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具體規定不同,可參考如下: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也可以是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指由專業評估機構根據不同的法律依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評估,產生有據可查、多樣化的補償金額。以下是三個法律評估依據:市場評估價格: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要求的專業評估機構,遵循評估原則,按照評估程序,在綜合分析房地產價格影響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評估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斷的活動。商品房成交均價: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成交均價,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算並公布。重置價格:是指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施工工藝,根據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確定的與估價對象具有相同功能和用途的新建建築物的正常價格。以上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律依據,但用途不同,適用於不同的情況。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叫產權置換。根據評價方法的不同,有兩種替換方法。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然後用新建房屋的產權進行價值的等值置換。面積標準產權調換是指以建築面積為基礎,不結算安置區域內差價的異地產權調換。產權置換有兩種形式:異地安置:是指因為開發商的項目不涉及住房或者因為地塊的容積率問題,無法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建設安置房,然後盡量通過產權增減來實現等值的產權置換。搬遷安置:指開發商拆遷改造項目的搬遷安置,可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搬遷安置。組合補償,顧名思義,既指貨幣補償,也指產權置換。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等諸多客觀因素,房價、地價虛高,導致很多問題無法單靠貨幣補償或產權置換解決,於是出現了貨幣補償與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給予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也可以是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指由專業評估機構根據不同的法律依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評估,產生有據可查、多樣化的補償金額。以下是三個法律評估依據:市場評估價格: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要求的專業評估機構,遵循評估原則,按照評估程序,在綜合分析房地產價格影響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評估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斷的活動。商品房成交均價: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成交均價,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算並公布。重置價格:是指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施工工藝,根據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確定的與估價對象具有相同功能和用途的新建建築物的正常價格。以上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律依據,但用途不同,適用於不同的情況。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叫產權置換。根據評價方法的不同,有兩種替換方法。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然後用新建房屋的產權進行價值的等值置換。面積標準產權調換是指以建築面積為基礎,不結算安置區域內差價的異地產權調換。產權置換有兩種形式:異地安置:是指因為開發商的項目不涉及住房或者因為地塊的容積率問題,無法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建設安置房,然後盡量通過產權增減來實現等值的產權置換。搬遷安置:指開發商拆遷改造項目的搬遷安置,可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搬遷安置。組合補償,顧名思義,既指貨幣補償,也指產權置換。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等諸多客觀因素,房價、地價虛高,導致很多問題無法單靠貨幣補償或產權置換解決,於是出現了貨幣補償與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