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於她個人經驗不足導致被騙,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公司有權利要求該財物賠償。至於賠償多少,雙方可以進行商定,也可以通過法院判定,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財務,因為公司財務管理不夠完善,讓騙子有機可乘,在壹定程度上也應該承擔責任。
這件事的案發經過。
3月30日,某公司財務小美收到壹封QQ郵件,郵件中寫道:鑒於目前的情況未對接公事,便於討論,收到信件後請進入QQ群。小美發現這封郵件裏面還有董事長的名字,於是就加入了QQ群,剛進群就看到董事長正在和公司經理討論工作。
之後騙子董事長就以核對轉賬信息為由,讓小美把開票信息發到群內,再用繳納保證金的理由,讓小美把公司裏面的錢轉到其他賬戶中。等轉賬成功後,公司內部真正的董事長與經理立馬打電話問小美為什麽要轉賬。這時小美才反應過來自己被騙了,原來進入的QQ群,除了她之外,其他都是騙子。
對於這件事我有何看法?
這類詐騙案例在去年就已經報道過,財物小美工作上存在失職,但不能夠完全將責任歸咎於小美。因為在那封郵件中出現了董事長的名字,如果不是小美泄露,很可能是董事長無意之中泄露了個人信息,各種原因,環環相扣,最後導致錯誤發生。
現在騙子已經開始把魔抓伸向了公司,公司財務壹定要提高防騙意識,個人和公司的信息,不要告訴陌生人。企業財務制度不夠完善的壹定要盡快處理,各部門員工群聊要有負責人處理人員進出,建立新群壹定要面對面,不要在網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