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急小組
組長:劉鑫
副組長:王曉慶杜琦
成員:潘、鄧海濤、劉磊、、、蔣建國、姜偉、、段、羅毅。
第二,加強餐飲管理
(1)禁止舉辦壩宴。
(二)家庭聚餐控制在單人10人;對於延期舉行的婚禮和簡單的葬禮,確需舉辦酒席的人數應控制在50人以內,並按要求提前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
(三)進入餐飲服務單位的顧客應當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或者出示健康碼。餐飲單位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衛生代碼為黃色或紅色,且人員未佩戴口罩的,應當拒絕其進入餐飲場所。除了吃飯時間,顧客必須壹直戴口罩。
(4)每個包廂只開1桌,顧客間隔就坐,面對面距離不小於1米,每桌人數不超過10人。大廳裏的桌椅數量應該減少。餐桌實際數量不應超過平時數量的50%。餐桌間距不應小於1米。顧客應交錯坐,面對面距離不應小於65,438+0米。
(5)每桌、每批顧客用餐後立即對桌椅進行消毒,然後安排下壹批,間隔時間不少於20分鐘。
(6)建立用餐人員登記臺賬,每桌至少登記1名顧客的姓名、聯系方式、用餐時間。
(7)文明用餐,提倡共餐,使用公筷公勺,每桌贈送壹雙筷子或公筷公勺。
(八)保持環境整潔,及時清理垃圾。
(九)全面禁止非法食用和交易野生動物,嚴禁飼養、屠宰和出售活禽。食品的加工和制作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實施規範》的要求。
第三,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壹)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是第壹責任人,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責任。員工應每天進行晨檢和體溫監測,並始終佩戴口罩。嚴禁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員工上崗。定期對餐飲場所、過道等公共場所的設施進行消毒清洗,保持食品加工場所和餐飲場所的空氣流通。
(2)李群經信辦落實餐飲行業管理責任,李群市場監管所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李群衛生院落實防疫工作指導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機制,推動餐飲業加強疫情防控。
小吃店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二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疫情常態化防控的決策部署,整體推進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消費者和從業人員的健康安全,按照“外傳內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制定本預案。
壹.壹般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法科學開展餐飲業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細化防控措施,充分發揮餐飲業在保障民生、增加就業、刺激消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紮實做好“六穩”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街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細化各項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做好防控工作。
(2)群防群控原則。堅持底線思維,牢固樹立群防群控意識。餐飲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和消費者要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覺落實防控要求,嚴格履行防控職責,確保全員參與、全面覆蓋、全程防控。
(3)動態調整原則。根據疫情變化和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的調整,按照當地疫情防控的總體要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調整完善餐飲服務疫情防控標準和措施。
第三,嚴格落實各方防控責任。
(壹)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各鎮街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的原則,提出餐飲業防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縣商務經濟合作局、縣衛生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餐飲領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制定並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餐飲服務單位應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大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科學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劑、體溫計等疫情防控物資到位;對員工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確保所有員工都應知曉會議內容。
(3)顧客及其他進店人員應落實群防群控責任。顧客等進店人員要按照當地防控要求,積極配合餐飲服務單位,科學佩戴口罩,做好體溫檢測、信息登記,出示“防疫健康碼”和“行程單”等信息,做好個人防護。
四、緊湊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責任
(壹)員工健康管理中的防控責任
1,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對員工進行每日體溫檢測,做好公共區域的消毒工作。
2.員工應保持工作服整潔,手及時清洗消毒,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或外科口罩並及時更換,打噴嚏或咳嗽時避免用不幹凈的手觸摸口鼻、眼睛和鼻子,用紙巾捂住口鼻或用手肘捂住。
3.員工壹旦出現發熱、乏力、幹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的典型癥狀,應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所在社區報告,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通知相關人員,按規定進行隔離,途中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止交叉感染。員工如發現與* * *共同生活的人員或密切接觸者有疑似新冠肺炎的典型癥狀,應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或社區報告,並做好個人防護和隔離。
(2)食品采購和加工中的防控責任。
1.嚴格執行進貨檢驗和收票制度,確保食材可追溯。采購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嚴禁收購和出售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2.原料供應商的選擇、食品加工制作、餐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應當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關規定。密切關註原料供應商所在地的疫情變化。原料供應商員工被確診的,按照相關防控規定對采購的原料進行封存調查。
(三)環境衛生防治責任
1,按照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定期對食品加工區、就餐區、人員通道、食品電梯、員工更衣室、宿舍區進行清洗消毒。在加強環境衛生和消毒時,應避免汙染食物。當場所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時,餐飲服務單位應立即暫停營業,並在疾控中心指導下對場所環境、空調(系統)進行終末消毒,經專家確認並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恢復正常營業。
2.溫度適宜時,盡量采用自然通風,加強室內空氣流通。按照空調運行管理和使用的相關指引,做好空調的運行管理和使用工作。使用中央空調的,運行時應在最大新風量下運行,空調關鍵部件每月至少清洗、消毒或更換壹次。在高、中風險區域經營的餐飲服務單位,應當每周對空調通風系統的空氣處理機組、送風口、冷凝盤進行清洗消毒,必要時更換空調關鍵部件。
3、按照全面準確的環境衛生消毒工作的有關規定,做好餐飲服務場所的消毒工作,制定餐飲和公共* * *區域的清洗消毒制度,做好清洗消毒記錄並在公共* * *區域展示;定期做好收銀臺、電梯、公廁及門把手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洗消毒工作;有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可在電梯、收銀臺等場所配備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施;就餐區無洗手設施的,應配備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設施。
4.確保衛生間通風良好,洗手設備運轉正常,洗手盆、地漏等水封有效隔離。每天定期對廁所進行清潔、消毒、殺蟲,保持地面、墻面、洗手池無汙物,便池無糞便、汙物堆積,室內無蚊蠅。
5、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和清運。丟棄的口罩應配備專用垃圾桶。每天對垃圾存放設施進行清潔和消毒。餐廚垃圾的處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
(四)客戶服務中的防控責任
1.經營餐飲服務單位應當要求進店人員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或者外科口罩,進店時按照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查驗進店人員的《防疫衛生守則》或者《旅行證》。以上信息符合要求,體溫正常,才能進店;通過掃描進店人員的“防疫健康碼”,記錄其姓名、聯系方式、到達時間,同時依法做好信息保護工作。
2.經營餐飲單位,在候餐區、取餐區、結賬區等店內外人員容易聚集的區域設置“壹米線”,嚴格控制人員密度,進店人數應與用餐人數相匹配,不造成點餐等人員聚集。提倡建立顧客預約制度,合理安排顧客到店時間,避免人群聚集。提倡非接觸式點餐和結賬。
3、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控制餐廳(亭)數量,開放餐桌間距,確保間隔大於65438±0米;不得安排非同行客戶同桌就餐。
4.經營性餐飲服務單位以每個包間壹桌為限,就餐座位間距應大於1米。鼓勵食客在就餐前後戴口罩。每次用餐後,顧客必須對包間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
5、餐飲服務單位應提供“壹菜壹筷壹湯壹勺”或“壹人壹筷壹人壹勺”服務,公筷應以不同顏色、材質或顯著標誌加以區分。鼓勵提供密封包裝的牙簽。有條件的餐廳(博物館)應積極推廣用餐制度。建議用餐時間不要超過兩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