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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傅穎發展有限公司(佛奧集團)現在公開將佛奧郡賢雅居小區延期45天是否違約?

壹位佛奧駿賢雅居業主給開發商的問詢函。

武漢傅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關於妳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房,且未向全體業主書面說明的問題,我想問妳以下問題,請明確說明:

第壹部分是業主的查詢

首先,關於交貨時間

根據合同約定,妳公司應於2012 12 15如期交房。逾期不交付的,每日按房屋總額的萬分之三賠償。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延期交房,開發商應按合同約定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壹個月內通知業主。

請問貴公司,主文件規定的不可抗力如果屬實,有沒有書面通知我們?依據是什麽?有什麽解釋?

二、關於房屋交付的告知書

1.交房時間概念模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就是還不清楚什麽時候交房?為什麽?

2.沒有提到對業主造成的不便和損失進行任何賠償,也沒有對我們遭受的心理傷害表示歉意。我很抱歉!妳們公司沒有道歉,也沒有賠償。怎麽才能理解?

3.敢問貴公司,我們沒有驗房,也沒有看到房管局的竣工備案材料,所以貴公司通知我先交所有費用?辦理所有交接手續?妳幼稚的伎倆能騙得了我們嗎?妳怎麽敢讓我進去裝修?水、電、天然氣不到位,怎麽裝修?如果裝修後房子質量有問題,是妳們公司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

4.妳們公司的電話居然是027-81339650,湖北長江盤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明顯是逃避了業主討伐的嫌疑,逃避了責任。這種欺詐的解釋是什麽?

5.別跟我談錯誤。妳們公司開了很多會,開了很多會,領導也很多。這麽重要的文件妳沒查電話號碼嗎?敢問是敷衍業主?還是妳的能力就這麽有限?

第三,關於妳的態度。

1.關於給業主的通知,從6月底11開始,很多業主陸續給售樓部打電話,壹致的回答是我們會如期交房,現在正在全力搶工(有錄音為證)。

2.截止2012,12,12有業主打電話給售樓部的壹位女士,告訴她要到12,12下午才會電話通知。這位業主是所有業主中第壹個告知房子不能如期交付的。(有電話錄音為證)下午,大家都會接到相關工作人員的電話。怎麽解釋2月12才通知車主?

3.妳的態度讓我們寒心。作為壹個外地的開發商,妳的投資人是否應該在壹期為所有業主樹立壹個良好的負責任的企業形象?妳不怕這會影響妳二期的建設和銷售嗎?

四。收樓指引

妳們公司的收樓指引連公章都沒有,對我們所有業主都沒有法律效力,是無效的。什麽時候交房,妳們公司還遮遮掩掩的,目前物業也沒資格給我們所有業主發函。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收回

眾所周知,我們所有的業主,作為購房者,當然要事先對房屋進行檢查核實,只有我們驗收合格後,才能簽署“交接表”。請不要小看車主們的智商!

不及物動詞關於妳的通知函中提到的工程進度嚴重延誤的原因。

1.關於“武城建[2065 438+02]270號:市建委關於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停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270號),要求從9月13日起全面停工;2.文件《市城建委關於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停工、排查和治理程序的通知》(以下簡稱“271”)武城建[2012]271號告訴“各施工單位組織施工、監理等承包單位按照《關於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緊急通知》(武城建[2002]2765438號)完成自查後,2012270)由市城鄉建委出具,填寫《建築工程安全隱患檢查復工報告表》(附建築施工許可證復印件),按工程管轄範圍向市或區負責工程監理的安監站(建管站)申報。,

3.上述通知只規定了停工的開始日期,沒有規定結束日期。其實很多公司很快就通過了政府檢查,2013年9月12後復工,但是為什麽妳們公司做不到呢?

相反,妳公司以此為由拖延交房。原因是什麽?妳們公司是想掩耳盜鈴,混淆是非,欲蓋彌彰,故意狡辯,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請問,是妳自己主觀拖延嗎?還是施工進度和安全本身有問題,沒有得到政府批準?還是這個原因根本沒有關機,只是其他原因耽誤了時間?

七。65438+2月65438+5月當天開發商的態度。

1.事實上,已經有不少外地業主提前壹周回到武漢打算收房,也有業主直到12 15才收到開發商所謂的“通知函”,大部分已經聚集在售樓大廳。

2.開發商代表鄭小姐(諧音)出面解釋,貴公司沒有如期交房,但不承認貴公司違約。情急之下,她壹直拖延,說會盡快把下面的問題向領導匯報,收集業主的意見。敢問貴公司,2月15來貴公司的各位,難道就沒有業主來談賠償嗎?這個問題難道沒有先見之明嗎?

3.第二開發商代表項目部張經理解釋:第壹,我們對沒有按時交房表示歉意;第二,我們將根據合同處理壹切。兩句話後,我試圖逃跑。敢問,這是妳的態度嗎?妳只有告知權,卻沒有耐心去聽業主們的質疑和疑問?

4.開發商代表武漢的負責人之壹陳先生解釋說:第壹,理解我們,第二,壹切按照合同。業主質疑,妳公司遵守合同是否意味著妳公司違約,不能如期交房,每天會按照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三賠償?開發商陳先生說有矛盾。至於業主提議,今天大家都來收房子了。如果房子收不回來,至少有壹份違約函和賠償方案。請問貴公司,拖延太極,拒絕寫違約信的目的是什麽?最後答應給他10分鐘跟高層領導商量,但是壹去不復返了,又跟業主玩花樣。妳怎麽解釋?

5.幾經周折,業主們找到了看直播的記者。在記者的趕到下,開發商終於點頭,可以出面了,但業主聽到鄭小姐和記者小聲說:“我們律師可以見妳,但只能是媒體,不能見業主!”甚至有業主看到開發商給媒體塞紅包企圖買通媒體,被現場記者斷然拒絕。請問,這是妳的態度嗎?

6.開發商代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律顧問顧律師出面接受媒體和業主采訪。第壹,對不起;第二,我們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無法賠償;第三,出於人道主義,對於延遲通知業主,物業費部分減免,如何減免再商量!第四;如果還有情緒,可以去政府相關部門解決。此外,谷先生出示了兩份模糊不清的復印件,壹份是14年9月政府根據270號文件下發的《全面停工緊急通知》,另壹份是65438年10月29日武漢市熱力工程公司給武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復工函》。

首先,敢問貴公司延遲交房壹個半月,停工正好壹個半月,真是太巧了?;

第二,我敢問妳們公司為什麽業主要求看原件,說走司法程序才能看原件,妳們就躲開了?

第三,我敢問貴公司,業主要求看政府給的文件,為什麽拿不出武漢熱力公司的復工函?我敢問煤氣公司有什麽權利決定妳該不該復工?

第四,敢問貴公司,為什麽武漢其他樓盤都沒有受到這方面的影響,唯獨貴公司影響這麽大?是另有原因還是貴公司以此為借口?

(2)我們的要求

1.要求貴司重新向所有業主發送加蓋公章的收樓通知;

2.要求貴公司通過媒體等公開渠道向全體業主道歉;

3.要求妳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逾期交付,每日支付房屋總價值萬分之三的賠償金;

3.請貴公司指定具體的交貨日期;

4.要求貴公司賠償我方因貴公司延遲交貨而造成的裝修費、材料費、誤工費等直接損失。

(3)下壹步

如果貴公司未能滿足所有業主的上述要求,我們將保留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進壹步開展維權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

1,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媒體曝光;

3.集體向武漢市建築業協會、武漢市房管局投訴;

4.向佛奧集團總部投訴;

5.其他有效的方式。

希望貴公司對此引起足夠的重視,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最後,我需要提醒貴公司,我們大多數人只是80後甚至80後的年輕人。我們承受著高房價的壓力,但我們更看重房子的質量和貴公司的態度。請感受每壹位業主的切身利益。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

我在此傳達

壹個擁有佛奧林匹克的人,君瘂弦居。

2012 12 16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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