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實事實、固定證據當客戶投訴時,處理投訴的企業相關負責人應找到與投訴內容相關的業務部門,聽取他們的意見,充分了解事實。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地進行下壹步。必須註意的是,在壹些惡意投訴中,企業確實存在壹些過錯,但業務的具體管理者出於自我保護的原因,可能會刻意隱瞞。所以在核實事實時,不能完全相信具體管理人員的說法,還要根據投訴的內容充分了解事實,以免被動。
2.尋求公權力及時介入。企業作為國家的納稅人,在履行了納稅人的義務後,有權享受對其合法權益的保護。政府的參與有時候會讓惡意投訴的處理事半功倍,所以企業壹定要學會利用政府的力量來化解危機。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的權利。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以敲詐勒索罪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勒索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