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消費者權益有哪些相關規定?
消費者權益的相關規定主要體現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中。
二、消費者維權的原則是什麽?
1.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是指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循的原則;
2.國家對消費者實行特殊保護的原則。這部法律專門設立了“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壹章,對保護措施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在中國目前混亂的市場秩序下,國家對消費者的保護非常重要;
3.消費者保護與國家經濟文化建設協調發展原則,即我國現階段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慮到我國經濟社會狀況,基本上是以補為主的原則,只賠償直接損失,不保護實際精神損害賠償和消費者時間損失賠償;
4.國家保護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因為僅靠有關國家機關的工作難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護。
3.中國有哪些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組織?
中國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組織有: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是依照法律、法規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政組織;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是懲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司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組織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咨詢、服務類社會團體;大眾傳媒,包括報紙、廣播、電視,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輿論監督工具。
法律客觀性:
(壹)國家機關國家采取了壹系列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制度措施。1.消費者參與立法過程。國家制定與消費者權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時,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的意見。2.政府職能的運用。各級人民政府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應主要發揮兩個職能。首先是領導職能,即組織、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工作,落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二是監管職能,重點是預防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發生,及時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3.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中有以下重點責任:(1)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和商品服務質量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二)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抽查,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三)發現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4.司法機構的職責。首先是懲罰犯罪。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懲處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二是處理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采取措施,方便消費者提起訴訟。對符合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消費者權益糾紛,必須及時受理和審理。消費者組織1。消費者組織的性質。消費者協會等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組織屬於公益性社會團體,不得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不得通過收取費用或者其他方式向消費者推薦商品和服務,謀取利益。2.消費者組織的責任。消費者協會履行以下公益性職責:(1)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消費模式;(二)參與制定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和提出建議;(五)受理消費者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和調解;(6)投訴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七)支持受害消費者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八)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揭露和批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其他支持。3.消費者組織的公益訴訟。中國消費者協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