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規定的男女平等,是我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壹總的法律原則的具體體現。
根據這壹原則,男女在婚姻和家庭關系的各個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男女平等體現在權利和義務上。男女在婚姻和家庭關系中有平等的義務。比如,在結婚、離婚、教育、撫養子女等方面,夫妻擁有與財產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不僅在原則和總則中規定了夫妻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而且在相關條款中規定了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中的男女平等原則規定:
《民法典》中關於男女平等的規定相當廣泛,貫穿所有章節。具體內容可以概括為:男女在婚姻家庭關系中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首先,在婚姻方面:
男女有相同的締結婚姻的權利,男女結婚的條件平等;結婚後,夫妻任何壹方都可以成為對方的家庭成員;男女有同等的離婚權利;離婚時,男女雙方享有平等的夫妻財產分割權,同等條件下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和探視權是平等的;在離婚時清償債務的義務和要求損害賠償、補償和經濟資助的權利方面,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同的。
第二,在家庭關系方面:
1,夫妻關系。他們有獨立的姓名權、人身自由權和繼承權,對同壹財產有夫妻平等的所有權。夫妻雙方在撫養和教育子女、計劃生育和相互支持方面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2.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平等權利和義務,有獲得子女支持和幫助的平等權利,有獲得父母支持和教育的平等權利,有支持和幫助父母的平等義務,父母、子女和婦女有平等的繼承權。
3.其他家庭成員。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撫養孫子女和外孫子女的平等義務,有獲得孫子女贍養的平等權利,有兄弟姐妹撫養弟弟妹妹的平等義務,有獲得弟弟妹妹贍養的平等權利。
女性文化教育權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婦女享有的文化教育權利主要包括:
(1)入學、升學、分配畢業、授予學位、派遣留學生的權利。適用於男子的條件和標準也適用於婦女,不得對婦女施加任何限制或更高的標準。學校和有關部門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婦女在這些方面的合法權利。
(2)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都有義務保障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社會和學校在學校設置、辦學形式、教育經費、基礎設施投入和師資等方面采取切實措施,為女性兒童少年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提供條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送適齡女性兒童和青少年上學,不得讓他們輟學。
(3)接受掃盲教育的權利。所有65-438+05-40歲的文盲和半文盲婦女都有權接受掃盲教育,沒有能力接受掃盲教育的除外。國家還鼓勵40歲以上的婦女參加掃盲學習。國家創造條件,采取符合婦女特點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方法,幫助婦女脫盲。
(4)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組織婦女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目前,我國職業教育分為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此外,國家和社會還采取各種形式對農民和其他勞動者進行實用技能培訓。
(五)進行科學研究、文化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權利。國家鼓勵和幫助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婦女進行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勞動。婦女的著作權、專利權、發明、發現和其他科學技術成果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八條中國人民和中國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障婦女的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女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