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主辦經營者應當登記為經營者,所有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的經營者簽名欄簽字確認。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的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參與業務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將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備案。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小類的類別名稱或具體經營項目表示。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個體工商戶使用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房屋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舉辦者、經政府批準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和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填寫營業場所所在縣(市、區)、鄉(鎮)、村、街道的門牌號碼。
妳應該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名。不要使用圓珠筆。鍵入選定的類型。個體工商登記,提交的申請表等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紙。以上項目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和註銷登記,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本辦法辦理。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登記主管機關可以委托其所屬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簡稱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