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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麽學法律?

我為什麽學法律?

(1)

因為學了七年法律,畢業後壹直從事法律工作,經常被問壹些法律問題,從婚姻子女、財產糾紛到人員傷亡賠償。

幾乎每次都是先從法律職業的角度回答,再從社會層面做壹些引申。如果有知心朋友,最後還得畫蛇添足(或者說“畫龍點睛”),想出壹兩個“不合法”的點子——後者在很多情況下對解決問題更實用。

很多時候,咨詢師聽完我的問答,羨慕地說:“學法律真好。妳看,我不知道該怎麽辦。”

他們的話讓我哭笑不得。

笑,因為我也覺得學法律好,因為它不僅給我飯吃,還讓我吃得開心;哭,因為他們對法律的理解是那麽的簡單,純粹,清晰,仿佛法律是萬能的。有了法律的利劍,公平正義永遠與他們同在,他們所受的委屈也壹定會通過法律途徑得到平反。

如果像他們所知道的那樣,按照中國目前的法治建設水平,任何案件都會“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會得到公正公平的結果,但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事實並非如此。

當然,我說這些,並沒有取笑他們的意思,也不認為法律沒用。相反,我認為在壹個有著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國家,人們能對自己國家的法律有這種認識,是壹件非常幸運的事情。總比受了委屈第壹時間求上帝保佑或者承認自己倒黴好。另外,如果很多人對法律有這種認識,也說明這是壹種好的社會現象,是中國法治建設最深刻的效果。

我個人毫不懷疑該法律的有用性。至少,我有壹份高薪的工作。不過,我畢竟是個小市民,沒有大視野。我無法從國家法制建設和人類發展的高度來理解法律的神聖性。但是作為壹個小公民,我可以告訴大家我和法律的淵源,讓大家自己判斷法律到底有沒有用(除了能幫妳找工作)。

(2)

11年前,我高考後報考了法學專業,並不是因為我認為這是壹個非常神聖的專業,畢業後可以有壹份體面的工作,就像很多人認為的那樣,而是因為它可以幫我報仇。

是的,我選擇學法律的原因很簡單,就是想畢業後報考當地公安系統的公務員,然後為家人報仇——這在當時是壹個很膚淺卻很強烈很真實的想法。

記得高考前的壹個周末,我回家了。晚上,我和爸爸在大門前的地裏幹活。我問他想讓我去哪個城市讀書,申請什麽學校,學什麽專業...但無論我問什麽,父親總是說:“反正妳看著辦吧。”然後,也沒什麽好說的,只是來來回回的埋頭工作,也不問我是怎麽備考的,好像我即將要參加的考試和他無關。

父親的幾句話讓我心痛:這不是父親的常態。

從小和爸爸壹起工作,他特別喜歡和我說話。我問問題,他總是從生活中的具體事例開始,最後上升到壹個形而上的高度,不告訴我很多道理,他是不會罷休的。期間父親總是被我逗得咯咯直笑,說:“親愛的,我好心疼。”

然而,幾個月前,父親突然變得沈默,話壹天比壹天少。我多跟他說了幾句,他就不耐煩了。

哥哥姐姐從小就很尊敬我們的父親。只要父親的臉色不太好看,我們就會小心翼翼的言行,生怕惹他不高興。但是,面對父親當時的沈默,我要做的,不再是壹味的看著父親的臉色,順從他,而是想辦法讓他不再沈默。

於是,我假裝責怪:“噠噠,妳壹點都不在乎金額。”

父親擡頭看著我,驚訝地說:“看妳說的,妳怎麽不在乎?”

父親終於追上了我,於是我趁熱打鐵:“那妳告訴我,妳以後是想掙大錢,還是想當官?”妳總是知道這壹點。"

父親沈思了壹下,然後表情凝重地說:“多少才夠?而且,再多的錢,也可能壹夜之間消失。當官真好妳看,這壹次曹沒人了,錢花了,虧也吃了。事情還是解決了。”

夠了,夠了,夠了。只要父親有壹句話就夠了,他心裏的壹切我已經可以知道了。

對我來說,申請哪個學校,哪個專業都無所謂。重要的是,我能讓家人感到幸福,看到希望,讓我們這個飽受摧殘的家走出絕望,重新煥發生機。所以,雖然父親只說了幾句話,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

於是,高考結束後,我毫不猶豫地填報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

當時只是想畢業後報考當地公安系統的公務員,然後為家裏遭受的委屈和屈辱報仇雪恨。

(3)

事情還得從十三年前說起。

那壹年,我在縣城讀高二。有壹天,我給家裏打電話,打了很多次都沒人接。後來我媽終於接了,壹開始就在電話裏哭得死去活來。幾經打聽得知,前幾天因為家庭糾紛,公婆家的壹個女人天天來我家門口辱罵,我哥壹怒之下用斧頭背打了她的胳膊,造成骨折。

壹開始是民事糾紛。我們家把傷者送到醫院治療,協商賠償。但幾天後,受傷的姐夫回家了,經過壹場眾所周知的手術,突然變成了刑事案件:哥哥被抓了。

小時候見過很多打架的,但從來沒見過有人被帶走——那時候家裏有人被警察抓,是件大事。

我問我媽我哥現在在哪裏,她說已經在縣城被抓了,具體的她也不知道。說完,就沒完沒了地哭了。

我不知道我的家是什麽樣的,因為我周末不能回家,因為我當時忙於學校教學——我的家人不讓我回去。後來我才知道,那時候,我媽暈過去好幾次,壹整天都在以淚洗面。沒人煮飯洗衣服。院子裏蚊蠅滋生,蒿草蔓延,壹派世界末日的景象。

有壹天,父親來縣裏,順便來學校看我,告訴我他請了幾個人幫他跑縣裏的事。我見過那壹次來的所有人,除了我的父親,他看上去臟兮兮、破破爛爛,臉色黝黑,褲子上有幾條縫。每次,父親送我到學校門口或者宿舍大院外,轉身的時候,淚水模糊了我的世界。

有壹天,我跟父親說我要去看哥哥,他拒絕了。但是後來,我還是買了兩袋水果去了看守所。

每當我遇到事情的時候,我往往會比平時更冷靜,這就像我父親壹樣。但畢竟那時候我還是壹個沒去過天水市的高中生。我什麽都不知道,尤其是我弟弟被捕背後有這麽骯臟的交易。

但是,我還是不害怕,至少我不害怕這輩子第壹次走進看守所。

但是,我還是害怕。看守所高墻大院戒備森嚴。我還沒進去,已經震驚得擡不起頭了。然後我擡頭看見幾個持槍全副武裝的人,在墻上來回走動,壹想到我弟弟被關在這裏我就止不住的哭。

穩定情緒後,我進去跟看守所的接待人員說,我要看人。他們問看誰,我跟他們說了我哥的事。他們告訴我不能看,但是可以幫我把東西帶給我哥——東西肯定不會帶給我哥。

過了幾天,我從壹個朋友那裏得知,只有14歲以上的人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只有14歲以上的人才可以被抓,而我弟弟當時才13歲多。我打電話跟我爸說了這件事,我爸說他知道這件事,因為當時派出所給他看的逮捕證上寫著我哥的年齡是17!我爸說他先跟派出所的人說了,派出所的人很囂張,跟我爸說想怎麽寫就怎麽寫。父親又把這件事告訴了村委會工作人員,可是誰管呢?

那壹年,每個家庭都沒有單獨的戶口本,村裏每個人的戶口都由村委會管理。那壹年,弟弟雖然沒有身份證,但戶口本上卻寫得清清楚楚。那壹年,小鎮比現在更像壹個熟人社會。眾所周知,在我哥哥的案子上,派出所所長收受賄賂,枉法裁判。就連他自己也多次在公開場合肆無忌憚地承認,他與行賄者勾結,肆無忌憚地公然交往。

所謂的法制,在某些時空只能是壹個美麗的謊言,不僅無效,而且居心叵測,成為某些人中飽私囊、危害人民的工具;成為某些人濫用職權,實施陰謀詭計的美麗外衣。

後來我家取保候審,交了保證金後,暫時解除了對我哥的羈押。後來家裏委托了壹個遠房親戚的親戚在市檢察院工作。他向縣檢察院說明了真相,並告訴執法機關,如果他執意提起訴訟,將會造成不良後果。縣檢察院要求公安局撤案。

哥哥出來了,事情暫時告壹段落,但家裏千瘡百孔,父親多年的血汗錢也消耗殆盡(當時甚至有親戚朋友就此事向父親勒索錢財,更不用說那些當官的,損害公利私利的了),母親身體崩潰,父親幾近失語癥,變得沈默寡言。壹個有五個孩子,壹個大家庭,充滿活力。

通過那次事件,家裏每個人都認識到壹個基本事實:在壹個連法律都被隨意踐踏的司法環境裏,壹切事實、證據、法律都被無視,只有人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終於高考要到了,終於可以讓家人開心了,終於有機會給家人報仇了,所以由衷的開心。

那是我當時的真實想法。

我恨,不是因為我哥被抓了,不是因為被害人在醫院裏天天撇開腿求我媽擦洗下體,不是因為被害人家屬當著村裏很多人的面罵我爸給他們磕頭,不是因為那段時間世態炎涼人心險惡,而是因為那些執法人員無視天理, 藐視法律藐視事實,他們可以隨意改變壹個人的年齡,於是信手玩弄了壹個未成年人的命運。

在從民事到刑事的轉變過程中,所涉及的細節揭露了人性的醜惡,讓我對這個世界恨之入骨。

怎麽可能不討厭!

(4)

我父親經常教育我,“上帝是公正的。”

但那時候,我就是看不到上帝的正義在哪裏,尤其是看不到像我們這樣正直的農民的正義在哪裏。所以幾乎整個本科期間,我都想著畢業後回家報仇。

然而後來發生的事情證明,上帝的確是公平的,天眼是可以睜開的:那些勾結派出所所長發生性關系的人早逝;他們家的人,老的少的,壹個接壹個的死了;派出所所長是活著的,但對於壹個有政治生涯的人來說,他的處境和死差不多(他曾經參與貪汙受賄,私挖古墓,倒賣文物等。,而他逍遙法外,這也被認為是法律的疏忽)。

在這壹點上,我堅信,許多冤屈會置我於死地,如果有上帝在我頭頂三尺之外,上帝的正義從未離開過我們。

或者說我已經看到了結果,所以不自覺地在心裏沒有了“報復”的種子。所以本科畢業後,我沒有回家報考公檢法公務員,而是繼續深造;研究生畢業的時候,想起了那個地方的法律環境,所以選擇留在北京。

記得今年回家,我問爸爸:“大大,妳要不要為十幾年前的事報仇?”

父親笑著說:“別胡鬧了,妳這個娃娃。妳努力工作,好好生活,比什麽都好。”

我裝作不高興的樣子,問爸爸:“妳之前說我要管我們家那件事?”

這時父親急了:“寶貝,別以為學幾天就能學會法律。要知道,有很多事情是法律很難解決的。”好吧,如果妳想做,妳打算怎麽做?"

……

誠然,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報仇!因為,有些時候,是法律無能或者先天不足,而不是不夠努力。所以,就算妳再努力,以後還是會發現:以前的不公依舊不平,所謂的突然和大度,只是妳對我敞開了心扉,與正義本身無關。

(5)

現在我已經到了30歲,我漸漸明白,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報復,從來都是妳過得比對方好。

逐漸明白法律永遠是公平正義的保障,而不是“復仇”的工具。正如孟德斯鳩所說,“法律是為了懲罰人類的惡毒荒謬而制定的,所以法律本身必須是最純潔最神聖的”。如果帶著“復仇”的目的去研究法律,然後去適用法律,就會玷汙法律本身的純潔和神聖。

同時,我也逐漸明白,無論這個世界多麽骯臟,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真善美的意義,而要相信勤奮、真誠、踏實、善良、友誼、奉獻、良知、真誠、真心...如果不能達到力所能及的解決問題的目標,那就繼續尋找,而不是從真善美的對立面去開辟渠道。因為,雖然我是唯物主義者,但我也相信因果報應。

我漸漸明白,學習的意義不僅僅是幫助我們理解文字,幫助我們越走越遠,而是讓我們認識自己,認識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當我們站在人類乃至宇宙的角度看壹些問題時,會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斷,比如壹時的得失,比如我們放任人性時做出的壹些行為。

我漸漸明白了教育對於生活,對於人生的意義。它使我們學會寬容和寬恕,懂得繁榮、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正義、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重要性,找到內心的信仰和信念,而不是復仇。

當然,我能理解這壹切,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當年是帶著“復仇”的目的學法律的。

是七年的法學教育讓我明白了這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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