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者單戶家庭使用的電梯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條例,但公共使用的電梯應當按照本條例執行。第三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管理的領導,將電梯安全管理納入政府安全責任考核體系,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管理職責,建立電梯安全管理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管理的重大問題。第四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電梯安全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宣傳電梯安全知識,組織電梯事故調查處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電梯相關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質量。
交通運輸、資源規劃、住建、教育、衛生、文化旅遊、應急、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履行或者協助履行下列職責:
1.督促電梯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的責任單位開展電梯安全隱患的日常排查治理,落實安全責任;
調解和處理涉及電梯安全問題的投訴和糾紛;
協調落實電梯使用管理的責任單位;
協調保障電梯更新、改造、維修、使用和維護保養的資金;
5.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相關職責。第六條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和維修單位應當履行電梯安全主體責任,並對其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和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負責。
從事相應活動的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單位應當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第七條電梯所有權人可以查閱電梯相關費用的收支、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記錄和安全性能技術評估報告,監督電梯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的責任單位履行電梯安全相關義務。
電梯所有權人應當承擔電梯更新、改造、維修、使用、維護、檢驗、檢測和安全性能技術評估等費用。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第八條實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
學校、幼兒園、醫院、機場、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酒店、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電影院、影劇院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第九條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采用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提高電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建立電梯遠程監控系統,對電梯運行和應急處置實施遠程監控。第十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電梯安全知識,增強公眾的電梯安全意識。
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等單位應當引導公眾正確使用電梯。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提高電梯安全知識水平。
學校、幼兒園應當將電梯安全知識納入公共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和幼兒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意識。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宣傳電梯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知識,對違反電梯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十壹條電梯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制定行業規範,提供電梯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咨詢等服務,開展行業信息分析研究,收集並發布電梯日維護保養數量、人均維護保養工時等信息,參與安全信用評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第二章選型、配置和生產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設置電梯。第十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電梯選型和配置的具體規定,明確本市電梯選型和配置要求,並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納入施工圖審查內容。第十四條在學校、幼兒園、醫院、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酒店、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電影院、影劇院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安裝電梯的,建設單位或者電梯使用人應當配備視頻監控設備,實施實時監控,監控數據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三個月;新安裝的載人電梯還應當按照規定使用雙回路電源或者配置備用電源,配置電梯安全信息采集設備,並將準確信息實時傳輸至電梯安全公共服務平臺。
鼓勵安裝在住宅小區、寫字樓的電梯配備電梯安全信息采集設備,並將準確信息實時傳輸至電梯安全公共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