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對象
同時,畢業後2年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全日制學士學位畢業生和全日制碩士學位畢業生(博士研究生按照石家莊市人才綠卡B卡政策執行):
1.2022年2月22日後在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新辦企業就業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入學首月在畢業2年內);
2、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
(二)補貼標準
本科畢業生壹次性補助654.38+0萬元,碩士畢業生壹次性補助3萬元。就業補貼和石家莊人才綠卡B卡政策不重復。
(3)申請程序
1,企業申報。用人企業可在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後6個月內持申報材料向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申報,具體申報時間為每季度結束20日前。申請材料主要包括: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補貼申請表;用人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高校畢業生身份證、社保卡復印件;大學畢業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復印件[或薛鑫學歷證書。com,以及海外高校畢業生提供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繳費憑證;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申請材料必須加蓋公章。
2.資格審查。縣(市、區)人社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完成後,在受理當月月底前,填寫《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補貼匯總表》,連同《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補貼申請表》壹並提交市人社局審核。市人社局對比石家莊市人才綠卡、B卡名單後,提出補貼建議。
3.社會宣傳。審核通過的擬補貼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4.資金的支付。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劃撥至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障卡財政賬戶。
點擊查看石家莊市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安置補助申請表(模板)。
點擊查看石家莊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補貼匯總表(模板)
二、高級人才搜索券補貼
(1)補貼對象
在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工商註冊,成功引進高級人才,年營業收入超過6543.8億元的龍頭產業骨幹企業。本細則中的“高級人才”是指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條件中的壹類、二類、三類、四類人才。
(二)補貼標準
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通過後會發放壹定額度的代金券補貼。成功引進人才綠卡A卡條件中壹類、二類人才的,給予代金券補貼65438萬元;成功引進綠卡A條件中三、四類人才,給予5萬元代金券補貼。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三)申請條件
2022年2月22日後,企業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市外、境外引進全日制高級人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石家莊參加社會保險,連續繳納養老保險費3個月以上。
(4)申請程序
1,代理申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憑證補貼申報服務,在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後1個月內,持申報材料向市人社局申報。申請材料主要包括:高級人才尋券補貼申請表;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的服務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企業與高級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企業開具的發票存根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壹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復印件(以稅務機關確認為準);引進的高級人才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人才綠卡a卡復印件、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養老保險的繳費憑證;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申請材料必須加蓋公章。
2.資格審查。市人社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認定,提出補貼意見。
3.社會宣傳。審批後的補貼企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4.資金的支付。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撥付企業。
第三,博士後資助
(壹)博士後研究中心、分站、創新實踐基地站的啟動經費。
1,收件人。經國家和省批準新設立的博士後研究中心、分站和創新實踐基地。新工作站、分站、創新實踐基地的啟動經費應在成立後1年內申請,逾期不申請的不再受理。
2.資助標準。對新設立的博士後研究中心、分站和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654.38+10萬元的壹次性啟動資金。主要用於補貼設站單位為開展博士後科研工作購置的設備、實驗、鑒定驗收等費用,以及引進博士後研究人員的費用。
3.申請程序。批準設立的博士後研究中心、分站和創新實踐基地可於每年5月165438+10月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申請材料(加蓋公章)為:博士後工作管理制度;設站單位承諾書(必須承諾嚴格遵守相關博士後制度管理規定,大力支持博士後研究人員在本單位的科技創新工作,兌現各項生活福利和科研保障);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審批通過後,在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撥付建站單位。
(2)博士後的日常資助
1,收件人。經批準進入石家莊市博士後研究中心、分站和創新實踐基地並完成博士後開題報告的博士後研究人員。
2.資助標準。對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每人每年給予5萬元的日常資助。主要用於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工資、獎金和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參加學術交流活動。
3.申請程序。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完成開站報告後,設站單位應及時向市人社局申報,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審批表》;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入職備案;與博士後流動站設立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或協議;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審批通過後,在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撥付建站單位。
四、主導產業人才技能等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獎
(壹)獎勵對象
工業龍頭企業新獲得技師以上專業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和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2)獎勵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壹次性獎勵3000元。
(三)申請條件
1,天賦技能等級提升獎勵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員工,可以申請人才技能等級晉升獎:
(1)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工業龍頭企業職工。
(2)2022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工業龍頭企業新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技能人才,證書須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網站上查詢。
(3)主導產業企業職工新取得與主導產業生產相關職業工種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職工和企業不得重復享受獎勵資金和培訓補貼,同壹身份證號每年只能享受壹次獎勵。同壹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證書編號只能授予壹次。
2、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獎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職工,可以申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獎勵:
(1)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工業龍頭企業職工。
(2)2022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取得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4)申請程序
1,企業申報。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企業提交獎勵申請,獎勵及時申報,每季度發放壹次。
(1)天賦技能等級提升獎。自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企業填寫《提升主導產業人才技能等級獎勵花名冊》和《提升主導產業人才技能等級獎勵資金備案表》,向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申報,並提供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高技能人才養老保險繳費憑證;高技能人才社會保障卡復印件;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申請材料必須加蓋公章。
(2)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獎。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證書頒發後12個月內,企業填寫《主導產業專業技術人才晉升獎勵申請表》,向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申報,並提供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提供通過認定評審獲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提供考試成績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障卡復印件;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申請材料必須加蓋公章。
2.資格審查。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將主導產業人才技能水平提升獎勵花名冊、主導產業人才技能水平提升獎勵資金備案表或主導產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提升獎勵申請表、主導產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提升獎勵匯總表報市人社局審核。
3.社會宣傳。通過評審的擬獎勵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分配資金。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劃撥到高技能人才或專業技術人才社會保障卡財政賬戶。
五、高層次人才配偶失業期間的生活補貼
(1)補貼對象
2022年2月22日後在石家莊失業的高層次人才配偶。本細則所稱“高層次人才”是指在石家莊全職工作,持有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持有石家莊市人才綠卡B卡(有效期內)的人員。
(二)補貼標準
高層次人才配偶失業期間,每月給予3000元生活補助,補助時限不超過24個月。
(3)申請程序
1,單位申報。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可在每季度結束前向單位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申報。申請材料主要包括:高層次人才配偶失業期間生活補貼申請表;人才綠卡復印件;高層次人才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申請材料必須加蓋公章。
2.資格審查。縣(市、區)人社部門對申請材料和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狀況進行初審,填寫《高層次人才配偶失業期間生活補貼匯總表》,連同《高層次人才配偶失業期間補貼申請表》,於月底前報送市人社局審核。市人社局對比石家莊市人才綠卡名單後,提出補貼意見。
3.社會宣傳。審核通過的擬補貼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4.資金的支付。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撥付到高層次人才配偶的銀行賬戶。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本細則所稱“以上”、“以後”均含本數(本級)。
本細則中的主導產業是指新壹代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先進裝備制造、現代食品和現代商貿物流產業。
申報單位和個人應當誠信申報本細則中的獎勵和補遺,並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追回獎勵資金,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本細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進壹步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若幹措施(試行)》實施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