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業申請涉及交通、水利、信息產業、鐵路、民航的三級總承包資質和三級專業承包資質,由各區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按照建設部門規定的受理時間統壹向建設部門提交申請材料。提交申請時,應附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備案表(見附件2)和備案表電子文檔,由省建設廳送省級有關部門審核,省級有關部門應在20日內完成審核。
(三)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省建設廳批準的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和不分等級的專業承包資質,由企業註冊地設區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按照建設部門規定的受理時間統壹向建設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省級建設廳在提交《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見附件2)和備案表電子文檔時,應當作出許可決定。
(四)建設部許可的施工總承包特級、壹級資質、專業承包資質由省級建設廳直接受理。
(五)省屬SASAC管理企業及其下屬企業和其他省直部門下屬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直接報省建設廳受理並作出許可決定。
(六)企業已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並可承擔總承包資質範圍內的各類專業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投標或者承包其總承包範圍以外的專業工程,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總承包企業不得申請勞務分包類別資質。
(七)企業首次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不考核企業的工程業績,其資質等級按最低等級核定。
已取得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首次申請同類別或者相近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可以將相應規模的工程總承包業績申報為工程業績,但最高申請資質等級不得超過其已有的工程設計資質等級。
(八)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