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包括:
(1)公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結構
司治理結構框架應當維護股東的權利;
(2)公司治理結構框架應當確保包括小股東和外國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東的權利受到損害,他們應有機會得到補償;
(3)公司治理結構框架應當確認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並且鼓勵公司和利益相關者為創造財富和工作機會以及為保持企業財務健全而積極地進行合作;
(4)公司治理結構框架應當保證及時準確地披露與公司有關的任何重大問題,包括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所有權狀況和公司治理狀況的信息;
(5)公司治理結構框架應確保董事會對公司的戰略性指導和對管理人員的有效監督,並確保董事會對公司和股東負責。
擴展資料
中國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在國有企業改革和股份制企業發展過程中逐步探索和建立的。在此過程中,中國積極參考、借鑒了包括OECD在內的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以信息披露為基礎的市場監督機制和以市場為導向的公司治理外部約束機制已初步形成。
同時,根據中國的企業文化和股權特點,在國際通用的公司治理基本原則和框架下,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司治理結構。例如,同時設置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強化外部審計和內控體系建設等。
在實踐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相互制衡、協同合作,使公司管理水平和經營質量得到了不斷提高,信息披露逐步規範,有效地保護了股東、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曾經困擾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與上市公司關系不清、大股東資金侵占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解決。
百度百科-公司治理結構
人民網-姚峰:有中國特色的公司治理結構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