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用範圍
本表適用於查賬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夥企業合夥人的預繳納稅申報,以及實行核定征收的納稅申報。納稅人在辦理申報時,須同時附報附件2—《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合夥企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者的,應分別填報本表。
二、申報期限
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納稅人應在次月十五日內辦理預繳納稅申報;承包承租者如果在1年內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納稅人應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後的十五日內辦理預繳納稅申報。
實行核定征收的,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不能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延期申報。
三、本表各欄填寫如下:
(壹)表頭項目
1. 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取得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款的所屬期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內信息欄
1. 投資者信息欄:填寫個體工商戶業主、承包經營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的相關信息。
(1) 姓名:填寫納稅人姓名。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其姓名應當用中、外文同時填寫。
(2) 身份證件類型:填寫能識別納稅人唯壹身份的有效證照名稱。
①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填寫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等證件名稱。
②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填寫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照名稱。
(3) 身份證件號碼:填寫納稅人身份證件上的號碼。
(4) 國籍(地區):填寫納稅人的國籍或者地區。
(5) 納稅人識別號: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填寫。有住所的個人則不填。該欄填寫稅務機關賦予的18位納稅人識別號。如果稅務機關未賦予,則不填。
稅務機關賦予境內無住所個人的18位納稅人識別號,作為其唯壹身份識別碼,由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初次涉稅事項,或扣繳義務人辦理該納稅人初次扣繳申報時,由主管稅務機關賦予。
2. 被投資單位信息欄:
(1) 名稱:填寫稅務機關核發的被投資單位稅務登記證載明的投資單位全稱。
(2) 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核發被投資單位稅務登記證號碼。
(3) 征收方式: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對應框內打“√”。
(4) 類型:納稅人根據自身情況在對應欄內打“√”。
(三)表內各行的填寫
1. 第1行“本期收入總額”:填寫該投資單位在本期內取得的收入總額。
2. 第2行“本期成本費用總額”:填寫該投資單位在本期內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稅金總額。
3. 第3行“本期利潤總額”:根據相關欄次計算。 第3行=第1行-第2行
4. 第4行“分配比例”:納稅人為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填寫本欄;其他則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夥企業分配方案中規定的該合夥人的比例填寫;沒有,則按人平均分配。
5. 第5行“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不同的征收方式填寫。
l 查賬征收
(1) 除合夥企業合夥人外的其他納稅人
① 按本期實際計算的,第5行=第6行=第3行
② 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計算的,第5行=第7行
(2) 合夥企業合夥人
① 按本期實際計算的,第5行=第6行=第3行×第4行
② 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計算的,第5行=第7行
l 核定征收
(1) 除合夥企業合夥人外的其他納稅人
① 稅務機關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
第5行=第1行×第8行
或 =第2行÷(1-第8行)×第8行
② 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第5行=第9行
(2) 合夥企業合夥人
① 稅務機關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
第5行=第1行×第8行×第4行
或 =第2行÷(1-第8行)×第8行×第4行
② 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第5行=第9行×第4行
6. 第10行“按上述內容換算出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相關欄次計算。
第10行=第9行×12個月(或4個季度)
7. 第11行“稅率”及第12行“速算扣除數”:按照稅法第三條規定,根據第10行計算得出的數額進行查找。
8. 第13行“本期預繳稅額”:根據相關欄次計算。
第13行=(第10行×第11行-第12行)÷12個月(或4個季度)
9. 第14行“減免稅額”:是指符合稅法規定可以減免的稅額。
10. 第15行“本期實際應繳稅額”:根據相關欄次計算。
第15行=第13行-第14行
11. 如果稅務機關采取核定稅額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將核定的稅額直接填入第15行“本期實際應繳稅額”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