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有效期的:資質、營業執照、法人代碼、安全生產許可證、準入備案證、中標通知、承建合同、施工組織設計等同甲方的土地使用、規劃紅線、施工圖文件。
2、建設委員會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制定的有關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開發業、建材業的法律、法規、法令及相關的戰略、產業政策、改革方案,結合本區實際制定相應措施,推動全區以上各項事業的發展。
3、負責本區的工程建設管理;負責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計劃、調度、組織、協調和監督,保證市、區重點工程項目的完成;負責綠化隔離地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審批;對屬地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手續進行初審、備案。
4、負責本區工程建設質量、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和安全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5、負責本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對區屬施工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及動態管理。
6、負責本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監督管理,對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及動態管理。
擴展資料:
1、建設委員會是負責本區(以區建設委員會為例,下同)工程建設及建築行業、房地產開發行業、建材行業綜合行政管理的區政府職能部門。
2、負責本區建材產品行業管理,對區域內建材產品使用進行備案管理。
3、負責協調區有關部門,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綜合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市、區重點工程項目征地拆遷的綜合性問題。
4、負責編制本區建築業、房地產開發業、建材業發展計劃和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本區工程建設項目的綜合執法檢查。
6、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7、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8、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9、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10、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11、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12、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壹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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