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點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車管所提出申請:
1.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申請人,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2.在暫住地居住的申請人,可以在暫住地申請(寧波需要3個月的暫住證才能申請)。
3.現役軍人(含武裝警察)在其居住地申請。
4.境外人員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5.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證書信息
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除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上述證明外,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軍隊或者武警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屬於轉業、復員、退伍的,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警部隊出具的轉業、復員、退伍證明。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3.軍隊和武警部隊機動車駕駛證。
境外機動車駕駛證持有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1.申請人的身份。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3.機動車駕駛證。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譯文。
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1.申請人的身份。
2.機動車駕駛證。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譯文。
第十壹條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駕駛年齡
1.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輕便摩托車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報考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普通三輪車、普通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車輛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報考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報考中型客車準駕車型,在21周歲,50周歲。
5.申請拖拉機駕駛證的,年齡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6.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2)身體狀況
1.身高:報考公共汽車、拖拉機、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在155cm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150 cm。
2.視力:報考公共汽車、城市公交車、拖拉機、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電車的,在對數視力表上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達到5.0以上;報考其他準駕車型,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在對數視力表上達到4.9以上。
3、辨色:無紅綠色盲。
4、聽覺:兩耳距離音叉50厘米,以分辨聲源方向。凡有聽力障礙但通過佩戴助聽設備能夠滿足上述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機動車駕駛證。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須有三個健全手指,四肢及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是指尖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6.雙下肢:雙下肢健全,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不得大於5cm。但是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的,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機動車駕駛證。右下肢或者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行就坐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機動車駕駛證。
7.軀幹和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3)不得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壹)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梅尼埃病、眩暈、癔癥、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等影響身體活動的疾病以及妨礙安全駕駛的神經系統疾病。
(二)吸毒成癮、註射毒品、長期使用依賴性精神藥品尚未戒除的。
(3)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未滿兩年的。
(四)因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例外情況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和中型客車準駕車型。
(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在本記分周期內和申請前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四)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且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