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西班牙移民的非盈利性居住項目法案的依據是2011年4月30日出版的《西班牙國家公報》第46條和第47條(該公報是關於在西班牙的外國人的權利和自由及其社會融合)。西班牙非盈利居留項目成本低,654.38+萬歐元買房,有地方住就夠了,特別適合想在西班牙定居,需要經常出入申根的國家。歐深移民專家表示,這個項目非常適合那些不想花50萬歐元在西班牙房屋移民項目上,並且可以在西班牙長期居住的朋友。有了西班牙非盈利居留卡,滿足壹定的居留條件,就可以申請西班牙永久居留甚至西班牙國籍。
應用條件:
1.18歲以上非歐盟國家公民;
2.如果在西班牙有永久住所(購買或租賃),最好購買10w以上的房產;
3.無犯罪記錄;
4.健康檢查證明;
5.買西班牙醫療保險;
6.非工資收入每年超過4萬歐元;
7.維持目前國內銀行賬戶余額800-100萬元;
8.在西班牙銀行賬戶中至少存5萬歐元。
西班牙非營利居留簽證續簽流程;
1.d國家簽證:獲得有效期為90-365天的簽證;?
2.第壹張短期居留卡:有效期1年,需要在1年內居住183天;?
3.續辦短期居留卡:有效期2年,2年內每年居住183天,2年後續辦2年卡;
4.西班牙永久居留:每五年續簽壹次,離境時間不超過連續6個月,累計不超過10個月;
5.歐盟永久居留:(1)收入和保險證明;(2)離職時間不得超過連續6個月;累計不超過10個月;?
(3)短期居留卡換發期間,不得就業。持有西班牙非營利性臨時居留卡不允許申請人在當地工作,而持有西班牙投資移民居留卡可以在當地工作和做生意。
歐洲和深圳的專家會給妳看相關的移民法案。不要相信所謂不靠譜的項目。原則是不能多工作多生活,說明妳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在西班牙生活,不要拖累西班牙經濟,搶西班牙本地人的工作。
西班牙非營利居留簽證法;
2011年4月30日出版的《西班牙國家公報》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內容如下:
第四十六章:應用需求?
關於向沒有工作或職業活動的西班牙人發放臨時居留證和相應的簽證,外國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在西班牙的正常活動。
2.如果申請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他/她必須提供在西班牙和他/她最近五年居住的國家的無罪證明。
3.禁止沒有與西班牙簽署相關協議的國家入境。
4.有足夠的資金滿足自己或家人在西班牙生活而不工作的生活費。
5.西班牙批準的保險機構購買了公共或商業醫療保險。
6.承諾期內返回西班牙。
7.不存在2005年《國際衛生條例》規定的危害公眾健康的重大疾病。
8.申請流程相關的手續費已經交了。
第四十七章:取得暫住地經濟能力證明?
1.非營利性外國居民必須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付自己或其家庭成員在停留期間的生活費用,或證明自己有固定的收入來源。
以下是申請西班牙簽證或續簽居留的參考標準:
(1)為了支持主申請人在西班牙逗留期間的開支,他/她每個月必須滿足400%的IPREM指數(最低生活指數)或等值外幣。
(2)為了支持每個家庭成員在西班牙逗留期間的開支,每增加壹名成員,將增加100%的IPREM指數(最低生活指數)或等值外幣。
2.無論經濟收入如何,在申請居留期限內,總經濟收入必須達到上述月金額。
3.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其有固定且充足的收入,或有遺產保證上述收入。經濟能力證明也可以是法律允許的,包括提供房屋產權證、保付支票或信用卡(需要銀行證明,註明卡的信用額度)。如果經濟能力來源於西班牙公司、跨國公司或外國公司在西班牙的股份分紅,申請人需要提供未在上述公司參與勞務活動的證明,並提交相關擔保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