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蘇聯和東歐的法學對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中國法學產生了主導性影響。當時前蘇聯的法理學是國家與法的學說!從名稱到制度再到具體的角度,幾乎原封不動的移植到了中國。在這種影響的背後,意識形態因素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相同,中國自然站在前蘇聯壹邊。邀請壹批前蘇聯的法學專家到中國政法部門和高等院校擔任顧問或講師,講授前蘇聯的法律經驗和法學理論。壹群中國學生被送到蘇聯學習或研究法律。翻譯了壹批俄羅斯法律教科書或著作,供中國的教師和學生進行教學和研究。後來由於中蘇關系破裂,蘇聯法學對中國的影響中斷。20世紀80年代,隨著中蘇關系的逐步改善,蘇聯法學理論成果不斷傳入中國,持續影響著中國法學。中國80年代出版的很多法學基礎理論!教科書,從體系到觀點,依然可以找到明顯的蘇聯法學痕跡。但90年代以後,隨著前蘇聯東歐國家的變更或解體,前蘇聯東歐國家法學對中國法學的影響幾乎已經中斷。
雖然長期以來歐洲大陸的法哲學壹直處於西方法理學(法哲學)的核心地位,但對中國當代法理學影響最深遠的還是英美法理學。在這裏,語言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除了五六十年代,英語壹直是中國人學習的最重要的外語。甚至在中國很多人的意識裏,英語等同於外語。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從事法理學研究的中國學者,大部分懂外語,大部分懂英語,大部分去使用英語的國家留學或出國訪問。此外,也有少數學者會說俄語,但大多數是成長於五六十年代的中老年學者。至於懂德語、法語、日語等語言的法學家,更是少之又少。語言是學術和文化交流的媒介和橋梁。我們主要依靠英國文學來了解和研究西方法理學。我們翻譯的西方法學著作主要是英國法學著作,大部分是英美法學家的著作;我們出版或出版的關於現代(當代)西方法理學(法哲學)研究的著作,大多是對英美法學家思想的評論;[1][2]我們出版的各種法理學著作中直接引用的外文文獻主要是英文文獻。對英語的依賴決定了不成熟的中國法學對英美法學的依賴。
英美法學尤其是美國法學對中國產生深遠影響的另壹個重要原因是,美國成為當代西方方法和法學的中心。從歷史發展來看,歐洲大陸不僅是西方文化和學術的發源地,而且長期以來也是西方文化和學術的中心。法律和法理學也是如此。西方的方法和法學起源於古希臘,在古羅馬時期相當繁榮和發展。進入中世紀後,現代意義上的西方方法和法學開始在歐洲大陸形成。但是,在不同時期,西方法與法的精神領袖是不同的。在中世紀,意大利是西方法律和法理學的精神領袖。古羅馬法的復興,歐洲最早的大學法學教育,歐洲最早的法學家群體(註解法學派)都最早出現在意大利。當時,德國、荷蘭、法國、英國等國的壹批批留學生前往意大利各大學學習和研究羅馬法。[3](P260-268)19世紀上半葉,法國成為西方方法的精神領袖,主要體現在?#拿破侖法典的全球影響#。?《拿破侖法典》的影響#不僅到達了歐洲的許多國家,還到達了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北美路易斯安那州的壹些國家。19世紀下半葉和20世紀初,德國取代法國成為西方法學尤其是西方法理學的精神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