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12號公告,自4月26日起,非醫用口罩和部分醫療物資出口實施商務部白名單管理。
那麽,口罩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如何申請商務部白名單?
4月26日,商務部發布通知,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可以向本地商務局申請加入商務部白名單,並提交相關表格和證明材料。
填寫說明:
1.填報範圍僅限於獲得國外認證或註冊的非醫用口罩;
2.請按產品填寫,每個產品壹行;
3.“企業名稱”欄請務必填寫中英文名稱,同壹家企業的多個產品請依次填寫,企業名稱列不合並單元格;
4.“產品名稱”請列明中英文具體名稱、規格、型號等;
5.請務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寫的國外認證關鍵材料掃描版,包括認證證書、檢測報告等,並以證書名稱命名該文件;
6.相關文件請統壹放置到壹個文件夾中,文件夾以企業中文名稱命名,相關資質文件命名方式為:序號+企業中文名稱縮寫+產品名稱+證書或檢測報告名稱;
填寫說明:
1. 填報範圍僅限於五大類醫用物資,即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呼吸機、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紅外體溫計;
2. 請按產品填寫,每個產品壹行;
3.“企業名稱”欄請務必填寫中英文名稱,同壹家企業的多個產品請依次填寫,企業名稱列不合並單元格;
4.“產品名稱”請列明中英文具體名稱、規格、型號等,並註明無菌或非無菌;
5. 同壹產品出口不同國家(地區),請在“進口國(地區)”單元格中合並填寫,無須每個國家壹行;
6. 請務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寫的國外認證和註冊文件,在“資質文件”列的同壹個單元格中按序號列明;
"7. 本表格中已填寫的“資質文件”,請統壹放置到壹個文件夾中,文件夾以企業中文名稱命名,相關資質文件命名方式為:序號+企業中文名稱縮寫+產品名稱+證書或檢測報告名稱,序號請務必與表格中“資質文件”列的序號相同;"
8. 其他:原則上產品出口應滿足進口國標準,如未在進口國註冊,請提供對方國授權進口許可的相關證明文件並在合同中約定。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