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原件1);
2.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的,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1份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1份復印件各壹份,驗原件);
3.申請人資格證明:身份證或戶籍證明(1份,驗原件)、計劃生育證明(見說明);
四。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擁有房屋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1,驗原件);
租房的,提交房屋租賃機關登記或備案的租賃合同(原件1份);
在市場註冊的:提交經營者與市場主辦單位簽訂的租賃合同(原件1)、市場主辦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加蓋公章);
動詞 (verb的縮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申請設立前已辦理)(1份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要求前置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1份原件)。
法律依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的規定。
註:20-49周歲的育齡婦女,提交經營地計生部門核實蓋章的計劃生育證明。廣東省內戶籍的提交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1份,驗原件),廣東省外戶籍的提交流動人口婚育證明(1份,驗原件)。
接受地點
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在轄區的工商分支機構或工商所。龍崗分公司地址:龍崗區中心城行政路8號。
參考鏈接
個體工商戶的設立
/xzxk/xzxk/200609/t 20060914 _ 124149 .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