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小區綠化歸哪個部門管,去哪裏投訴?

小區綠化歸哪個部門管,去哪裏投訴?

現在小區綠化壹般都是物業公司管理。如果物業不願意管理,可以向房管局投訴。破壞住宅區綠化的,可以向業主大會舉報。關於小區物業管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綠化屬於全體業主。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境保護、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解決公共樓道被鄰居占用的問題:壹是業主可以要求鄰居停止占用,將樓道恢復原狀。

其次,如果鄰居繼續占用公共走廊,可以向小區物業投訴,請求幫助解決鄰居占用公共走廊的問題。再次,如果小區沒有物業或者物業處理不力,可以向業委會投訴,要求督促鄰居停止占用,將樓道恢復原狀。

然後,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或者業委會沒有作用,可以向小區管理部門投訴。比如向社區居委會投訴;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等。最後,如果仍無法解決糾紛,可以收集相關資料,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停止侵權,恢復樓道原狀,賠償損失。

確定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由業主選舉產生。

壹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以下兩種方式:由業主或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對於規模較大的小區,業主先按幢選舉自己的樓委會,然後每個樓委會選舉代表組成業委會。業主委員會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選舉產生的業主代表,通過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界反映業主的意願和要求。

抱怨物業費太高:

成立業委會或與業委會協商。如果業主質疑物業費過高,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要求物業出示收費許可證。

如果不能提供物業,業主有權不交物業費(物業私自提高物業費是違法的),可以向物價局投訴。業主能夠證明物業費過高的,業主委員會可以召開業主大會,作出降低物業費的決議。

住宅區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須經占總建築面積半數以上且占總居住人數半數以上的業主同意,並在公布的指導價範圍內,由物業公司與業主重新協商減免物業費事宜。目前物業費多為市場調節價,相關部門並未給出明確的收費標準。

壹般來說,物業費要根據小區的面積、樓層數、服務水平來定。如果業主覺得物業費收取不合理,可以向房管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己的權利。協商改善物業服務很多業主認為物業費太高,主要是物業服務水平太差,比如保安責任心不強,小區環境臟亂差,存在安全隱患等。這種情況下,業委會可以出面和物業公司協商,提高物業服務水平。

雖然新建小區的前期物業由開發商指定,但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小區壹旦成熟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業委會對小區物業服務有疑問,認為收費不合理的,可以進行招投標,通過公開招標或協議招標的方式重新選擇新的物業公司。

投訴物業:向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投訴,街道辦事處有義務監督其行為;向當地房管局專門處理物業相關事務的物業管理處投訴;向媒體或網絡平臺曝光物業公司的不良行為;打電話到當地部門投訴。

居住區綠化標準:

壹個小區的綠化是有標準的。綠化太多或太少都不好,最好在合適的範圍內。在計算綠地率的時候,對綠地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並不是所有長草的地方都能算作綠地率。綠地率是指“居住用地範圍內的各類綠地”,主要包括公共綠地和住宅旁綠地。其中,公共綠地包括居住區公園、小遊園、組團綠地等塊狀、帶狀公共綠地。房屋旁綠地等庭院綠化用地面積,也要求距建築外墻1.5米以內,距路邊1米以內,不計入綠地。

居住區綠化率的適宜規模:

綠化率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開發商賣房的時候會宣傳小區的綠化率。住宅小區綠化率還包括公共綠地。公共用地的最低要求是綠化面積不小於400平方米。也就是說,土地的綠化面積不應低於總面積的70%。但是國家政府規定不能低於30%。在計算綠地率時,對綠地的要求非常嚴格。綠地包括公共綠地、居住區公園、小遊園、組團綠地和其他塊狀、帶狀公共綠地。

社區綠化的重要性:社區綠化可以發揮的重要作用。

補充空氣中的氧氣。綠化植物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在光合作用中釋放氧氣。

防塵。壹些植物的葉子和莖上覆蓋著絨毛,而另壹些可以分泌粘液或油脂。因此可以攔截、過濾、吸附或附著大氣中懸浮的各種顆粒物。

吸收大氣中的有害氣體。許多植物有很強的吸收和過濾大氣中有害氣體的能力。

降噪。在社區美化中使用更多樹木和灌木的設計可以減少噪音。

增加空氣濕度。合理的綠化設計對改善小區小環境的空氣濕度有很大的作用。小區的綠化可以種上各種高大的樹木,小區的居住環境會變得更加舒適。

絕育。很多植物不僅能分泌粘液截留在空氣中的細菌,還能釋放出具有殺菌作用的植物殺菌素,所以多種植樹木和花卉可以減少壹些通過空氣傳播的疾病。

提升生活空間品質。綠化不僅具有凈化空氣、豐富景觀的功能,還是居民的交往空間和活動場所。閑暇時,他們可以遛狗,乘涼休息,打牌下棋,與鄰居密切互動,增進感情。

人們向往綠色。綠色多的小區壹定是宜居小區。到處都是綠色的。壹個好的居住區景觀設計能給人們帶來舒適的生活。想象壹個每天上班放學回家都能放松心情,感覺自然友好的好環境,在這裏人們可以運動,可以聊天。有了孩子,老人享受天倫之樂。

居住區園林綠化建設標準指標。現在相關部門對小區的綠化建設也有壹套標準,綠化帶、樹木、花草缺壹不可。在住宅園林設計中,強調“綠”,園林綠化的生態效益主要通過植樹種花來實現。因此,“綠”是住宅綠化的重點。說到“綠”,我們直觀的會想到綠化率、綠化覆蓋率、綠地率等等。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

房子的主人就是主人。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境保護、物業裝飾和使用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個人綠地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

第285條

受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按照本法第三部分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及時解答業主關於物業服務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落實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 上一篇:我想請南匯的律師。
  • 下一篇:幾十億民間“野蠻人”被抓!他努力爭取吳梅部門,多次突襲上市公司董事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