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和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2.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管;
4.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5、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6、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境保護、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必須遵循以下四項原則:
1,合理性原則。合理性原則是指制定的物業管理收費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物業管理的客觀規律和業主、租戶的實際需要。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巧立名目收取費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管理費標準應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協商確定。管理費標準要考慮絕大多數用戶的實際經濟能力;
2.公平和補償原則。公平補償原則的具體體現是誰使用、誰付費、誰受益、誰付費。不管使用者是業主還是租客,大業主還是小業主,都應該為自己使用的物業繳納管理費。他用得越多,付的錢就越多。不同使用人按照使用的物業建築面積分攤管理費;
3.公開透明的原則。管理公司和業主是兩個平等的法律主體,或者說誰管理誰。所以,物管公司和業主之間的壹切利益關系,都必須提前公開和說明,不僅是對業主委員會,對第壹任業主也是如此。這樣才能避免糾紛;
4、服務質量與收費標準相適應的原則。管理費標準應與服務質量相適應。也就是說,管理費標準高,服務就多,提供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就高。管理費標準低,服務就少,服務要求就低。管理公司不應該只收費不服務,或者少服務多收費,或者服務質量低多收費。
綜上所述,各地物業費的收取標準不壹樣,物業費的具體收取標準由當地物價局公布。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和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壹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管。
第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十五屆
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境保護、物業裝飾和使用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