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註冊壹年以上的企業;申請認定的企業應符合《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二章的規定。
2.說明:同壹企業必須在同壹批次內完成壹次性申報,不允許跨批次辦理不同業務。申請材料壹式兩份(正本和副本),副本加蓋騎縫章,A4紙雙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連續編號裝訂成冊(裝訂成冊),並在書脊註明公司名稱和申請年份。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二章規定: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第五條高新技術企業從事下列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R&D、生產、銷售或技術服務,僅從事商品銷售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壹)電子信息和軟件;
(二)生物工程、藥物和醫療器械;
(3)新材料;
(4)光機電壹體化和先進制造;
(5)環境保護;
(六)新能源和能效;
(7)航空航天;
(8)現代農業;
(9)地球、空間和海洋工程;
(十)核應用;
(十壹)運用先進技術和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十二)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研究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易、工業設計等服務;
(十三)與上述領域相匹配的相關技術產品,以及適合深圳經濟發展特點的其他高新技術產品。
第六條高新技術是指符合本認定條件第五條規定的領域並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技術。高新技術產品是指屬於《深圳市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並符合下列條件的產品:
(壹)符合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經地市級以上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企業標準;
(二)經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質量合格;
(3)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第七條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在深圳註冊壹年以上(壹個會計年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知識產權權屬清晰,無知識產權糾紛,且符合下列量化要求之壹:
1多項發明或植物新品種;
2.2項以上實用新型;
3.有3項以上不單純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設計或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三)最近壹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的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R&D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對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研發支出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其中R&D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8%以上。
對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65,438+00%以上,其中R&D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6%以上。
企業註冊未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五)有健全的生產、技術和財務管理制度。
(六)具有相應的研發、生產條件和產品質量保證措施。
(七)企業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提交的材料真實可靠。
擴展數據
在線處理流程:
1.應用
申請人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網址:),向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並上傳電子材料。
通過本系統打印申請表紙質文檔原件,將《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連同相關申請材料提交(或選擇快遞物流方式)至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2.接受
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後,申請人將紙質材料提交(或選擇快遞物流方式)到市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受理人員現場核對網上電子材料後正式受理申請,並出具受理回執。
回顧
受理後,窗口通知市科技創新委領取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組織書面核查(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計入辦理時限);市科技創新委資源配置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在7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計入辦理時限);
市科技創新委高新處應在10個工作日內擬定認定名單,經分管委領導審核後,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主任辦公會審議;市財政委員會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對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主任辦公室審定的資助方案提出審查意見。
4.同意
市科技創新委高新處決定在所有評審環節完成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評審決定。
5.了結此案
符合審批條件的,在市科技創新委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已處理完畢的,由市科技創新委公布名單,市科技部門和市財政部門頒發《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未通過的,出具不予批準通知書。
6.交付
申請人應按約定方式到市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領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除了網上申請,申請人還可以通過窗口申請。詳見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流程(網頁鏈接)。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經濟社會政策?
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