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為提高地方標準的質量和實施效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地方標準實施的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
具體來說,這壹機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信息反饋機制: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機制是指通過各種渠道對地方標準實施過程中的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包括標準的技術指標、實施措施、適用範圍、應用效果等方面,以及各方面的反饋意見和建議。這些信息可以通過問卷調查、網絡平臺和電話熱線獲得。
評價機制:地方標準實施評價機制是指對地方標準實施效果的評價和評估,包括標準符合性評價、實施效果評價和社會影響評價。這個評價過程可以通過自我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的方式進行。
修訂機制:根據信息反饋和評估結果,及時修訂不符合實際需要的地方標準。在修訂過程中,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特別是基層單位和用戶的意見。
監督機制: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地方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依法追究責任。
總之,建立和完善地方標準實施的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是提高地方標準質量和實施效果的重要舉措。通過該機制的實施,可以更好地了解地方標準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並進行修訂,使地方標準更加符合實際需要,提高適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