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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的人文言文

1.古代欠錢不還的人怎麽處理?網上曾經流行壹個笑話“憑我的能力借的錢為什麽要還?”。

想必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親戚或朋友向妳借錢,出於感情會借出去,但錢借出去後,對方對還錢保持沈默,當初的承諾早已忘記。

但是對於欠錢不還的老賴,我們也是無可奈何。我們丟了錢,覺得冷。最後只能用“花錢買個教訓”來安慰自己。其實欠錢不還的人自古就有。

古代人是怎麽對付欠錢不還的人的?讓我們壹起來看看。“信”是儒家五常之壹,歷朝歷代都奉行儒家,所以“信”是立國之本。

所以古代法律對失信者的懲罰不能說是苛刻。唐人在《唐律論》中規定:“違反契約的責任,價值不超過壹元,二十日、二十日、二十日違反契約的,加壹等,停止犯罪的,加二等。

最好加個三等,每單做補償。“也就是說,妳欠的錢已經達到壹塊布的價格了。20天內還不上,就得被荊條打20下。40天還不上,就要被打60下。

如果妳欠的錢數額巨大,達到30塊布的價值,那就加重犯罪。如果達到100塊布的價值,那麽犯罪加重,壹個比壹個嚴重。如果妳有錢,但壹年內仍拒不還錢,妳將被判“壹年”,也就是說,妳將入獄壹年。"

真的沒錢還怎麽辦?唐律補充規定,債務必須以無償勞動向債權人償還,直至清償完畢。如果壹個人失蹤了,擔保人必須承擔債務。

宋代是商業發展最快的壹個朝代,對民間借貸糾紛作了更細致的規定,對婦女和未成年人作了更明確的保護。老賴不能靠勞役還債的政策在宋朝還是實行的,但是宋朝規定不允許婦女做苦力。未成年人擅自與他人簽訂借款條約的,該條約無效。

明清時期,父債子償的觀念深入人心,成為不成文的規定。雖然“父債子償”在歷代都沒有得到認可,但當地的鎮長(相當於今天的街道辦主任)壹般都會裁決這類糾紛:如果父親無力償還,就由兒子來償還。"

其他人壹般沒意見。而且在明清時期,欠債不還的人不僅要判鞭刑,而且鞭刑後還要給債主付利息,家人還要在兩個月內把債補上。如果他們做不到這壹點,他們也會被處以苦役。

看到歷代對老賴的懲罰,老師不禁瑟瑟發抖。我真替那些老賴高興。在古代社會,他們欠壹匹布錢恐怕就要挨打,甚至殘廢。但對這類人施以嚴懲也是有好處的,至少可以杜絕欠債不還的不良風氣,恢復壹個誠實守信的社會。

2.有哪些描述「我欠了錢卻不還」的經典句子1?我姐想的太多了,大著臉借錢,以後也不還。還有壹個詞叫互惠。

2、兄弟,算清楚賬。不還錢,再借就難了。

3.這個人不肯還錢,打電話阻止,找他父母,他父母不講理,不承認。希望大家以後註意,不要借錢給這個人,免得大家像我壹樣被騙。

4.可惜現實生活中借錢不還的老婆比較多!!!對比,我討厭!

5.我討厭這種感覺。我不還我借的錢。有困難的人幫助了妳,但現在我很難收回這筆錢並說不。借錢容易,還錢也是這麽來的!為什麽,為什麽,我真的討厭死了!非常討厭!我什麽都做了。借的時候說的很漂亮,下個月還給妳。結果借了幾年。

6.壞人那麽多,流言蜚語那麽多,破壞婚姻的人那麽多,借錢不還的人那麽多,騙別人看病的人那麽多,趕人走的地主那麽多...怎麽才能破?

7.不借錢還說話算話,我想踢出我的生活圈。別把自己搞得那麽神聖。如果我想借妳的錢,我就是個惡棍。呵呵呵。

8.雖然我知道自己經歷過借錢不還的事情,但我還是不能理解,不能接受,人生還在壹個位置上的人,竟然這麽不值得信任。經歷這些內心是很難過的,也是很緩慢很難愈合的。就算是兄弟也是要借要還的,借錢還錢天經地義。他們怎麽安心?

9.半夜突然想到,大學畢業後大家應該各奔東西。如果妳想讓他們記住我的樣子,妳就得讓他們記住它。辦法就是借錢不還。是的,妳沒看錯,就是借錢不還。最好是讓他們來討債。我會以地主的身份對待他們螺螄粉。其實螺螄粉是幹撈中最好的。

10,最無奈的就是借錢不還。妳還不好意思要錢,別人覺得妳小氣不開口。我家不開銀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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