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眾多,如麻城市東古城酒類食品有限公司、京山綠康食品有限公司、廣西巴馬千百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山東新大新食品工業設備有限公司等。
二、銷售過期食品的處罰標準是什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壹)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和銷售的食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二)違法銷售食品貨值金額不足654.38+0萬元的,處以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貨值金額超過壹萬元的,處以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四)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五)消費者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除賠償損失外,可以向生產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3.什麽情況下會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二)生產、銷售的食品,致病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以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的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生產、銷售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食和輔食;
(四)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異物、異物、摻假或者感官性狀腐敗的食品;
(五)經營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動物、水生動物的肉制品,或者生產、銷售死因不明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動物、水生動物的肉制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的肉類產品的;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為預防疾病等特殊需要而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以上是關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相關內容。食品安全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關系到很多人的生活,所以盡量不要在外面吃飯。雖然現在對食品安全的管理很嚴格,但是外面賣的很多食品衛生還是很差。