商標,可以用於異議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