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布通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在統壹的信息平臺發布《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考核)通知》,明確當年度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考核)的申報時限、認定條件、審核材料、認定方式與程序,以及鼓勵政策、考核管理等事項。
2、受理
申請:企業根據《認定(考核)通知》的規定與要求,自主申請,自行組織認定審核材料,並在規定時限內提交至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3、
審核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企業提交的審核材料實行完整性、有效性與合規性審查,並決定是否受理。
4、
專項審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通過審核材料程序的企業及其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按照有關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規定和專項審計規則,對企業及其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是否符合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基本條件開展專項審計。
5、
核查評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通過專項審計程序確認,符合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基本條件的企業及其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按照專家核查評審規則,對企業及其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的各項認定評價指標,逐項定量評分,作出綜合評價得分和綜合性核查評審意見,專家評分滿分為70分。
6、
征求意見: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通過核查評審會程序,推薦認定的企業及其研發機構,依據本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的有關規定,就企業是否存在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行為。
7、
擬定名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專家組核查評審意見、以及市相關司法與行政主管部門的反饋意見,草擬當年度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審議名單,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後,制定當年度企業技術中心擬認定名單。
8、社會公示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當年度擬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間,包括申請認定企業在內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擬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存在異議的,均可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
9、發布
認定
名單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當年度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名單,並生成電子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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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流程“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