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註冊成立,驗資的時候,會發銀行詢證函,查驗註冊資金是否到位;
2、公司審計的時候,會發銀行詢證函,看公司銀行存款賬面額是否與實際相符。
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具體審計項目時,根據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出的函證壹定要能夠覆蓋被審計單位的諸多認定。
這其中應當包含對“銀行存款、借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的函證,對應收賬款、存貨的函證。通過詢證函的方式,很大程度上能夠為存在認定、權利和義務認定增加采信的力度。
擴展資料
根據被詢證人的不同,詢證函可以分為:
1、銀行詢證函:向被審計者的存款銀行及借款銀行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在特定日期(壹般為資產負債表日,下同)銀行存款的余額、存在性和所有權,以及借款的余額、完整性和估價。完整的銀行詢證函壹般包括:存款、借款、銷戶情況、委托存款、委托貸款、擔保、承兌匯票、貼現票據、托收票據、信用證、外匯合約、存托證券及其他重大事項。
2、企業詢證函:向被審計者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特定日期債權或債務的存在和權利或義務。企業詢證函通常包括雙方在截止於特定日期的往來款項余額。
3、律師詢證函:向為被審計者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在特定日期是否存在任何未決訴訟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律師費的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